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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回了趟旧屋。
依照母亲的话,大抵是要拾掇些尚且可用的老物什出来,其他都已清拣地差不多了,唯有那顶上的小阁楼,在我执意坚持下,母亲答应等我回来再作处理。
至于原因,我也说不大清楚。
只知道自打得知了旧屋即将拆迁的消息,我整个人就一直陷于莫名焦灼之中。好似现实的情况一下将我拉回一个曾经很深刻的梦境,可记忆却一直丢失,如同走失于大雾之中。
直到……又重新看到那张照片。
它躺在阳光刚好折进的窗几旁,以最不起眼的方式,在微尘轻浮的空气里,同这老屋,一起默不作声地守在那,好多年。
那上面,是两个坐在阁楼地上,龇牙大笑着的孩子。
或许是一分钟,或者更久,注视着它,黯淡许久的记忆终于缓缓归位,在一点点的色彩填补中慢慢变得鲜活起来。随之复现的,是一张轮廓逐渐清晰,笑容粲然的男孩的脸。
我总算明白这段日子心绪究竟为何了。
我熟识他的,至少,曾经是。
一。
似乎从记事起,身边就一直有他的存在。
由于父母相识,后来又成了多年的邻居,就连两家的孩子,都是同一年出生的。种种奇妙的缘分,似乎也注定着牵连。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在巷子里玩些有意思的游戏,也把阁楼当成我们专属的秘密基地,不许他人涉足。虽然算不上多投机,至少对彼此而言,也算是勉强合格的玩伴。
可他,和我又是很不相同的人。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能对一切这样无所谓。
上初中的时候,明明成绩糟糕地要命,却还是对逃课乐此不疲,作业从来都是第二天上学路上抄我的,代价是一小瓶橘子汽水。
天晴的日子,总爱扯着他那几个所谓的哥们翻墙去废弃的篮球场打球,逢着阴雨天,他就无聊地给我传纸条:
“喂,后巷新开了家蟹包店,吃不吃?”
纸条往往被我匆匆一瞥后收入课桌,并不理他。
“书呆子,真没意思……”我听见他在背后轻轻地骂。
话虽这么说,可下课出去十分钟的功夫,课桌里就会多出一袋热气腾腾的小包子。
学校和后巷就隔着一堵墙的距离。可他也有运气不那么好的时候。
有时翻墙出去正好被老班逮到,往往是挨一顿手板,然后在教室后面站一整天。
他倒是不怎么在意,在后面嬉皮笑脸地冲背过去的老班做鬼脸,和后排的同学照样逗趣,罚站也一点没个正形。
一天到晚都是那副无所谓的样子,笑得肆意,活得也确实有够张扬,看上去没什么真正在乎的东西。
还记得有次他闯了大祸被叫家长,他父亲怒气冲冲地来到学校,当着全班的面狠狠扇了他一个巴掌。他什么都没说,抹抹嘴角的血渍,泪明明就在眼眶打转了,可愣是没哭,拎起书包就出了教室门。
第二天鼻青脸肿地到学校,还笑着问我还吃不吃他带的蟹包。
就是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似乎没被任何人期待过有所改变。
二。
一切的转折,或许要从高中说起。
那时候流行随身听,不到巴掌大小的东西在那个年纪的学生里掀起了狂潮,便宜一点的十几块,贵的上百。
谁要是有一台好的随身听,一定会被大家羡慕得不行,也会有人成天环绕着以各类条件央求借听。
没想到,一向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他,这一次却也来了兴趣。我第一次见他为一件事那么努力。
当然,他做的努力,也仅限于为攒钱不吃早餐,而我还得为了这个家伙的营养供给,顶着母亲欣慰的目光,每天从家里带两人份早餐出来。
大概过了月余,他终于凑够了买随身听的钱。
那台随身听劣质的天蓝色真的很丑,但我永远忘不了他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眼里有光的样子。
从那以后,时常能看到他一个人戴着耳机,没课的日子坐在操场的草坪上发一下午的呆。
他最爱听周杰伦的歌,他那么一个不喜欢麻烦的人,居然也会为了喜欢的歌而抄一本歌词,大多都是周杰伦的,小学生一样工工整整的字旁还标注着歌词的调调。
周末总是以买教辅书的名义,扯着我去巷口的书店,佯装不经意地买好几本周杰伦的杂志,还有房间书柜角落里码得整整齐齐的磁带。
在阁楼上写作业时,他总是在旁边不经意地轻哼着歌,从《安静》到《蜗牛》,再到《晴天》、《七里香》等。
我从不打断他,只是静静听着,他的音色很特别,略微慵懒又很有磁性,听了有种莫名心安的感觉。是我身边少有的唱歌让我觉得好听的人,可他似乎不很在意。
我用手肘推了推他。
“怎么?”他转过头来有些不解。
“最近学校要办歌唱比赛。”
“嗯,我听说了……”
“第一名的奖品好像是周杰伦的专辑诶……”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不想参加么?”
