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义,姓富察氏,号我斋,满洲镶黄旗人,傅恒的二兄傅清之子,明仁的胞弟,乾隆帝的孝贤皇后之侄,是清皇朝的皇室成员。做过乾隆的驷院侍卫。明义喜欢饮酒赋诗,善于交朋接友。他和雪芹的好友敦敏、敦诚有所接触,与和他同时做侍卫的墨香接触更多。从明义《题红诗》的小序看出,他和曹雪芹应是相识的,而且交情不错。富蔡明义及其胞兄明仁,堂兄明琳、明瑞、堂姨夫墨香等人也是曹雪芹圈子中的人。明义《绿姻锁窗集》有《题红楼梦》组诗二十首,是有关《红楼梦》的最早文献之一。其写作年代不晚于乾隆二十七年。明义约生于乾隆八年,卒于嘉庆八年以后(约1243--1803以后),比曹雪芹年轻二十多岁。明义在乾隆年间曾长期任上驷院侍卫,官参领,但他与曹雪芹交往时年龄不超过二十岁,还是个翩翩年少的公子,并未当差。明义的胞兄明仁也是敦敏、敦诚的朋友,敦城《寄大兄》一文曾将雪芹与明仁并提,称为"故人",明仁自然也是与曹雪芹相识且同堂欢笑的友朋。敦敏有七律题为《芹圃曹君沾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颖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敦敏在明琳书房中听见隔院曹雪芹的声音,可知雪芹亦正在富察氏家中访友,所访者或即明义、明仁或明瑞等人都可能是曹雪芹熟悉或认识的友人。明义的堂姊夫墨香既是敦敏、敦诚的叔父,又是永忠(康熙帝十四子允禵孙子)的堂兄弟,永忠《延芬室稿》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墨香藏有《红楼梦》抄本,可能亦与曹雪芹熟识。
他的《题红诗》二十首,收在他的诗集《绿烟琐窗集》中,写定的时间约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他二十一岁,其时雪芹还在。(吴恩裕《有关曹雪芹八种》)他的《题红诗》对《红楼梦》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是本文所论“明本《红楼梦》”的依据。明义的《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作为较早的正面提到《红楼梦》的资料,一直备受红学界的重视。对于这二十首诗前的小序,是作为探讨《红楼梦》成书过程的重要材料。吴恩裕先生认为,该组诗写于乾隆二十三、四年(1758年——1759年),冯其庸先生则在吴恩裕先生的基础上,认为“这二十首诗的作年还应提前”。朱淡文先生则认为,“它的写作下限不能迟于乾隆二十七年;它的写作上限不应早于乾隆二十四年,因为当年明义才十六、七岁,再提前就不太合理。”因此,她认为:“明义的《题红楼梦》组诗的写作年代,可以推定在乾隆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之间。”周汝昌先生认为“《题红楼梦》绝句,往早说,可能是乾隆三十五年或稍前的作品;往至晚说,也绝不会是四十六年以后的作品。”现在,大部分学者都采纳了吴恩裕先生的意见,即认为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写作时间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左右,而且明义与曹雪芹可能有过直接的交往。
题红楼梦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之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清)富察明义
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长槛曲栏随处有,春风秋月总关情。
怡红院里斗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天气不寒还不暖,瞳咙日影入帘多。
潇湘别院晚沉沉,闻道多情复病心。悄向花阴寻侍女,问他曾否泪沾襟。
追随小蝶过墙来,忽见丛花无数开。尽力一头还雨把,扇纨遗却在苍苔。
侍儿枉自费疑猜,泪未全收笑又开。三尺玉罗为手帕,无端掷去复抛来。
晚归薄醉帽颜欹,错认猧儿唤玉狸。忽向内房闻语笑,强采灯下一回嬉。
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得静工夫。
