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见简书,是某一个阳光刺眼的午后,当我在考虑是否涉猎其中时,犹豫了。我觉得去哪里分享都好,只是文字的圈子风气好坏,决定了成长的速度。喜欢文字,不是渴求它带来利益或是光环,我觉得是一种态度。可能生活会逐渐的认清你、围剿你,然后慢慢地告诉你——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实一直喜欢古人,倒不是效仿他们的生活方式,而是一种骨子里的性情。之前和朋友讨论,说她要是生在古代岂不是活活饿死,我随之附和两句,说她未免太过真实。一个没有了网络和数码产品的时代,岂不是折煞了如今华夏的花朵。话又说回来,因为一直喜欢太白,诗已成仙的那位,这时候你可别唱起来,就算能重来,你依然两袖清风,一穷二白。如今汉服圈日渐壮大,名声在外,却也臭名昭著,因为山货和别人议论,乃至于道德绑架都是常有的事。我相信,追随古风文化的初衷没有变,错的只是那些停留在言语表面的追随者,所以你看,所谓的古风,不是为了一件衣服而喋喋不休,胜在气质,贵在气节。
常言英雄也为五斗米折腰,很多喜欢文字的人,只能在茶余饭后聊起,为了生计奔波也是现代人最真实的写照。爱上一个人不曾后悔,执著于文字,也颇有一番风味。无数次在入睡前思考,这人生何其可笑,我难免妒忌,难免仇富心理,只是望眼窗外竟成了人之常情。幻想不会成为现实,所以张开双手拥抱世界这就是现实,现实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现实是冷冽寒风中呼出的第一口热气,现实是在人群的欢声笑语中有你没我。做一个梦,梦当然会醒,爱一个人当做一生不会分离,夜幕落下,难得清静。
是梦终会醒来,是银鸥总会刺破阴霾,只是每一次的伤口历久弥新,每一次的疼痛都难以言喻,就像我初登宝殿,没等到在商业软文的夹缝中求生,就已经压在箱底,若是可以,希望每个人都多一场旅行,我不会劝你不忘初心,因为我已经记不得,看不清,何谓初心。如何在有限的生命里,迸发出精彩的事迹,在渺小的时光沙漏中,去体会更多的激情。
梦不会醒来,梦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