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夜的补完了本周的《奇葩说》。我以为,“博物馆失火”的辩题应该是第六季开播以来最具有哲思的辩题了。
博物馆失火,一幅名画和一只猫,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生命、艺术,价值被各位辩手辩论的可谓精彩。其实我个人觉得,最能让我get到点的那个论点恰恰是许吉如的。抛去价值的比较,远方的哭声,腐朽的与否,我更想讨论存在的方式与意义。
一场火灾,烧毁一幅名画,烧死一只可爱的猫。站在感性与理性的岔路口,其实是很难做出抉择的。但是我还是会选择救下那只猫的。
我救猫不是因为爱心,同情心;也不是在权衡猫之必朽与画之不朽的价值。只是单纯害怕被遗忘,被抹去存在。
名画作为艺术品,作为艺术的载体。它存在的方式(或者说是它实现自身价值的方式)就是被世人所感知他的内涵。艺术只有与人的思想相结合,才能被称为永恒的艺术。倘若一件艺术品不能给人以感觉,不能让人产生理性的思维或者感性的情感,那么他无疑就是一个画,挂在墙上的色彩与图形的堆砌而已。这个时候,艺术失去了意义,和被烧毁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不少的艺术在失去价值。或许作品还是那个作品,但是人变了:变得忙忙碌碌了,变得虚伪--每天这幅画被参观成百上千,但是真的理解其内涵的有多少人呢,多少人是冲着打卡,发朋友圈的目的去的呢?是的,人变了。真正让艺术哭泣的,是价值的不被感知。
或许此刻,被烧毁可能会奇迹般的引发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效应。因为被烧毁,引起了人心中失去的痛感,因为失去所以珍惜,所以更多的人可以回过头来,仔细的审视着新闻里画的遗照或者曾经的仿品。这一刻,静下心来,或许有更多人的可以与画的内涵发生共鸣。此刻,对于画,对于艺术,焉知不是一件好事,他的存在被感知了,他的价值得到了实现。
反观那只死于火场的猫,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一只猫死了,谁会记得他。或许有人说他的主人会记得。可是事实告诉我们,无论它的主人有多爱它,在他死后还会有第二只猫来代替它。他的主人会慢慢的遗忘,至少这种失去的痛苦与曾经的情感会在时间的冲刷下慢慢消散。
就算你告诉我这是无法被时间消灭的爱,那么他的主人也有死去的一天,或许他主人的后代还会从主人的叙述中记得这只猫,但是终有一天,会忘记。这一天,是这只猫彻彻底底从世界上消失的一刻。没有人再去记得它,感知它。他甚至无法证明自己曾经存在过。
对于猫而言,对于生命而言。死于大火不是最可悲的,被世界彻底的遗忘才是。有人说,猫总是会死的,是啊,但是我更加希望一个生命在火灾中奇迹般的生还下来,那么至少它会因为报道,留下一丝丝痕迹。
其实,很多人说李诞关于燃烧的蒙娜丽莎是最美的这样的论点是荒唐的,许吉如提到圆明园是无厘头的,但是其实,存在的意义就是被记忆被感知,因为这样的感知是永恒的,这样的感知才是不朽的。
对于猫是如此,对于画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