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人户愁惊座上人,悄来阶下慢逡巡。分明窗纸两挡影,笑语纷絮听不真。
可奈金残玉正愁,泪痕无尽笑何由。忽然妙想传奇语,博得多情一转眸。
小叶荷羹玉手将,诒他无味要他尝。碗边误落唇红印,便觉新添异样香。
拔取金钗当酒筹,大家今夜极绸缪。醉倚公子怀中睡,明日相看笑不休。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还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霄。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伺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疴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绿烟琐窗集》七言绝句,据1955年文学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和随园自寿诗韵十首(录一首)
随园旧址即红楼,粉腻脂香梦未休。定有禽鱼知主客,岂无花木记春秋。西园雅集传名士,南国新词咏莫愁。艳杀秦淮三月水,几时衫履得陪游。(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
《随园八十寿言》,嘉庆刊本,卷五
“康熙间,曹练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极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一作雪芹赠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随园诗话》卷二,第二十二记
先看诗题及诗前小序。明义的这一组诗的题目是《题红楼梦》,小序中又有“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的话,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明义当时所见的本子,名叫《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但显然又不是现在通行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因为据红学家的考证,明义这一组诗作于乾隆二十五年到乾隆四十年间①,也就是说,当时明义见到的不可能是百二十回本《红楼梦》。
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话,在“凡例”中也有“《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的话。可知,在乾隆甲戌年(1754年)之前有一段时期,书名并不叫《石头记》,而是叫做《红楼梦》②。庚辰本二十一回也有一段回前批: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义骇警,故录于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凡是书题者不少,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
这一批语是批在名为《石头记》的本子上的,诗中也提到“脂砚先生”,说明题诗的时间是在脂砚斋将书名改为《石头记》之后,但仍然说“有客题《红楼梦》”,而不说“有客题《石头记》”,可见在脂砚斋将书名改为《石头记》之前,有相当长的时间使用的是《红楼梦》这个书名,以至于改名后曹雪芹周围的人仍习惯性地称它的原名《红楼梦》。
所以,明义所见到的《红楼梦》,应当是1754年之前的一个本子。当然,明义本人读到这个本子很可能在1754年之后,因为他见到的只是“抄本”。
下面再看这二十首诗:
第一首为总括大观园之意,如果一定要有情节或章回上的对应的话,我认为应当是第十七、十八“试才题对额,归省庆元宵”两回。
第二首,此首写第七十回之事。本回中有一大段宝玉和晴雯、麝月、芳官等玩笑的情节描写,又写了李纨的丫头碧月的感受。诗中“天气不寒还不暖”、“曈昽日影”点明时间是春天、早晨,与本回正合。
第三首,此首似写第五十七回事。本回有这样的情节:
