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辑《别说你懂男人》第007篇
文|王玄陵
1984年,在美国法官本·B林赛和温顿特·埃文斯合著的《伴侣婚姻》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试婚”的概念。“试婚”与传统婚姻形式的区别在于,这种婚姻暂时不希望有孩子,青年夫妇要掌握最先进的避孕知识和技巧,如果双方觉得彼此不合适,在经过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离婚,离婚后双方无需再负任何责任,妻子也无权要求赡养费。
“试婚”的观点提出来以后,得到了很多青年的支持,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在很多国家施行过,而具有中国特色的“试婚”在我们国家被当成了“同居”的代名词。
婚前同居现在是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的认可,甚至很多人已经把婚前同居当成了一种理所应当的常识。这其中有一部分人,是单纯的凭着感觉走,跟男朋友关系很亲密,男朋友希望能够跟她住在一起,或者是单纯为了能够省一个人的房租,两个人就搬到一起住了。
另一部分是有着自己明确观点的人,她们认为恋爱跟结婚是两码事,适合做男朋友的人不见得就适合做老公,而且很多事情需要住在一起才能了解。所以,结婚之前应该同居一段时间,提前享受一下类夫妻生活,才能知道到底适不适合结婚。
对于这两类对“婚前同居”保持积极态度的人,我们肯定是更赞同第二种,但是不管是哪一种人,“婚前同居”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而且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弊大于利,因为利与弊之间的尺度很难把握。
一般来说,积极的促成“婚前同居”行为的是男人,因为这样做对他们来说有很大的利益,能够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和控制欲等。所以男人积极的要求婚前同居,更多的是为了自己考虑,是为了满足自己某些方面的需求,而这些需求一般都带有攻击性,对女生或者对这个人的关系来说都是有伤害的。
恋爱的同居与否有很大的差别,女人的很多自然优势就会丧失。首先就是新鲜感,新鲜感是男人对女人隐私的探知欲望,也是感情前期支撑一个男人付出的动力,因为他一直希望从你身上获取新鲜感,并且享受这种获取新鲜感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他就会对你进行付出,从而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达成他的期望。
比如性关系,性关系是男人追女人的原始驱动力,也是女人前期借以控制男人的重要武器,虽然同居时女人也可以保持性方面的新鲜感,但是毕竟这是一般人很难做到的。在男人的各种软磨硬泡的手段之下,亲密行为和性关系难免就会流于平常,那么你的性吸引力就会大大的降低,你在感情中对他的新鲜感也就大大地降低。
另外,两个人天天在一起耳鬓厮磨,你的隐私基本上都成为透明的,你身上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所以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新鲜感了。
其次,就是耐心和容忍度的降低,俗话说“距离产生美”,如果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很多事情性质就变了,两个人对彼此的要求会越来越多,而且相互之间的很多缺点也会完全的暴露在对方的面前,时间久了就会引发很多矛盾和争吵,吵着吵着感情就吵淡了,耐心和容忍度就会越来越低,最后把感情吵丢了。
第三,婚前同居容易导致感情的失衡,因为长时间的相处导致了新引力和新鲜感的缺失,男人在一段乏味的感情中情绪长时间得不到刺激,就容易表现出一些打压倾向,让你做一些你不愿意做或者是不应该做的事情,以寻求征服欲和新鲜感的刺激。
比如,必须让你听他的话,稍有不顺他的意就对你发脾气,大吼大叫;在性生活的时候,强制让你做一些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有性虐倾向或者说一些很不尊重你的话;平时把你当成保姆一样使唤,臭袜子脏内裤都交给你来洗,等等。
长此以往,你在感情中就会处于一种很卑微的状态,而他的心里也把你当成了可以随意支配的玩偶,而不是女朋友,此时他的心里对你就不可能有真爱可言。如果哪一天他连把你当成玩偶都厌倦了,就会转身去找别的女人,心里不会有一点对不起你的念头。
所以,女人赞同“婚前同居”是站在两个人的角度上,来提前判断这段感情是不是真的合适走向婚姻,如果合适的话以后要怎样相处。而男人对“同居”的积极却大都是出于自身的需求,其目的是自私的,所以他同居后的很多行为就很少顾及到感情的走向,他考虑事情的出发点不是怎样使两个人走到一起,而是怎样满足他的征服欲和新鲜感。
女人“婚前同居”,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和出发点相悖,本来是想看对方合不合适作为结婚对象,但往往却以长时间同居后被对方分手而告终。所以,十个“试婚”,九个不成,对那些有明确目的的女性都如此,就更不用说完全没什么目的同居的了。
结婚之前同居来判断是不是合适,这也并不是不可行,但是一定不能忘记自己的出发点,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且,一定不要把同居的时间拉得太长,最好是双方谈婚论嫁、相互见过对方父母,或者是已经定亲以后再同居。而且,还有很多事情,其实是同居也不可能判断出来的,因为有些事情必须结了婚才可能接触到,比如处理双方父母亲戚的关系、关于孩子的教育、关于财政大权的掌握等等,这些就需要通过巧妙的沟通来做一些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