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见到了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或者说,我的初恋。我们相约去看了一场关于爱与初恋的电影。
选片的时候,我没想到它讲述的会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或许,如果不是它正合了我的心境,我所看见的就不会是这样的它。
我和她约在电影院相见,说实话,当我看见她向我招手,我的第一感觉是:陌生。她的变化虽不算大,但也是超出我的想象了。
两年不见,她的变化竟比高中三年间要大得多。我走出电梯,看见她穿一件白纱坐在小桌前向我招手,瘦了,美了。不知道她是为谁或者为何剪短了她的发。也可能,女生就是这样的吧,有心打扮起来,就能换一个人一样。
我们很随意地聊起来,一如往昔,有着说不完的话题。我们聊到她的数学,聊到我的耳钉,聊新上映的电影,聊老弄堂的回忆……直到电影开场。
她很认真地看,凑过来吐槽:这人总是在演渣男。我没说话,心里想着:渣也分几种,故意的、无意的,还有无奈的。
电影中,男主人公看起来确实是个渣男。被初恋“抛弃”,他与爱他的人结婚,却时时刻刻想念他与初恋的那个未完成的吻,想了二十年。二十年后,终于等到一个机会,他与初恋得以相见,但他吻不下去。
这时,他才终于发现,他一直以为的,他对初恋的爱,并不是爱,而仅仅是一场执念。
我一时间陷入迷惘。
如果是这样,那我呢?我侧目看见她的腿,却不敢转头去看她的脸。我以为我爱她,但怎样才能知道这究竟是爱,还是另一种执念?
我想起我们几乎没了交集的高中。
经过一个暑假,我们分道扬镳。她开始她第一次的住宿生活,离开家人和朋友,很不习惯。没有手机,她在晚自习后躲进公共电话亭,拨通我的电话。
她很难受,却在哭泣前告诉我,她背下了我的号码。她背下电话号的,除了她的家人,就是我了。我很感动。
电话里,她说她对宿舍生活的不适应,说新的环境让她难受,说她和大家成不了朋友。我听得心疼,却无能为力。
这样的经历大概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无可避免,也无需避免。我只是静静地听她讲她的难,日复一日,然后给她安慰:再过些日子就会好的,我一直都在,我会陪着你的。
周末回家,她说一个人很怕。
我知道她一向路痴,在新学校里都能迷路。乍来到陌生的地界,离家数十里,肯定是怕的。于是,我不顾家人阻挠,跑去接她,再送她回家,来回折腾。在路上跑了几乎整天。
我知道她是很依赖我的。
我以为她至少是喜欢我的。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她的朋友很多,男性的女性的都不少,我也只是其中一个。只不过,可能稍重要些。
后来,她终于适应了新的生活,和同学们相处得很好,给我打电话的频率明显降低了不少。
再后来,有天她曾在宿舍里给我打电话,向我撒娇,说:我的室友天天欺负我。我只有装模作样地沉下嗓音,说些威胁的话:敢欺负我的女人,活腻味了吧。电话那头一阵哄闹,我在这端脸红心跳。
我的女人?她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我的。可当说出这句话,内心奇异的激动和澎湃却是真的无法抑制。我有些不甘心地以为,我也许可以把这个不可能变成可能。
这种不甘心一直延续到现在。
她就坐在我的身边。我盯着她的腿出神,想:其实,只要我愿意像对其他人那样,穷追不舍,给她压力,她最终会是我的。她那么善良,又那么心软。她会的。
可是我不愿意。该死的不愿意。
我不愿再来一场孤注一掷般的告白。太痛,太冷,太可怕。
那天,辩论队输了比赛,大家心情沉重地吃饭,等着教练给我们一个个点评。我知道我在场上发挥不好,几乎被呛得哑口无言。正自责,她无端发来一个视频,说让我看。
画风软萌,音乐轻快,本来应该是很治愈的。但是,它的主题是:Love。这让狂躁中的我看得莫名其妙。你站在什么立场,以什么身份说爱我。我差点脱口问她。
我知道她口中的爱,和我所希望的并不是同义。我理解,我接受,但那天我忽然无法冷静。
我感觉到我又上一层的肾上腺素,打字的手指有点不听使唤。我竭力保持着颜面上的冷静,在桌面下敲打出回复:你最近好像总是在向我告白?喜欢我直说就行了,不用这么麻烦。
那之前的几个月里,她确实经常在与我的对话中明示暗示她的“情意”。果然,她回道:对呀,我最喜欢你了呢!
你说这种话到底什么意思!我的手突然失控,一句话就这样泼了出去,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你懂不懂我对你是什么样的感情?
朋友?放屁!我根本没把你当过朋友!
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你!我想抱你、想亲你,我他妈还想上你你知道吗!