“这日宝玉因见湘云渐愈,然后去看黛玉。正值黛玉才歇午觉,宝玉不敢惊动,因紫鹃正在回廊上手里做针黹,便来问他:‘昨日夜里咳嗽可好了?’紫鹃道:‘好些了。’宝玉笑道:‘阿弥陀佛!宁可好了罢。’紫鹃笑道:‘你也念起佛来,真是新闻!’宝玉笑道:‘所谓‘病笃乱投医’了。’”
但又似是而非,与诗不甚符合。如诗中写“晚沉沉”,而文中写“才歇中觉”;诗中写“悄向花阴”,文中则是“紫鹃正在回廊上”。这个情况,我推测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明义所见的本子上原本有“傍晚”、“花阴”等情节,后来才删改成今本的样子;另一种可能是,此诗所咏内容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原为另一个情节,与今本第五十七回不相干,在今本中已完全删去。无论哪一种可能,都说明此诗所咏内容与今本不同。
第四首,这一首写第二十七回“宝钗戏蝶”一段,然而诗与文也有明显的不同。文中只写“一双蝴蝶忽起忽落, 来来往往,穿花度柳,将欲过河去了”,并没有“小蝶过墙”的情节,也没有“扇纨遗却在苍苔”的情节。
值得注意的是,今本由宝钗戏蝶引出的是滴翠亭小红密语一段情节,然而,从本回回目:“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上来看,本回应该是宝钗和黛玉两人的主角戏,两人各占半回。后半回没有问题,黛玉是主角,但前半回主角却成了小红,宝钗戏蝶一段成了引出小红一段故事的前奏、序曲,这不是很奇怪的吗?结合明义的诗,我推测,原来本回并没有小红的故事,前半回确属宝钗的正传,有宝钗扑蝶的详细描写,其中包括“小蝶过墙”、“扇纨遗却在苍苔”等情节。在后来的修改中,为了加入并突出滴翠亭小红密语的一段故事,才对宝钗戏蝶一段大加删改,形成今本所见的样子。
关于小红这个人物,我认为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不仅在宝钗扑蝶这一回中原本没有小红的故事,甚至在整部书中都还没有小红这一人物,这一点在后文还要提到。
第五首,这一首写三十四回宝玉送帕、黛玉题帕。
第六首,这一首写第三十一回,宝玉与晴雯口角冲突后言归于好的情节,但这首诗所反映的内容非常奇怪。在今本三十一回,宝玉醉酒晚归,错认晴雯为袭人,后紧接着是“晴雯撕扇”这一大段非常精彩的文字,可以说这一段文字在整部《红楼梦》中乃至全部的中国古典文学中,都是非常耀眼的一段文字描写。但这段文字在明义的这首诗中却没有丝毫反映,诗中写宝玉认错人后,直接就回到房内去了,这不是很奇怪的吗?我推测,明义所见的《红楼梦》本子中,还没有“晴雯撕扇”这一情节。原来的情节我推测大概是这样:宝玉醉酒晚归,在院中将袭人错认为晴雯(今本是相反,将晴雯错认为袭人),后听到晴雯的声音从房内传来,遂进房内,晴雯正和麝月秋纹等玩笑,忽见宝玉进来,想起早上的口角,便止了笑,不理宝玉,宝玉低声下气凑过来一起玩笑,最后终于将晴雯哄得高兴起来,将早上的矛盾化解。这就是诗中所说的:“忽向内房闻语笑, 强来灯下一回嬉”。后来,可能曹雪芹考虑这样的情节太一般化,没有特色,也不精彩,便又构思出了“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的情节,遂将人物和场景做了调换,将晴雯和袭人的位置对调,把晴雯放在院内榻上,将认错人一节也改写成错认晴雯为袭人,删掉了在房内玩笑一节,而代之以院内撕扇一节,这样一改,不仅更生动,也更符合晴雯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
第七首,此首对应的情节应当是第十七回:
“一面说,一面走,只见正面现出一座玉石牌坊来,上面龙蟠螭护,玲珑凿就。贾政道:‘此处书以何文?’众人道:‘必是蓬莱仙境方妙。’贾政摇头不语。宝玉见了这个所在,心中忽有所动,寻思起来,倒像在那里曾见过的一般,却一时想不起那年那月日的事了。贾政又命他作题,宝玉只顾细思前景,全无心于此了。”
在这里,宝玉见了一座牌坊,很熟悉,却又不记得在哪里见过,我们读者却都明白,这是指的第五回宝玉梦中之事。宝玉对自己的风流春梦只存模糊的记忆,在题对额、对联(题诗)的过程中勾起一丝一缕,这正合诗中之意。周汝昌认为这一首是指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以后,初进园时作“四时即景诗”事,当误。
