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
吃完夜宵已是凌晨三点,街边的夜宵摊渐渐散场,空气里还是弥漫着浓浓的烟味,给朦胧的夜遮住双眼。叶卉跌跌撞撞的走上楼梯,这栋破旧的房子座落于城西,建于80年代,年龄与她的年龄差不多大,灰色的外墙布满斑痕,那是岁月给它镌刻的皱纹,房子的楼梯扶手是用砖块砌筑而成,破碎之处露出深红色,上面贴满了牛皮癣,各类通排水沟之类的广告。三栋房子连在一起,由于年限已久失修,再加上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四周都飘散着垃圾的腐臭味,还夹着臭水沟的味道,场景堪比《百年孤独》里小镇马孔多般的肮脏,以及到处弥漫着颓废的气息,时时令人作呕。楼梯过道的路灯都已经坏了,也没人打理,好在叶卉已经非常熟悉这里的地形,她摸着黑一路走到三楼,掏出钥匙打开这绿色的铁皮门,门上贴着的倒福字透着金色的亮光,炯炯有神。打开客厅的灯,她凝视着眼前的这片狼藉,一片茫然,这房子是过世的公公留下的铁路职工宿舍,只有两室一厅,差不多50平方米,虽然面积不大,不过户型设计的比较实用,还有两个小阳台,不至于显得阴暗。房子被叶卉打理的井井有条,喜欢插花的她在阳台、客厅、房间里摆满了盆栽,整间屋子被她布置的充满着文艺气息,既干净又清爽。
她不管客厅的地上散落的沙发靠垫、书本、花瓶等等,径直走向卧室,要是在往常她可见不得凌乱,王建常嘲笑她有强迫症,而她常常数落他不爱整洁干净,鸡毛蒜皮的小事经常成为吵架的导火线,战火越燃越旺,她会因为他吃完饭连碗筷都不收拾为铺垫,从而以小见大的攻击他的一事无成;也会因为他经常与那些狐朋狗友喝醉酒回家吐的一塌糊涂,从而责怪他身边的朋友带坏了他;也会在接了儿子班主任打电话来告诉她王可可在校表现不好,从而将怒火转移到他身上,怪他没有责任心,没有做个好爸爸。总之,她在琐事缠身时,就褪去了安静的外衣,变得暴躁起来,她的性格里还有一份刚毅,就是倔强的要命,向来不认输,如音乐盒里上了发条的跳舞姑娘,希望不停的转,优雅的转。可如今却小丑般的忙碌转着,特别是王建醉酒回来后破口而骂的话,句句刺进她的心窝,她在他心目中曾经是公主,现在只是小丑,连梦里他还经常传来“破鞋、骚货”的谩骂声。
月光透过纱窗洒落在卧室里,透着初秋的寒气,秋天,令人感伤的季节,叶卉望着窗外,密密麻麻交织的电线横在夜的孤独里,星星不知躲在哪个旮旯里,此时的她睡意全无,头隐隐作痛,无暇顾及还没有归来的王建,而此刻她希望他不要回来,让她一个人安静的呆会儿,实在是厌倦这样的争吵,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她一直拷问着自己,那戴着负罪感的心灵枷锁,受着良心的谴责与煎熬。脑海里浮现出一直不想记起的身影,默默守护着她而被她抛弃的男人;哭着跪着求她离开自己丈夫的女人,过去就像一记耳光狠狠的抽着现在的自己,烙印在心里。泪水湿了枕巾,抽泣着睡去了,她太累了,活的太累了!