我一句接一句地轰击,没等她解释,因为不需要,没让自己解释,大概,是因为害怕。怕自己中途反悔,就再没这样激动的情绪去抓住机会,再不肯让她明白我的心意。
我知道我吓到了她。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我还真是狠心。
她的下一条回复是一条语音,哭腔浓重得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都把人给弄哭了。我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你个混蛋,你就是这么喜欢人家的。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想道歉,无从安慰,只好撒谎。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种类型,我也没逼着你非要跟我在一起啊。你还把我当朋友就行。我也会一直都在,以朋友的身份。而且,我已经移情别恋了。她可比你好追多了,我们都在一起挺长时间了。
真的?她抽着鼻子问我。
我咬着牙微笑,顶着寒风给她回语音,语气极其坚定:真的。
终于算是哄好了,如果忽略她接下来两个小时的哭诉的话。
到现在觉得,我应该是欠她一句抱歉的。把她吓得不轻,又让她流了那么多泪。可我,错在哪里呢。
我看着电影荧幕,里面的那个所谓渣男,他又错在哪里呢?只不过是不懂爱情罢了。
可是说到爱情,又有谁真正懂,谁能说得清呢。大概因为它本身就是神秘而朦胧的吧。
我听见身侧她在笑,电影却看得我想哭。
我满脑子都是迷惑。如果说,与初恋在一起时想到的尽是妻子,于是认定爱的就是妻的话,那之前的二十年里,与妻在一起时满脑子尽是初恋,又算是什么呢?以此得出:谬论。
电影结束,灯光豁然开朗。人群熙熙攘攘,挡住了荧幕。我陪她坐着,都并不急着离场。
我问,好看吗?她答,挺好看的。再问,饿吗?她摇头,伸个懒腰站起来,说:回家吧。
嗯。我随手拿起她的包和外套,我送你回家。
算了。我告诉自己,何必这么认真呢。管它是不是爱情,想照顾她的心是真的,为她担忧的心是真的,祝她快活的心也是真的。够了,没必要非得弄个清楚。
我搬家了,有没有跟你说过?她忽然问我。我想了一想,好像听说过,不过好似记不起准确的位置。
我只认识几年前她的家,在北郊的一个不知名的村子,大片的田间有几排私宅,盖了一些违建作出租用。
第一次跟她回家,沿途只记得施工的道路上漫天的扬尘,和田间的石子路边扫过脚踝的豆荚。
那天,我带着她一路从市中心的商区向北,穿过堵着车的北濠桥。两辆电瓶车骄傲地从车尾的一盏盏红灯间掠过,把此起彼伏的“嘟嘟”的无奈抛在身后。
到这里你认识了吗?我捏住刹车,转头问她。她一脸疑惑地摇头,很奇怪地看着我,问:我们来的时候……走的真的是这条路吗?我一时失笑。同一条路,对她来说,正着走和反着走是不一样的。
绿灯了。那继续走吧。我向着前路挑一挑下巴,再走一段,你说不定就认识了。
过了眼前的这一座大桥,就是另一个区了。虽没有闹市区那样的繁华,但总比郊区好上了许多。
我们在高架路下停车,看见机动车道上停着一辆眼熟的跑车,翠绿的,极其耀眼,正跟我们一起等红灯。我哈哈一笑,伸手悄悄指着它,你看那辆车,就是刚刚被堵在北濠桥上的那个。跑得还没我们快!
正笑着,那辆车“呜——”地窜了出去,真的留下一溜烟。
继续向北,走上不远的一段距离,拐一个弯,就是我的家了,或者该说是:我家的“遗址”。那里已经算是近郊。前几年,乡下拆迁了,爷爷奶奶无奈地搬离住了几十年的土地,搬进高楼里,颤颤巍巍。
而她的家还要再向北去,是彻彻底底的郊区。
我带着她一路转悠着回到我们相识的初中,她兴奋又不失骄傲地说,这里我认识诶!我一时失笑,你在这里上了三年的学,再不认识就是傻子。她撅着嘴扭过头去,好像不想理我。
接下来,就是我不认识的地盘了。只好乖乖跟着她,不敢再嘲笑。也不知继续骑行了多久,她终于告诉我,快到了。
我被前面的一辆槽罐车弄得几乎睁不开眼,一边呛了一嘴的沙土,一边揉着眼睛问她,这是哪儿啊?
