莎莎结婚的前一天晚上,让我陪她一起睡。
我对着她房间里挂的婚纱照发了很久的呆,被她一巴掌拍回神,还没等我瞪回去,她倒先开口说:“你不会是看上我男人了吧。”
我在心里大骂了她一声神经病以后,一脚把她踹到了床下,然后把头蒙进被子里开始继续发呆。
莎莎哼哼唧唧的从床下爬了上来,关了灯在我旁边躺下就再也没说话,过了很久我才听到她在叹气,然后幽幽的说:“姐,你还想他吗。”
这一次我没再像之前那样只在心里骂她,在黑暗中,我的声音显得十分的清晰,莎莎丝毫没有因为我说她是蠢货而生气,而是在我翻过身背对着她的前一秒对我说:“他明天也来。”
1.
莎莎是我表妹,我只比她大一个月,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她很少叫我姐姐,因为她从小就比我块头大,我们一起出去,所有人都觉得她比我大。
我是七月初的巨蟹座,她是八月初的狮子座,我俩在性格方面,也是她强我弱。我是一个超级懒的人,懒得出门,懒得收拾房间,懒得做决定,而她不一样,她对待任何事情都十分果断,绝不拖泥带水。
我们高中毕业那年,她问我想去哪里上大学,我说随便啊,听我爸妈的吧。
她对我这样的行为表示十分的不屑,看向我的眼神也是十分的无语,等高考成绩出来以后,她先我一步填好志愿,我妈知道以后,立马拍板决定让我跟她念同一所学校,美曰其名是可以互相照顾,而真正的原因我们都知道,她是想让莎莎多照顾照顾我。
大学开学那天,我们全家一起出动送我和莎莎上学,有大人们分担了我们的行李,我们俩走在后面,只顾着观察学校的周边环境,心里对于大学生活的憧憬就像长了双翅膀,一直往外飞。
那年是2006年,我在陌生的城市什么都不懂,完全依赖于看似什么都懂的莎莎。她报什么社团,我就跟着一起报,她说想学吉他,我就陪她一起去琴行。她说她谈恋爱了,我就屁颠屁颠的跟她一起去约会,做起电灯泡也是最亮的那种。
她的男朋友我们暂且叫他阿励吧,阿励不是学生,是在离我们学校坐公交车要十站路才到的一个清吧里驻唱的歌手。他每周会在那家店里唱四次歌,唱过汪峰,唱过老狼。
但是每次的最后一首歌一定是张悬的《宝贝》,那是他要唱给她听的歌。
阿励唱完歌以后,会坐到莎莎的边上温柔的看着她,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竟然看出了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我第一次见到陈飒就是在其中一次岁月静好的背景下,他走过来笑着和阿励打招呼,叫了莎莎一声嫂子以后,眨着很亮的眼睛看着我说:“我要怎么称呼你呢?”
2.
陈飒长得很好看,至少我觉得他好看。
我喜欢他穿衬衫时挽着袖子的样子,他和阿励是高中同学,阿励高中毕业后背着把吉他出来唱歌,陈飒偶尔会来听他唱歌,但是却第一次与我们遇见。
陈飒比我高两届,在我还是一个单纯的大一小学妹时,他已经是每逢开学就会被学妹们包围着求拿行李的老司机了。
莎莎靠在阿励的肩上笑着跟陈飒说:“你带她去吃点东西,别来打扰我和阿励过二人世界。”
陈飒听了以后拍拍我的头,眯着眼睛说:“跟哥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不知道莎莎为什么这么相信他,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胆子就真的跟他走了。陈飒带我七拐八拐进了一个小区,然后在一个面馆门口停下,我们进去以后他熟练的点了两碗皮肚面,还一直振振有辞的说,真看不出来,你竟然是苏莎莎的表姐。
皮肚面端上来的时候,陈飒从筷笼里挑了两双筷子出来,反复擦了好几遍才递给我,然后用一口很正的南京腔问我,阿要辣油啊?
我条件反射的点点头,可是他却完全无视了我的想法,给自己的碗里添上一大勺辣油以后,边搅着碗里的面边说,女孩子还是别吃辣,吃醋就好。
那会儿陈飒一定想不到,他无意间的一句话就这样影响了我十年,到现在我也是不吃辣的,和朋友出去吃火锅,他们一直喊着要点九宫格,看到我在场只能蔫蔫的认命点鸳鸯锅。
吃完面以后陈飒送我回学校,到我宿舍楼下的时候,他站在路灯底下,我可以看到他下巴有一根没有刮干净显得很突兀的胡须,于是没忍住笑出了声,他问我笑什么,我跟他说:“以后我不去做莎莎和阿励的电灯泡了,你带我去玩好不好?”