清晨被滴滴答答的雨声吵醒,才睡了四个小时,眼睛四周肿起水泡,来到盥洗室里洗漱,对着镜子看着这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她注视着她,突然觉得好陌生,清秀的脸庞增添了几分冷冽,那是岁月摧枯的杰作。时间还早,离上班还有一个小时,她洗了个澡,挑了条白色无袖长裙,外加件白色镂空蕾丝披肩,抹了点口红,让她这死气沉沉的脸庞看上去愉悦点。
“妈,我今天下班后就回家,可可起床了吗?”王建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需要经常在外地去见客户推销产品,她自己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有些客户如果时间紧或者对设计方案不满意也需要经常加班,公公在她未过门时就已经过世,他把城里的这套宿舍留给儿子住,他们老两口退休后就到乡下生活,住在大儿子家,婆婆要料理大儿子一家,可可只好让自己的妈妈带,本来让妈妈到城里来带孩子,可她来住了几天不习惯,还是提出带孩子回老家养,反正车程也不远,开车个把小时就到了,想可可了随时可以回家。
“还没起床呢,昨天和涵涵在婶婶家玩沙子不肯回家,洗澡还不肯洗,哭闹着把他澡洗好再睡觉,早上就起不来了。”叶卉从小体质弱,一直纤瘦如林黛玉,怀胎十月也是吃尽苦头,头三个月喝水都吐,只好到医院住院保胎,每天靠挂营养液补充,两只手背上都是针孔的印迹,那时的王建很宝贝她,如掌上明珠捧在手心。可可出生后,他是超级奶爸,每天除了上班,就是陪伴娘两个,一家三口虽然清贫,倒也是其乐融融。
“那今天上幼儿园该迟到了,昨天老师有消息发来说下星期组织去秋游,我给他带点零食回来,你就不用买了。”
“哦,那你晚上回来慢慢开车,你眼睛不好,其实明天早上回来也没事的。”其实她迫切想回家找读书时的照片以及书信,她在老家的房间是载满她青春的秘密花园,里面盛开着她的回忆,虽然不乏荆棘。
“我会注意安全的,晚饭你们先吃,不用等我,那我挂电话了,要不然上班要迟到了。”挂了电话,在楼下买了个干菜饼一瓶豆奶,一边走一边吃着上班,公司就在家附近,走个十分钟就到了,这是她对这份工作最满意的地方了。
驱车回家,一路上沉思着,她想起了那个女人。一个比她大十岁的女人,她是以前上班所在公司的老板娘,在办公室走廊里偶尔会遇见她,圆圆脸上总是化着浓艳的妆容,大大的眼睛被种植的又长又密的眼睫毛遮盖,这是双透明清澈的眼睛,望着她水灵灵的双眼,本该楚楚动人,身材算不上高挑但也不娇小,穿着性感却不失优雅气质,一身的奢侈品将她修饰的花团锦簇,走在街上会获得很高的回头率,颇有几分法国街头潮流时尚女性的魅力,惊艳、高贵、性感,这是公司里爱八卦的同事们对她们老板娘的概述。每次这个惊艳的尤物来公司也是同领导巡查一样,在厉总办公室喝杯咖啡聊会儿就走了。听同事张莉说,厉总和他太太是大学同学,在北方的一所大学念书,念的金融专业,厉太太来自南方,厉总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后来南方姑娘的温婉可人打动了北方汉子的芳心,他们恋爱了,后来厉总随厉太太回南方创业,厉太太自己经营着箱包皮具厂、饰品厂,夫妻俩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事业有成了。那时,叶卉刚进公司不久,之前在打字店当了两年学徒,夫妻俩经营的家庭小作坊,她在那里什么杂活都干,打字、复印、排版设计等,对办公软件的功能掌握熟练,有了这一技之长后,她觉得羽翼丰满起来了,该出去见见世面展翅飞翔了。辞去打字店的工作,她成了这个城市里又一个流浪者,奔波于各个人才市场找工作,填写个人简历时,每填那一栏学历文凭处,自卑与失落变成两条毛毛虫在咬她,咬她包裹着坚硬外壳的自尊,咬的她体无完肤。填完有意向应聘公司的简历,一纸娟秀的字,贴上一寸照片,除了“高中”那赫然的两个字之外,堪称完美。
