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见面的一个朋友,突然开起了微店,在朋友圈里卖起了口红。是她买了原材料自己做的,颜色很漂亮,迪奥999的色。她自己做模特,肤白貌美唇红。
我也买了一支,为了给她捧场。
我不缺这一支口红,她也不缺钱。
只是,她做到了,把热爱的事情变成了工作,既打发了时间,又挣了钱。
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祝贺的事情。
她喜欢彩妆,也爱化妆。朋友圈里发的大都是浓艳的自拍照,偶尔还有卸妆后的素颜照或敷着面膜的照片。
她本来就长得挺好看,却还是做了眉毛割了双眼皮垫了鼻子。她觉得这样更美了。我却看到她的照片就忍不住叹息。
那个笑靥如花清新明媚的女人不见了,现在的她完全就是一张网红脸。
我无法理解她的行为,却尊重她追求完美的权利。
自她与我相识,便开始跟风买我穿的那个品牌的衣服,我俩常常撞衫,也挺尴尬。
看我喜欢老蜜蜡,一度规劝我适可而止,自己却不小心入了坑,无法自拔。
又见我每天习字画画,问我要了笔墨纸砚的链接,她也要写去。
后来,她迷上了编绳穿珠,自己做了些手串项链,在朋友圈叫卖。也帮朋友处理过一些珠宝存货,还卖过手机壳和彩妆。
她一直在努力,尝试寻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遇到感兴趣的,就雷厉风行说干就干。
这一点,我极佩服。
很多人,常常把时间浪费在纠结上,或东或西,摇摆不定。
她不。想干的事,想好了就去做。不纠结,不伤神。
不知道她这次的手作口红会持续多久,还是希望她能够坚持下去。
也许,能够一直坚持的,才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