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时间不可被肉眼所感受,被五官所触动,但它确确实实存在并被人类负有特殊意义及定义。然而这种定义是模糊的,在古罗马圣贤马可·奥勒留的著作《沉思录》中于斯多葛学派的角度来分析也能察觉出时间定义的不精确性。这一点我在另一篇文章《深夜的思考》略有提及。那么,既然时间的定义和本质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不尽相同,在人类定义下的普遍认识中的不同的时间段不同地点发生着的人类社会结构运作与本质也无法被定义或者界限模糊吗?
正如《荷马史诗》中记载以技艺、德性为重的城邦道德价值观与现代文明社会框架的确是有着大体不同的。那么人的主观感受在时间的变化中如城邦一般也随之变化似乎也是解释的通的。既然如此,是否说明没有任何一件事物在人类这个群体中能够永远获得正确的定义呢?那么它本质的定义又是什么呢?
在我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无法被定义,它们只是存在着。正如一根小草生长在辽阔无边的草原上一样。强行定义自然事物只是人类根据经验及方便效率沟通的渠道而已。所以一切东西又变成了空白的,或者不存在的,但它们又确实存在于空间时间交错点那瞬间。如此看来,人类经常自己迷惑自己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