第八首,这首诗与今本所对应的情节相比较也很奇怪。今本《红楼梦》第二十回有宝玉为麝月篦头的情节,但明义诗中明明是“留得小红独坐在”。对于这一矛盾之处,周汝昌认为“小红”一词仍指麝月,与书中的林红玉无涉(《红楼梦新证》)。而张爱玲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有了个小红,又是个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这个典故,称麝月为‘小红’…那太不可思议了。(《三详〈红楼梦〉》)”
刚开始,我也以张爱玲所论为是,以周汝昌为非,认为明义所见的本子上原是宝玉为小红梳头或篦头,后才改成麝月。但经过进一步思索,我改变了看法,因为《红楼梦》中关于为麝月篦头的情节,除了第二十回外,还有两处有线索可寻:一是第二十三回宝玉作的《四时即景诗》,其中第二首有“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一句,另一处是第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儿诔》,其中有一句“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这两处中,“麝月开宫镜”也好,“开麝月之奁”也好,显然是指第二十回为麝月篦头时的情形。这两处除提到麝月外,也都提到檀云,但今本檀云已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人物,已没有她的单独故事,这说明在《红楼梦》创作的早期,曾经有很多檀云的故事(檀云品香、檀云折齿),但在后来的修改中都被删掉了。这也可以说明,与“檀云品香” 、“檀云折齿”几乎同时的麝月篦头的情节,也必定在早期的版本中出现了。至于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是否还有檀云的这些故事,还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至少应该有宝玉为麝月篦头这一段。
然而,张爱玲的疑问又如何解释呢? 《红楼梦》中有小红这个非常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的典故,称别人为“小红”,这确实有点不可思议。我认为,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根本还没有小红这个人物,小红的所有故事都是在后来的修改中后加上的。这个结论的得出,是缘于以下两处疑点:第一个疑点,今本《红楼梦》中关于小红的主要情节都集中在二十四——二十七这几回中(或许还有八十回后的某一两回),一般来说,一部大部头的作品基本完成以后,不可能再进行伤筋动骨的大改动,所以在后来添加小红这个人物情节时,不便于再对全书大修改,只能将小红的故事集中在某几回内,而在书中其他地方只是添上小红的名字点缀一下而已。
第二个疑点就是小红身份的矛盾。第二十七回李纨向凤姐介绍小红的身份:“你原来不认得他?他是林之孝之女。”但是作为林之孝的女儿,再加上小红本身的机敏伶俐,绝不应该是其刚出场时那种被压制、郁郁不得志的状况。第二十六回中佳蕙为小红抱不平时说:“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 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但在荣国府的下人中,林之孝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除赖大、来升等少数几个外,还有谁的地位能高过林之孝两口子?所以小红的身份与她初出场时的处境明显不符,这是《红楼梦》中少有的硬伤之一。出现这种矛盾,我认为正是因为小红的故事是很晚的时候才加上的,作者在写到小红姓林时,记起荣府内有一个林之孝,便安排小红做他的女儿,却没考虑到小红这样的身份与前面被压制的状况不符,写成以后没过多久(一两年?)便形成定本,没有来得及发现并修改。
第九首,此首写二十八回袭人晚间被宝玉偷换汗巾子一事。此首与今本情节也不同,今本中,蒋玉菡所赠、被宝玉换与袭人的是“茜香罗”,是一条“大红汗巾子”,而不是“绿”云绡。这一点,张爱玲也同样注意到了,见《三详〈红楼梦〉》。
第十首,此首写第五十四回元宵节夜宴中间,宝玉回房遇鸳鸯陪袭人说话一段。
第十一首,此首写三十五回,玉钏送莲叶羹与宝玉,因金钏之逝“满脸怒色,正眼也不看宝玉”,而宝玉“一些气性没有,凭他怎么丧谤,还是温存和气…(玉钏)脸上方有三分喜色”。但今本情节与此诗所反映的情节相比,似乎仍有修改的痕迹:诗中“忽然妙想传奇语, 博得多情一转眸”两句,似乎是写实,但今本似乎并没有什么“奇语”,用“多情”来指玉钏似也不符。
