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话题的思考,完全是欣赏了梁博在舞台上的演出。
许多文艺工作者,他们一方面极尽可能迎合市场,另一方面还要树立一块自我的丰碑。这是艺术吗?还是娱乐?
艺术,追根溯源就是一种纯熟的技艺。而当代的艺术,竟变为神圣高洁的代名词,哪怕素人跟某种艺术沾上边,或者看起来有艺术范儿,都莫名受着追捧。可纯粹的艺术,它仅仅只是一门被精通的手艺,所谓追捧和高逼格,不自知的尴尬也就是自知者多少了解得到了。
说到底,艺术本身只适合被欣赏,而它最值得受人敬仰的,却不是这艺术本身。反而是,在这无望飘渺的现实世界,执着追求艺术的艺术工作者所具有的品格。尽管某些艺术工作者纯粹地从心而动,丝毫不受无望感的滋扰。
不要紧,这恰恰证明艺术者姿态万千地歪躺在坚实大地之上,而他们并不是所谓高逼格的神人。他们同样屙屎送尿,著衣吃饭,困来即卧。说来遗憾,多少艺术者都曾干过负心事。
“娱,乐也”(来自《说文》的解释,娱乐的“乐”在此并无意义)。现代汉语的娱乐,可以解释为:快乐或使人快乐。欣赏艺术,能带来快乐,也是一种娱乐罢。
娱乐于艺术而言,抛开当代大环境,娱乐的门槛要比艺术低得多。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能讲个笑话抖抖乐子。这反而是娱乐之幸罢。沐浴清晨华照、欣赏美丽的大自然造物、静坐享受悦耳的歌谣,这些只为快乐的动作,简直触手可及。上古时代礼仪之邦的娱,是大雅的娱。如今娱乐被大众所需,由大雅变为小雅,怎能不说是幸运?
当代的娱乐,除却幸运,还包裹了层层贬义。这一点还可以用个实际的例子描述:文艺工作者迎合市场是好是坏?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所谓迎合,也不讲究好坏。同样用一个例子来解释:我干了三四年各种类型的推广工作。写博文本该有个良好的定位、搞些促进点击的标题、偶尔蹭个热点、写一些迎合受众口味的文章,一切都该为吸粉而创作。可并不是这样。
表达之余,足够取悦读者,倘若再搞些迎合原罪的活动和噱头,哪怕是标题党,都能有更多的转发和阅读量,我的表达也将被更多人看到,这不是快乐的事情嘛。可我不高兴这么干,尽管自我多么地渴望被更多人阅读到。我有表达的乐趣,这一点唯我足够快乐了。也就是说,我娱乐,最先使自己快乐。
使自己快乐的对立面,便是使人快乐。使人快乐有什么问题?很正常很高尚啊!这便涉及到一个本质的问题——为何使人快乐?
娱乐从业,是一种谋生方式。当然了,谋生方式有很多种,卖菜、卖娼、卖流量,只要你肯干,哪门活计赚不着一点饭钱!!然而,之所以有源源不断甚至翻倍的人追随泛娱乐模式的谋生方式(即取悦他人),是除了谋生这件简单事之外,还能实现暴利、虚荣等等目的。这一点多少能说明,纯粹的利益导向,当代的娱乐,仅仅是使他人快乐。
坚持人生无意义的虚妄主义者,存在很多享乐主义的因子。而有些人的观点我非常认同:首先让自己快乐,有条件再让他人快乐,这样的人生就圆满了。很明显的一点,这句话的前提绝不是为了赚取他人腰包里的钞票。所以,大数据教会企业流量变现,至少我是做不了了。我只为表达而快乐,这样的娱乐没有多少过错。
文章不一定非得有什么启发。倘若一定要总结点什么的话,我想是理清艺术与娱乐的本质。每个人都需要快乐,快乐可以是来自娱乐的娱乐,也能是来自艺术的娱乐。我能娱乐读者,使他们加粉吗?我能娱乐客户,使他们消费吗?每天都做着取悦他人的工作,自我却蜷缩在墙角等待着被人取悦。不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