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还看到一条新闻:因发布违法广告,瓜子二手车被工商罚款1250万元,起因是那句:“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所以自吹自擂还是要负责的,违背原则早晚会踩雷。
这则新闻让找到了好久之前记录下的一些思考,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发出来充个量,毕竟停了那么久了。
好久没看电视,看了央视的几个频道,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相比以前现在出现很多互联网公司的广告宣传,比如人人车、瓜子二手车、优信二手车、毛豆新车网、珍爱网、JJ斗地主、58同城、安居客、马蜂窝……,有趣的地方在于有些广告都是连续重复地播放好多次,一分钟多的时间里看的全是一个广告,真是能把人恶心死。后来我发现这可能是一种广告策略,这些互联网公司所宣传的其实一种服务的品牌,和那些实物产品不同,他们提供的是服务,所以他们的目标是希望大家都记住它,哪怕让你很讨厌,其实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还有一个广告播放频率的问题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比如连续的播放4遍(其实也是存在间隔,只是间隔比较大)和连续2遍间隔插播2遍那个效果更好?人人车采用的是前者、而瓜子二手车采用的是后者,但是稍微改变了一下:连续播放2遍+间隔2遍,我对广告背后的知识不太了解,可能连续播放的广告成本更低,所以我不能绝对的说哪个好,哪个不好,第一种我觉得杀伤力太大,特别容易引起人的反感,但是连续的一分钟重复会让人产生一种时间错觉,就好像度日如年的感觉,所以这一分钟的时间感是非常长的,同时这也要承担随时被换台的风险。第二种我觉得有点类似水滴石穿的感觉,关注的是长期的渗入,既有强化,又有连续,也是非常好的策略。但相比之下我觉得之前马蜂窝旅游的广告做的更牛,除了间隔之外,他把每一遍广告的内容设计成了三段重复,有点画中画的感觉,而营销效果也得到了成倍的放大。
我觉得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在同质化的竞争中是很有必要去做广告的,因为同类竞品太多,用户基本的需求都能满足,谁也比谁强不了多少,所以先入为主就很重要,消费者不会选择绝对意义上最好的,而是选择最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