第十二首,此首写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之事。
第十三首,此首写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芳官与宝玉同榻而眠之事。
第十四首,这首诗指黛玉无疑,但所对应的情节也难以确定。或者指三十四回黛玉作题帕诗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锦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一段,但诗中“午汗潮回”与文不符,文中明明是晚上的事情,另外“犹恐意中人看出, 慰言今日较差些”也没有对应的情节。
我推测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中,原有某次黛玉午睡醒来,面胜桃花,恰逢宝玉来探望,二人相互宽慰等情节描写,在后来的大修改中,将黛玉“面胜桃花”一段移到今本三十四回题帕诗后,其余的则删掉了。细读今本三十四会题帕诗后的一段,似乎仍有些许生硬不能衔接的感觉。
在得出这一观点以后,我又读到吴恩裕先生的《曹雪芹从考》一书,其中《曹雪芹生平事迹杂考》一篇有这样的记述:
“一九七六年六月七日我曾同吴茜同志到蓝淀厂访问过八十一岁的回民老人麻廷惠。麻廷惠家世世代代都给人打夯,打夯时为了减轻劳动的辛苦经常唱夯歌。其中有一个夯歌就是关于《红楼梦》的。这位麻老先生精神极好,记忆力也不差,他不识字,但凭记忆给我们背出七十多句,内容是叙说宝玉去探黛玉病的。夯歌的头几句道:
数九隆冬冷飕冰,滴水檐前挂上冰凌。
百草花开败树叶落地,松树开花万年青。
有才子留下半本《红楼梦》,列位不知尊耳是听……
下面的情节是:贾宝玉在大观园里游花逛景,忽见紫鹃和雪雁走来,便让她们引路去潇湘馆看黛玉,当时在病重的黛玉正睡午觉,醒后两人谈话,不外叙说病情,最后黛玉说了一些伤感的话;中间还有些陈述黛玉房中摆设的句子。
我认为,《红楼梦夯歌》在蓝淀厂、小屯一带的流传,和张永海家从乾隆年间以来就世代相传地在香山一带唱《红楼梦》的莲花落,都同样可以作为曹雪芹曾经住过这两个地方的佐证。”
在这里,吴恩裕先生是将“红楼梦夯歌”作为曹雪芹在香山居住过的证据的,而我所注重的是夯歌所反映出的《红楼梦》的内容。我认为在民间流传的“红楼梦夯歌”也好,《红楼梦》的莲花落也好,其内容不一定都是《红楼梦》定稿以后的情节,而应该包括《红楼梦》在历次改写中曾经有,后来又删去的情节,因为《红楼梦》在几十年的写作过程中,既然可以被文人士子传抄,其中的故事情节当然也会流传出去,形成民歌、夯歌之类。此处,吴恩裕所提到的夯歌里描述的黛玉午睡醒来,宝玉来探望,二人说话的情节在今本中也没有,却与明义的这首诗正相互印证,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在《红楼梦》早期的稿本中,确曾有过这样的情节。
可惜这本书中,吴恩裕先生只是将“红楼梦夯歌”做了简单介绍,并没有将七十多句夯歌全部记述下来,否则或许能探知更多《红楼梦》早期稿本的信息。
第十五首,这首诗所咏内容也难以确认,有人说咏宝钗,有人说咏探春。周汝昌认为是咏凤姐,对应的情节是三十八回,凤姐以贾母头上的“窝儿”取笑一事,我认为也有道理,存疑。
这首诗和上一首在袁枚的《随园诗话》里引述过,原文如下:
“…(曹寅)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犹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 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 强言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 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 笑时偏少默时多。’”(《随园诗话》乾隆五十七年刊本)
其中引诗和明义原诗微有差别,关键是其中“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犹艳”一句让人不解。我们知道“校书”是妓女的别称,然而明义的题《红楼梦》诗如何又成了咏妓女的诗?有人根据这一点,认为明义的这二十首诗除这两首外,全属后人伪作,而这两首诗原本就是咏妓女的(如欧阳建的观点)。这种说法当然是无稽之谈,但袁枚的这句话又如何解释呢?