过了几天,一家广告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打来通知她明天早上去面试,想着给别人留个好印象,晚上她去商场逛了逛,试了几套衣服,职业装、淑女装、甜美装一一试过,最后还是选了套黑色紧身裙,看上去显得精神些,试衣镜里的她,修长纤瘦,雪白的锁骨,20岁的她已经出落的冰清玉洁。王语嫣是她心中的仙女,安静柔美,这是所有金庸小说里她最想要成为的样子,虽然骨子里也很喜欢黄蓉的俏皮可爱,但还是对语嫣姑娘情有独钟。早早挤公交来到墙面上悬挂着“厉时代传媒广告公司”的大楼,一楼是店面,共有十五间,有理发店、小吃店、汽车美容店,还有一家鲜花店,这家店叶卉喜欢,看看时间还早,她走到花店门口看员工们插花,老板娘热情的向她介绍着今天刚到的鲜花,叶卉不好意思和她说她只是来参加面试,不是来买花的,可时间还早,她只好呆在这里听老板娘娓娓道来,试图让她买一束,也许是她有白色情结,临走时她只好挑了一束百合,可接着她又觉得拿着一束花去面试似乎有些奇怪,转念一想,要是能面试通过,就把这束花送给面试官,如果没成功,就把家里花瓶中的干花换了。
公司在大楼的第七层,手捧鲜花坐上电梯,大家都好奇的看着她,估计心里琢磨着一大早就有人来送花,可真够浪漫的。一袭黑裙一束百合,她走在公司过道中,真是道亮丽的风景线,她一边走一边张望着,刚好对面走来一名男士,“你好,请问人力资源部在哪个办公室?”叶卉轻声细语的问着。
“在709室,你再往前走左手边就到了。”男士朝她指了指方向 ,又朝她看了看。
“谢谢!”叶卉朝着男士指的方向走去。
709室里坐了几个人,都是浓妆淡抹的美女,想着估计也是来面试的吧!她找了个角落的凳子坐下,等了来分钟,一位高挑的美女走过来,“大家先过来抽签,然后按照签里的数字依次面试。”叶卉抽到第五个,在边上等着叫她,时间在紧张的每分每秒中度过,说实话她对自己的能力很忐忑,最主要的是对自己的学历没有信心,不知道面试官们是否很注重文凭。不久那位美女叫她到对面的会议室里去,她捧着花跟着进去,会议室里坐着三位男士,应该是面试官吧!中间这位好像有点面熟,感觉在哪里见过。
“叶卉!”左边这位戴眼镜的男士叫了她名字进行确认。
“到!”她喊到,喊完就后悔了,这又不是老师点名,幸好手里捧着花,她紧紧的攥着花束,下面的包装纸都被扣了个洞。她偷看了下对面几位的神情,刚才的严肃感被她喊跑了。
“请你先自我介绍下!”眼镜男继续说,她像写作文一样的介绍起自己,条理清晰,只是最后的结尾处她加了句:“没有上大学是我最大的遗憾,在我心里它像个污点,怎么洗也洗不掉。”说完这句话,她羞愧的低下头,对面的男士们沉默了会儿。
“问下,你为什么捧着一束花?”中间的男士朝她问着,突然想起他是刚才问路的那位。
“来的时间还早,就去楼下花店逛下,老板娘热情的介绍她的花,不好意思拒绝就买了一束。”他们肯定会觉得自己很傻吧,哪有人会捧着花面试的,越想越觉得无地自容,傻到家了。
“看来你挺善良的。”问路男回复着。善良?不,我并不善良,我只是爱面子,早就有人说我爱慕虚荣了,她在心里思量着。
“没有,我只是比较喜欢花。后来想着,如果面试通过了,就送给你们,如果没通过,我就带回家。”话一出口收不回来了,这下他们肯定认为我在耍心计了,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啊!
“那你把花留下,下个星期一来上班。”中间的男士说道,叶卉心跳加速,激动的把花递给他,很真挚的说了声谢谢!
