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余华的《活着》是高中的时候,当时的感觉忘得差不多了。总是就是感慨主人公太过与悲惨,命运太不公。
两年过去了,又再次接触这本书。虽然早就知道了故事的开始和结局,但是看着看着,就不忍心再看下去了,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这次感触会这么大,为什么自己变得这么敏感,看着看着竟然想哭,真心话,并不是矫情。还是放下了书,但是却睡不着,一直在想,可不可以有个更好的结局。
第二天还是鼓起勇气继续看了下去,看看停停,直到结尾。结局还是原来的模样,并没有根据自己的臆想而改变。
书中的“我”,作为一名听众,倾听那个叫福贵的老人讲述他的一生:徐福贵的这辈子波动不平,早年的他是别人眼中的“少爷”,作为地主儿子的他养成了一身恶习,嫖娼赌博,夜不归宿,月不回家,最终输光了家产。一夜间角色开始了大逆转,从高高在上的宝座一下摔在底层。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的老爹没几天便离开人世,他贤惠的妻子家珍被老丈人接回娘家,此时的她已有几个月的身孕。
命运通常不会置人于死地,所幸福贵自己开始站起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倒下这个家还是个家。他租了五亩田,下地当农民,累死累活,过了些日子,家珍带着孩子回来了,本以为美满的家庭要开始,然而命运却总不尽人意。
福贵的母亲老了,一场疾病突如其来,福贵带着妻子从娘家带来的唯一的银两去请郎中,没想到却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在炮火连天中结识了一些朋友,与死亡擦肩而过。三年之痒,当他再次回到家时,母亲早就死了,女儿凤霞因为一场感冒成了聋哑人,儿子有庆不敢认自己。
再次以为生活会好起来,可是命运玩笑不断,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被抽血而死。后来的后来凤霞嫁了一个老实人二喜,却在分娩后大出血而亡,家珍受不了这份伤痛相继离他而去,二喜因为工作事故也离开人世,剩下一个苦根与他相依为命。也许命运觉得了没有人能陪他走下去,苦根因为吃豆子活活撑死,最终的最终,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叫福贵的老牛。
《活着》一书从始至终由死亡贯穿,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儿被命运无情捉弄。虽然悲哀凄凉是主调,但是温情依旧存在着。福贵虽然命运多舛,但是他有一个贤惠无比的妻子,乖巧的女儿,懂事的儿子,老实憨厚的女婿。
家珍陪福贵过了这辈子中的大部分,福贵富贵时,她没有嫌弃他的恶性,并恳求他回家而被打;福贵落魄时,她陪他共渡难关;晚年的她虽然身患软骨病,却死撑着没有过早离他而去。我还清楚记得家珍死时说的话:“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对儿女,也算是报道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凤霞、有庆都死在我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活着时都孝顺我,做人能做成这样我该知足了”。一个如此贤惠、容易满足的女人,福贵这辈子也值了。
凤霞本来能有个很好的未来,老天却无情的剥夺了这一切,作为聋哑人,寂寞痛苦不用过多的描述。但是她是那么的懂事乖巧,那么想让人疼、让人爱。福贵辉煌时,她过着好日子;福贵潦倒时,她帮爸爸分担。福贵为了让有庆能上学,曾想过把凤霞送人,后来凤霞自己跑回家。福贵再次把她送到城里人家,快到门口,他还是忍不住了“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可怜的凤霞,嫁了一个好人,将要享受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时,她被死神带走。
有庆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他从小就没过过好日子。为了不把姐姐送走,他违抗爸爸的命令;他一遍上学,一遍割草喂羊,来回跑五十多里路;他为了保护鞋子,在雪地里奔跑,鞋子拿在手里;他天真的和自己养的羊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好孩子,这么年轻就没了。还记得福贵埋有庆的那一段: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风把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有庆的身体也被露水打湿了。我一遍遍想着他中午上学时跑去的情形,书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庆再不会说话,再不会拿着鞋子跑去,我心里是一阵阵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来。我那么坐着,眼看着天要亮了,不埋不行了,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我对爹娘的坟说:
“有庆要来了,你们待他好一点,他活着时我对他不好,你们就替我多疼疼他。”
有庆躺在坑里,越看越小,不像是活了十三年,倒像是家珍才把他生出来。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拣出来,我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可怜的孩子。
多么好的故事,为什么叫《活着》?死亡看的多了,才知道活着的珍贵啊,活着是一种状态,更是一种信念。
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