我认为袁枚根本没有读过《红楼梦》,至少大概在乾隆四十六年之前③没有读过《红楼梦》。在编辑这则诗话时,只凭明义的诗前小序及自己对《红楼梦》的理解,便想当然的认为《红楼梦》是一部记叙秦楼楚馆风流韵事的小说,认为“红楼”就是指那些秦楼楚馆、花街柳巷,所以才有“红楼中有某校书犹艳”的话。
袁枚的《随园诗话》里道听途说、想当然的成分很多,如误认为曹雪芹为曹寅之子,又说“已相隔百年”等等。同为乾隆时人的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也说:“此老(袁枚)善于欺人,愚未深信。”
第十六首,此首写晴雯之死及宝玉诔晴雯,事在第七十七、七十八两回。
第十七首,这一首所指内容也不易解。有人说指宝玉和黛玉,因为第三回黛玉初进贾府时,与宝玉同居一室,只隔“碧纱橱”,第二十回又有宝玉的话:“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得这么大了。”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中认为这首诗指的是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事,我认为也有道理。但近些年周老主“宝湘姻缘”说甚力。又认为此首诗所指内容与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有关,认为当晚湘云夜宿怡红院,此首诗即指此事,见《红楼夺目红》。这一说法,大概捕风捉影的成分多一些。
第十八首,这一首和后面两首写八十回以后之事。从明义写作这二十首诗的时间上来看,当时他还不可能见到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因此,这最后三首诗只能是咏原本《红楼梦》或《石头记》八十回后(即所谓后三十回)的。
这一首写黛玉之死。从“安得返魂香一缕, 起卿沉痼续红丝”两句,可知黛玉死于疾病,而不是什么投水而死,并且死于宝玉婚配及贾家落败之前。
第十九首,此首写宝玉所佩带之“通灵玉”。前两句从通灵玉(石头)的视角,写它对金玉姻缘的结局的鉴证及感受,后两句写石头的下落:回归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
第二十首,此首写后三十回中主人公宝玉的遭际。有人认为此首写《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理由是,前一首已经对《红楼梦》中的故事做了总结,此首再写书中情节不妥当,有重复,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首先,前面一首只是写通灵玉的下落,并非对全书的总结,这一首是写宝玉的遭际,石头与宝玉在书中的最后结局各不相同,这两首诗分别咏之,在内容上并不重复;其次,明义的全部二十首诗题作《题红楼梦》,显然是针对《红楼梦》小说中的情节而作的,如果忽然冒出一首咏作者曹雪芹的来反而才不妥当;第三,从此首诗的内容上看,与文字记载及推测中的后三十回中宝玉的遭际非常符合,如贾家落败后宝玉落迫,沦为击柝之属,袭人通过权贵之手最后才归于琪官等情节。所以此首当咏小说中的宝玉。
以上是对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二十首所对应的《红楼梦》中的情节所作的分析,最后再总结一下:
一、从明义的诗题及诗前小序,可知明义当时所见的《红楼梦》,既不是八十回本《石头记》,也不是后来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而应当是1754年(乾隆甲戌年)脂砚斋将书名题为《石头记》之前的一个本子。
二、全部二十首诗中,前十七首咏前八十回事,其中至少有第三、四、六、八、九、十四,这六首诗所咏内容与今本《红楼梦》及《石头记》不相符合,显现出《红楼梦》早期稿本的一些面貌。
三、二十首诗中的最后三首,所咏内容为八十回后的情节,既然明义当时不可能见到百二十回本《红楼梦》,那么他所见的本子应当是包括后三十回在内的所谓“旧时真本”。(2005年4月,2005年12月修改)
注:
① 周汝昌认为明义的诗集《绿烟琐窗集》大致作于乾隆三十五年至四十年间,见《红楼梦新证》1072页,而吴恩裕则认为作于乾隆二十三、四年《有关曹雪芹十种》。
② 甲戌年之后,脂砚斋将书名改题为《石头记》。至于曹雪芹是否同意脂砚斋的更名,现在还有不同观点,我个人倾向于甲戌年之后曹雪芹本人仍用《红楼梦》作为书名,而不用《石头记》。
③ 据周汝昌考证,这是袁枚编辑这则诗话的最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