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受《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的影响,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人性是善的”,从来没有再去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有一次一位朋友问我对人性是善还是恶这个问题的看法时,我才开始有所思考。当时,我略加思考便抛出了我的观点。我认为人性本无所谓善恶之分,任何人在出身的时候就是一种自然的属性而已,根本就没有什么思想,哪里来的善恶之心?世上有了善人和恶人之分,是因为后天受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从小受到教育、道德规范的不同,才有了善恶之人。
这两天看鲍鹏山的《风流去》一书,也谈到古代圣贤之人对于性善与性恶的不同态度和观点。儒学先圣孔子不愿意谈人性,他可能意识到这是一个不能解答的问题。《论语》中只模糊地提到“性相近,习相远”,只说人性大致相近,有共同的人性,并未做善恶之分。而孟子道性善,荀子言性恶。从此便有了性善与性恶之争斗。
从自然属性上来说,人人都有欲求,这种欲求可能就是善与恶的源泉。也就是说,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具有同一土壤,那就是人性。所以人性只有欲,而无道德意义上的善恶。人性属于自然的范畴,而善恶属于伦理范畴。自然范畴内不存在道德内涵,如果到自然现象中去寻找道德意义,或把道德依据托之于自然法则,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所以,哲学史上关于人性善恶之争实际上是无中生有的命题。明白这个道理,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孔子当时不做善恶之分的原因了。
人性只是土壤,这土壤中既有可盛开善之花,又可盛开恶之花。
霍尔巴赫说过:“利益或对于幸福的欲求,就是人的一切行动的唯一动力。”可见,灭人欲,也就摧毁了历史前进的动力。人类追求自身欲望的满足,追求自身的福祉,这不正是最大的善吗?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的欲求,通过正当、合法、合规的手段满足自己的欲求,这便称之为善行;反之采取非正当、非法、不合规的手段满足个人欲求的,则称之为恶行。因此,我们在制定各种法规制度的时候,都是以人性都是恶为基础,以起到止恶的作用;而在制定道德规范的时候,则都是以人性都是善为基础,强调人人自觉遵守。
这就是我对人性善恶的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