3.
莎莎问我,你喜欢陈飒什么啊,就因为他带你去吃了碗皮肚面?
我也问他,那你喜欢阿励什么,就因为他会给你唱《宝贝》?
说完以后我们俩看向彼此哈哈哈大笑,那一年是2007年,陈飒是我的心事,除了莎莎以外,没有人知道我喜欢他,没错,陈飒也不知道。
同年,阿励买了束玫瑰花在一次演出结束后拿出来送给莎莎,莎莎开心的和他抱在一起,我在旁边看的眼泪汪汪,陈飒哼着歌看着我哭,最后实在看不下去了,对我说:“不就是一束花吗,想要哥也给你买啊。”
听了他的话以后,我瞬间止住了眼泪,满脸期待的看着他,然后问他:“你刚刚唱的歌叫什么名字,挺好听的。”
陈飒显然很快就被我的问题转移了注意力,一本正经的回我说:“钟立风的《在路旁》,是不是很好听?你们都以为只有阿励会唱歌,其实哥也会唱的好嘛。”
在路旁,孩子们在打雪仗,在路旁,姑娘们在等情郎。
是很好听,尤其是这一句。我开始时不时的也哼上了这首歌,开始去听钟立风其他的歌,因为陈飒喜欢他,所以我也要喜欢。
更何况,钟立风的名字里的“飒”字,正是我的秘密。
4.
2007年年底到2008年年初的那个冬天,我国南方爆发百年难遇的雪灾。
我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去上自习,心里总会想起陈飒,彼时他已经大四,在实习,虽然工作不是很忙,但是由于路上积雪太厚,我担心会不安全,所以坚持让他不要来找我。
放寒假的那天,我和莎莎两个人各自揣着心事相顾无言,放在口袋里的车票也被我的体温捂的有了温度,我从宿舍楼出来,看到站在楼下正在点烟的陈飒,被风吹的直啰嗦。见我下楼,陈飒放弃了点烟,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束玫瑰,献宝似的看着我说:“哥答应要给你的,没食言。”
我问过莎莎,在收到阿励送她的花时心里有什么感觉,她说就是开心啊,想着不管阿励说什么她都一定会答应他,我当时很不解,不就是一束花吗,她就可以什么都答应他了?可是这一刻,我突然懂了莎莎说的那种感觉。
陈飒,你要跟我说什么,快说吧。
我穿了很厚的羽绒服,陈飒听不到我正在加速的心跳声。我有点不敢呼吸,怕嘴里冒出的白气,会泄露我的紧张。
可是那天,陈飒只是送我去了车站,其他什么话都没说,倒是姗姗来迟的阿励,抱着莎莎,不断的叮嘱她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准吃陌生人给的吃的。
都说爱一个人总会莫名其妙把她当做是小孩,阿励是这样在爱着莎莎,而陈飒呢,他也把我当作是小孩子,可是他喜欢不喜欢我,我真的不知道。
5.
陈飒是挺优秀的,我从一开始就知道。
他正式毕业的那天,我们四个人买了一箱啤酒找了个公园坐下聊天,我没喝过酒,有点跃跃欲试,莎莎拨了拨她刚烫的大波浪头发,笑的一脸妩媚的看着我说:“你喝多了我没办法把你背回去的。”
我看了眼陈飒,用眼神向他传递了我的想法,他很快就领会到了的想法,点点头说:“少喝点,别到时候吐哥一身。”
我没吐陈飒一身,也没要莎莎背我回去,因为我只喝了两口啤酒就实在受不了它的味道,让陈飒重新给我买了瓶果汁。
阿励说我怂,莎莎也说我怂,只有陈飒说:“女孩子就应该喝果汁。”
这句话和女孩子还是别吃辣一样,我一记就是十年。
阿励喝多了,拥着莎莎,嘴里一直嚷嚷着,莎莎,等你毕业后我们就结婚,我舍不得你嫁给别人。表妹在他的怀里笑的很大声,然后沉沉的睡过去了。
我是O型血,天生招蚊子,没过多久就被蚊子叮了一腿的包,痒的我直骂脏话,陈飒听到以后醉醺醺的拉着我说走两步蚊子就没了。
我信以为真跟他走到了一个凉亭坐下,结果还是有蚊子,他见状哈哈大笑以后,我才知道自己是被骗了。
“傻孩子,给人家留点二人空间,哥都是怎么教你的。”
陈飒说这句话的时候,把他身上穿着的衬衫脱了下来,包在我的腿上,动作一气呵成,不带我有片刻的反应,他已经在我身边重新坐下。我看着穿着背心的他心里又是一阵澎湃,他大概是意识到我在看他,一把把我的头放在他的肩上,对我说,睡觉。
陈飒很瘦,肩膀也不是很宽,我枕着一点都不舒服,但却真的睡着了,就连他身上难闻的啤酒味我都没有再闻到。等我醒来时,脖子僵的不行,他的酒自然是完全醒了,见我醒了,还调侃我说:“厉害啊,睡这么沉,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我跟着他一起站起来活动身体,这才发现他的后背露出来的地方经过一整夜,到处都是被蚊子咬过的痕迹。
原来陈飒跟我一样,也是招蚊子的O型血。
6.
