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翻到这里,叹口气,合上了书。
拿起手机,看到了张鸿鹏的微信。是的,这么多年了。我无数次的删除张鸿鹏,和他断了联系,可是他总能想尽一切办法联系到我。
后来,我就没有再删除他了。十几年了,足够我们成长了,我也不需要用删除或者是拉黑的方式去躲避一个人了。
张鸿鹏发来娇兰限量口红的的照片,问我喜欢吗?我说喜欢。他说:喜欢你自己买啊。
他一贯都是这么的嘴贱。
但是我知道过不了几天,这支口红就会出现在我手里。
只要是张鸿鹏问我喜不喜欢的东西,毫无例外的都会出现在我家里。我无法拒绝。
02
我无数次的问他: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我改还不行吗?
张鸿鹏:你不用改。你怎么改我都喜欢你。怎么办啊。
我以为,我慢慢地会变成他墙上的蚊子血,衣服上的米饭粒,没有想到,十几年了,我还是他心头的白月光,朱砂痣。得不到,忘不了。
从我们在大学的时候遇见,至今为止已经有十几年了。
开始我以为张鸿鹏只是嘴上说着喜欢,过一段就忘了。没有想到,他的喜欢可以持续这么久。
这十几年里,他为了我全国各地到处乱跑,为了忘记我去爬雪山,去横穿沙漠。比当年红军走的都远。
我以为他走遍全世界,看过这么多的风景,会潇洒的忘记我。可是没有想到,他的感情像一杯酒,越来越浓厚。
直到今天,我看见张爱玲的那句话,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他对我念念不忘了。
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啊。
我仿佛找到了宝典,知道怎么去解开他的心结了。
03
我兴冲冲的给张鸿鹏发微信:
你喜欢我这么久,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所以你觉得我是你这么多年的梦想,一直得不到,一直在追逐。
张鸿鹏很久都没有回复我。
几个小时之后,他说;
我现在得不到你,你就是我的床前明月光,心口朱砂痣。那我就爱明月光,和朱砂痣。如果我们在一起,你就是墙上的蚊子血,衣服上的米粒。那我就爱蚊子血和饭粒子。只要是你,我都爱。跟你在一起安稳过半生,我也喜欢,跟你在一起颠沛流离我也喜欢。其实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原则,没有向往的生活。只要和你在一起,我都喜欢。
我良久无言。我知道我可能解不开他的心结了。也挡不住他这样死皮赖脸,一厢情愿的喜欢了。
我不知道毫无保留的爱一个人十几年是什么感觉,我也不明白怎么会把一个人爱到骨子里。每次我以为他该放下的时候,他还是不要脸的嘿嘿一笑,继续存在我的生命里,护我周全。
我多希望上大学的时候,没有遇见你,这样,至少可以让你安稳的过完一生。我无数次的拒绝你,伤害你,你却感谢我,让你明白爱到骨子里的滋味。
你说唯一对不起我的就是不能如我所愿,早日成家。你说不能心里装着我,再去祸害别人。
而我唯一对不起你的,就是遇见你。
希望我的余生没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