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论,你们要争论,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好让她除掉脸上的淫相,和乳间的淫态,
3免得我把她剥光,赤身露体,使她像刚生下来的那天一样;又使她像旷野,像无水的旱地一般,叫她因干渴而死。
4我必不怜恤她的儿子,因为他们是像娼妓的儿女; (何西阿书 2:2--4 新译本)
一,争辩(控告)的结果
1,关系的破坏……不再是妻子,不再是丈夫。
2,羞耻的临到……剥衣赤体如才生,似旷干旱饥渴死。
3,罪恶的延续……犯罪中生的儿女也不蒙怜悯
二,争辩(控告)也会带来转变
1,除掉淫相,和乳间的淫态
2,恢复荣耀的身份(基督的新妇)
3,阻止罪恶的延续(儿女重蒙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