2010年,阿励还在那个清吧唱歌,陈飒做到了外企公司的部门主管,我和莎莎毕业,她拉着我陪她去逛商场,说是要给阿励买件西装,因为她要带阿励回家见我姑姑和姑父了。
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天特别热,但阿励还是听了莎莎的话,穿了厚重的西装,出现在了我们家。
我在qq上实时的向陈飒汇报着情况,突然就听到我姑姑很大声的说,你要是嫁给他,你就别回这个家了。然后就是莎莎尖着嗓子喊,不回就不回,我就是要嫁给他。
我跑到客厅里,看到我爷爷在叹气,我姑姑在哭,只有莎莎一脸的无所畏惧,拉着阿励一步步的往外走,每一步,都很坚定。
我想开口说点 什么,但是我妈拼命的使着眼色让我不要出声,我想去追莎莎,也被我爸给拉了回来,最后我只能灰头土脸的对陈飒说,完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妈说女孩子一定要找个有正经职业的男朋友,唱歌那叫工作吗?莎莎这丫头,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你可别学她啊。我爸也在旁边附和着,放心吧,过不了三个月,莎莎肯定就知道回头了,这孩子懂事,现在是一时糊涂。
我埋着头,只顾吃饭,什么话都说。心里想的却是,莎莎加油,你一定要赢。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不到三个月,莎莎就失魂落魄的出现在了我的房间,对我说:“姐,阿励不要我了,他说,我们算了,算了是什么意思,我不懂。”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去问陈飒,给他打电话,他没接,发qq消息,他没回,我慌张的去了他的公司楼下等他,结果却等到了他和一个女生一起出来在路边打了一辆车然后走了。
那天是2010年9月12号,我和莎莎,一起失恋了。
7.
六年时间够做点什么呢?
够一个小朋友从吃奶的年纪到可以背着书包去上幼儿园,够莎莎彻底的忘记阿励,也够我从什么都不懂的女生,长大成一个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穿梭在大街小巷绝不喊累的职场女强人。
莎莎对我说:“姐,你和我不一样,你们那是误会,讲清楚就好了啊。”
我也是后来才听说那天和陈飒一起上了出租车的女生只是他的一个同事,他们负责同一个项目,所以走在一起很正常。
可是陈飒,你为什么不来亲口告诉我呢,你说女孩子要少吃辣,多吃醋,我吃醋了,你怎么不来哄哄我。
就像阿励没有再来找莎莎一样,陈飒也一起消失了在我们的世界。我和莎莎默契的决口不提那四年,然后一年又一年的,我们俩先后迎来了27岁生日。
莎莎开始听我姑姑的话在慢慢相亲,我妈也催着我赶紧找个男朋友,直到莎莎真的遇到了一个可以让她重新打开心门的男人。当他们开始忙着筹办婚礼,我才意识到,原来时间过得这么快。
莎莎和她老公的婚纱照拍的真好看,我知道她是真的放下了阿励,但是她突然说,陈飒要来,这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要来?
8.
一夜无眠。
我顶着黑眼圈起床后,被我妈看到她皱着眉头说:“又不是你结婚,你紧张个什么劲儿?”