这是一个不算繁华的小镇,四五米宽的水泥路就算是主干道了。最宽的道路两边,开的是长得很像某知名品牌的电动车专卖店,还有一家“高级服饰城”,一家综合超市,一个邮政储蓄银行。
我们跟着那辆槽罐车一路吃着灰聊天。走着走着,突然冒出几家卤菜店,路边也出现一排菜摊子。菜市场啊?我问她。她突然减速,问我,要不你今天晚上在我家吃饭吧?我慌忙拒绝。
槽罐车终于跌跌撞撞地穿过了镇中心,司机想必也是等不及般地,一脚油门冲了出去。我们被迫停下车来咳嗽。
颠过一条刚建好路基的道,她带着我拐弯进入一条一米多宽的细石土路。右手边是大片绿油油的庄稼,让我想起我的家。
我跟着她一路从田埂上骑过去,摇摇晃晃地,不时撞到路边脆嫩的叶子,和垂落的豆荚。抬起头,眼前是一座三层高的楼房,是小时候见惯了也住惯了的农家私宅。
进了大门,场院上铺着一地的花生,有狗在它的窝边狂吠。我们小心地推着车从花生中间踩过,走向场院一边的几间简陋的水泥平房。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与我一直以来的记忆完全相符,我知道,这几间房子是盖来出租的。
这家人还在房间外墙也刷了水泥,已经很用心了。我想起我家的那几间,直接是裸露的红砖墙、石板地,连朝南的窗户都用的是蓝色的玻璃。
幸好,她没有住在我家。我突然想。
她的家就在那几间出租屋中间,即便条件已经还算不错,但依旧是空间拥挤、略显阴暗。我应邀直接在床上坐下,顺便帮她收拾起胡乱堆在床边,占了几乎床上一半空间的各种书本和笔记。
我翻开她常拿给我看的一本笔记本,里面是她写的言情小说。每当看见这里面的字句,我就觉得,她真是神奇。
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好像丝毫没有影响她对于真和美的感受。她好似超脱于这里的黑暗,在明灯下,她看见书中的美好,她相信,并为之欣喜和落泪。
她说,她的小说源自她的梦。梦里,她像是一个见证者,无法参与、无力篡改,只好记录。她笔触细腻,行文风趣,我读她的故事,往往都出奇地沉浸。我以为,可能是极喜欢她,于是爱屋及乌。
像是今天,一见惊艳,我感觉自己好像又因为她而喜欢上了那样的发型和那件白纱。
你要跟我回家吗?正出神,她突然的问话把我惊醒。我半趴在车龙头上,一手还托着腮帮,顺势咧嘴一笑,问:我不送你,你认识吗?
然后历史重演。
她的家搬到了更远的北边,走到半路,我竟看见了另一个县区的界牌。真是够偏僻。我把她送到又一条类似的细石土路的路口,看看表,算了一下时间,告诉她,我得回家吃饭了。
与她分开后,我掉头原路返回,想着回家后要写点东西,把这一天好好记录下来。算是回忆,也是告别。
是的,告别。不管自己对她究竟是爱还是执念,都是时候与那段青葱岁月作别了。我们之间有太多的不一样。每次送她回家,这样的事实就重新扑面而来给我一次打击。
过去了这几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不能否认,她早已不是最初让我心动不已的那个人了。
在没有参与对方生活的这几年,我们都各自看着路边不同的风景,并且,在不经意间把它一点点刻画进心里。与初识时相比,我们都已是焕然一新了。
我明白我无法阻止她变化的脚步。我接受她一步步的蜕变,也知道,无论她最终变成什么模样,我都会一如既往地护她安好。但是,不再爱了。
我忽然一震。不爱了?
不爱了。
几年前的我,和那时的我所爱的那时的她,都已经不复存在。所以,慢慢地,在我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时候,就已经不再爱了。
剩下的,就是执念。
我在风里打了一个寒颤,抬头四望,发现居然一不小心走过了该拐弯的路口。撩了撩头发,果断调转车头。
路上一辆车也没有。我在路中央,盯着柏油路面上拉长的影子,故意把车开得摇摇晃晃。我甩着脑袋漫不经心地哼一首不着调的歌,感觉好像异常的轻松。
要不,回家看看吧。
我顺应心里的想法,七拐八拐地回到我从小长大的地方。
那瘫在地上的一块块钢筋水泥,本该是我家的小楼,我甚至认得出哪一块石头曾经是我房间的地板。石堆背后长满荒草的土地,本该是我的祖辈赖以生存的沃田,我甚至还记得哪一块土地曾经种过我爱吃的玉米。
听爷爷说,这块地上以后要建一个公园,会很漂亮,有树有水,鸟语花香。
可是我看着眼前杂乱的一切。
没有人收拾。
我深吸一口难得的新鲜空气,心想:算了,会收拾好的,不急这几年。
等时候到了,它自然就好了。不是吗?
我小心地走下河边的水踏,像小时候一样,直接在河水里洗了个手。沁凉的河水顺着我的指尖滴落在我脚下的细石土路上,留下一个淡淡的水痕。
我甩干了手,跨上车,又一次掉过头。
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