他翻页的手顿了顿,神情些许不自然。
“哈,原来你也有怂的时候……”看着意料之中他的反应,我笑了笑。
“我没有……”他沉默了会儿,“我已经报名了。”
“什么?!”这次换我惊讶了。
“本来想着要真拿了奖再和你讲的,也不用被你笑。”他有些不好意思。
“还真是为了专辑?”
“也不全是……”他顿了顿,望着窗外。
三。
那是我第一次听他认真地唱完一整首歌。
阳光很好,他穿了最喜欢的白衬衫,逆着光,我看不大清他的神情。只记得声音出来的那一刻,竟是平白的温柔,夹杂些许不可言说的干净。
“薄荷色草地芬芳像风没有形状,我却能够牢记你的气质跟脸庞……”
许多影像在脑海闪过,无数的场景切换重叠,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很多年。
伴奏停下的那一刻,全场都很安静,无数目光聚焦在他身上,他缓缓弯下身鞠躬。
很难忘记的是,那天他拿着奖杯和专辑,面对台下延续不断的掌声,越过人群向我挥手,竟然哭得像个孩子。
也是自那以后,他的生活好像真正出现了一种值得的东西,是什么呢?
或许是,光。
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他和家里商量着,想当学音乐的艺术生。
他父母都是典型的公务员,从小给他灌输的都是长大要走一条稳妥的路,很少真正听他的想法。
但这一次,家里人竟然同意了,着实让我惊讶,条件是他得把成绩大幅提上去。我打心底为他高兴。
进入文班以后,他开始真的下功夫学习了,换作以前,他一定没有耐力在椅子上老老实实坐着看半个小时的书。
而现在,似乎一切都截然不同了。他也会在下课堵着老师问问题,买了基础性教辅,一点点地提升和学习。
在他的苦苦央求下,我答应每天下午帮他补习。就这样,每天在阁楼一起写完作业后,他还得接受我长达三个半小时的知识轰炸。就连寒假,他也老老实实地在家复习。
四。
一切的努力都在高二结束的那次考试中收到成效,他从班上倒数跻身前十。
出成绩的那天下午,他特别开心,我们偷偷买了好些啤酒,在阁楼的露台上聊着天,学着大人的样子,喝到酩酊大醉。
那夜的雨,下得很大,始料未及。
他父母对于他学音乐的态度急转直下,由原先一直的沉默变为坚决的不支持,对于高三需要停课集训的请求更是强烈反对。
他们不断强调着,学音乐是多么没有前途的一件事。
从来没有和父母争吵过的他,那天忍无可忍,和他们大吵了一架,他锁上房门,任凭父母在门口不停训斥。
当我得知这一切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听说他是割腕自杀的。遗书只有他写下的一张纸:
“没事,只不过是恢复原状罢了,我本来就是一无所有的。”
我呆呆地站在阁楼里,透过窗看着来往穿梭于他家形形色色的人。他们责备、安慰着早已泣不成声的,他的父母。
可我仍是想不明白,他那么怕疼的一个人,怎么会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一切。
几乎是一瞬间,我想起了一件事。颤抖着手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开机,打开记录,那短短的一分钟漫长得却像一个世纪。凌晨三点发来一条未读短信,只有简单的一句话:
“如果不冠以这个姓氏,也是个可以发光的孩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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