是啊,又不是我结婚,我怎么会这么紧张。
我陪莎莎去化妆,她找了个化妆师过来,指着我说:“给她也画个防水的妆。”我耸耸肩表示随意以后,化妆师开始在我的脸上涂涂抹抹。
“我后来找过阿励,我问他,为什么要跟我说分手,他说他其实早就知道我们走不到最后,但还是想试试看。刚开始我是真的气他,这么快就放弃了,后来我明白了,他也是怕耽误我,怕我因为他和爸妈闹僵。我也曾以为这辈子都忘不了他,但是现在,你也看到了,我是心甘情愿嫁给我老公的,所以,你不要有什么负担,见到陈飒,好好聊。今天是他主动联系我的,所以,你懂我的意思吧。”
莎莎一股脑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堵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有最后一句,她说是陈飒主动联系她的,打在我的心上,烫热了我的耳朵。
我和莎莎从小就是一起上的学,所以她的朋友我全都认识,我姑姑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么一个奴役我的机会,非要我帮着一起招待宾客。
陈飒来的很晚,他站在门口和莎莎说话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他。因为室内暖气开得很足,他只穿了件浅灰色的衬衫,依旧是挽着袖子,头发大概是刚修剪过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没胖起来,脸颊上仍旧没什么肉,但是皮肤倒是白了很多。
莎莎大声的叫了我一声姐,陈飒就顺着她的视线朝我看了过来,我意识到自己的手心在出汗,但是仍旧不慌不忙的踩着高跟鞋走了过去。
“你带陈飒进去聊,我要招待别的朋友了。“
莎莎甩锅的功力向来强大,于是我便冲陈飒笑了笑,就走在了前头。
9.
“你瘦了。”
我没想到陈飒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三个字。
“胖不起来,工作太忙。”
“女孩子还是要胖点好。”
又是女孩子要怎样的句式,这么多年,他还是这样。
“女孩子还应该要怎样?不吃辣,多吃醋?”
陈飒没想到我会这么咄咄逼人,有些吃惊的同时,又笑开了说:“傻孩子。”
我有些生气,他凭什么叫我傻孩子,还当我是十八岁呢。
“阿励和莎莎掰了,我知道的比你晚,那天没接你电话是因为在开会,和我一起出去的女生是我同事。我后来给你打过电话,打不通,你把我qq也拉黑了,我给莎莎打过去,她让我去死。我问阿励到底是什么情况,他说是兄弟就别让他一个人这么苦。我一直想要联系你,但是又怕阿励骂我,也怕莎莎骂我,更怕你骂我。我想着,再等等吧,可是越等,我就越怕,莎莎和她老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去找她了,我找她拿你的联系方式,她说现在还不行,要等她和她男朋友稳定下来,这样阿励也才能安心。那么就再等等,一等就是六年,今天来见你之前,我连续做了好几天的梦,梦到结婚的人是你,醒来后我总会特别后悔,后悔当初怎么没能跟你告白,这样就算你真的嫁给别人了,我也能成为你一个前任,在你生命里有个名分啊。但后来又想想,还好当初没有告白,不然在什么都没有的年纪,我们或许也只能像莎莎和阿励一样。我不知道这么晚来,还来不来得及...”
陈飒在说话的时候,额头上一直在冒汗,显然今天紧张的不是我一个人。
“陈飒你是不是傻逼啊,你想让我嫁给别人?”我好不容易忍住眼泪抬起头假装生气的问他。
“我不想,也不敢想,你得嫁给我。”
10.
莎莎的婚礼只播了一首歌,范玮琪的《最重要的决定》。
我记得莎莎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就说结婚时她的婚礼上一定要播这首歌,那会儿我还打趣她说,不应该播张悬的《宝贝》吗?
可是那个曾经说舍不得她嫁给别人的男生,没有出现在她的婚礼现场,她最重要的决定,也与他不再有任何关系。
虽然她说她都忘记了,但是我知道,就算是忘记了,也不可能是全部忘了,所以她再也不敢听《宝贝》,在婚礼的现场也只播了《最重要的决定》这首歌。
副歌响起的时候,我挽着陈飒的胳膊,在他的耳边说,你也是我最重要的决定。
我曾过了二十多年很软弱的生活,不敢像莎莎那样勇敢用力的去爱,所以哪怕我很喜欢陈飒,也不敢去告白,不敢去问他喜不喜欢我,不敢主动去联系他,我只敢等,等他来找我,等他来对我说喜欢你这三个字。
前不久我家这里下了一场大雪,我下班回家看到小区里有几个小孩子在打雪仗,不知道为什么,就哼起了那首歌。
在路旁,孩子们在打雪仗,在路旁,姑娘们在等情郎。
还好,我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