叶卉很快适应了新工作,多亏了这两年对办公软件的熟练应用,设计风格也如她般清新淡雅,最主要她的上进心强,学东西勤奋,对于部门主管交给她做的一些杂活,一个月左右就得心应手了。
公司里中午不提供工作餐,下午茶倒是不错,休息室摆着饮料、咖啡、甜点、饼干、坚果之类的,客户来访的时候也可以吃点,以体现服务周到嘛。叶卉本来也不爱吃米饭,她倒喜欢自由的在外面吃,楼下东边有个商场,她最喜欢到商场边的一家“嘟嘟面馆”吃,环境舒适,播放着柔美的音乐,点一份铁板鱿鱼面,吃完可以静静的赖着看书,快到上班后再回办公室,她不爱与同事们八卦,上班下班都是只身一人,上学时就养成的习惯,她特别爱独处。
命运是个炫丽的魔法师,它是上帝派来的吉普赛人,总给孤僻的世人们带来各种美轮美奂,以致于对神奇入迷着魔,这个魔唤起了人们心底里的贪婪,那是对美好的贪婪。直到有一天中午,她遇见厉总和邵芳,命运之神开始向她招手,向她抛来引诱的橄榄枝,一直在别人棋局外观望的她,被命运之手挪到棋盘中,将会遭遇什么样的对手?她一概不为所知,只是命运这个大漩涡会狂野的将她吞噬。
邵芳婀娜多姿的身影和英俊挺拔的厉总出现在她眼帘的时候,她正津津有味的吃着。嗅觉敏锐的邵芳瞥到她的存在,女人炫耀自己的方式瞬间化身为肢体的摇曳,靠厉总更近了,扭捏着。
“叶卉,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吃面呀!我和厉总吃腻了大餐,偶尔来吃点素的。过来一起坐吧!”邵芳热情的邀请她,看她那扭屁股的跨度更加妩媚了。
叶卉尴尬的坐在他们对面,看着邵芳亲密的往厉总碗里夹配菜,她只好低着头撩着所剩无几的面条,偶尔抬头与厉总的眼神对视,好像里面有个小人在呐喊着,是对邵芳的不满吗?还是担心叶卉知道他们的暧昧关系?她开始抱怨起自己来,早上本来答应和小张她们一起吃饭去就好了,也省得窥视别人的秘密。
“叶卉,到厉总办公室去,找你有事。”临下班,部门经理叫住她。不会是要开除她吧?她忐忑不安的走到办公室门口,敲了几下,然后深呼一口气。
“进来!”厉总放下手里的报表,“茶还是咖啡?”起身往茶几走去。
“厉总不用麻烦了,谢谢!”她傻傻的站在办公桌前,像个学生等待老师发号施令。“那就给你泡咖啡了,坐下说。”厉总示意她往沙发这边坐。
“现在工作还适应吗?你差不多来了有一个月了吧?”果然是准备炒鱿鱼的前奏,叶卉思忖着,是不是应该先表态呢?和他阐明自己并不是长舌妇,她不爱多管闲事,保证会守口如瓶的。
“厉总,你放心,我不会和别人说的,我很喜欢这份工作,能不能不要辞退我。”她憋红了脸,颤抖的说着。
“我和邵芳没有什么,只是业务上有些事情需要沟通,我叫你来,是要和你说清楚,省得你误会。并没有辞退你的意思,姑娘,你想多了。”厉总温柔的看着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可是他和我解释干嘛呢?应该是给我打预防针吧,好让我不要出去乱讲。
“我明白了,厉总,那我先下班了。”叶卉想抓紧离开,每次和他相处感觉紧张尴尬,好像在某个角落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
“一起吃晚饭吧,你上次送花给我,我都没有谢你呢!”叶卉此时真是束手无策,拒绝吧,担心他要不高兴,至少吃人家的嘴软,只有去吃了,他才会放心吧!可是内心挺抵抗他的热情,她自从高中时那场轰轰烈烈、甜言蜜语的惨败初恋后,对热情、会哄女孩子开心的男人比较感冒,不过他毕竟只是为了堵我的嘴,犯不着拿我寻开心,挣扎了好久,这么想着也就释然了。
坐上厉朝阳的奥迪A6,叶卉还是头一次坐豪车,高中毕业后的两年时间在枯燥的打字店度过,井底之蛙跳出外面看世界,万恶的主啊!纸醉金迷的世界足以让人神魂颠倒,谁能保证在繁华似锦的路途上不会迷途呀?晚饭在一家西餐厅里就餐,虽然没有电视里那样浪漫的烛光晚餐,但还是迄今为止叶卉吃过最小资的地方,她仿佛是天生的演员,很快就适应甚至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以致于后来只要厉朝阳约她出去吃饭、唱歌、旅行,她都照单全收,她如同千与千寻里那些贪得无厌的人们,而厉朝阳是那个寂寞的无脸男,只是他以为她就是他要寻找的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