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是一种怎么样的体会?电影《前任3》里,孟云与女友同甘共苦五年,最后难逃“五年之痒”,输给了一个作字,本以为,我说出要走的那一刻,有一个人能做挽留,我们互相都希望对方追过来或者做一次挽留,没想到,这样的希望,最后变成了前任。
电影院里,我的眼泪啪嗒啪嗒的从眼角流出来,电影拼凑的影像里,包含着一丝真实的现实世界,理智战胜了感性,没有转身,大概,我们都希望分开后,对方能过得更好。
现实世界里,所有人都害怕孤独,可是茫茫人海里,我们最怕的,往往是我们现在所拥有的。
微博的段子里说:一个女孩子最帅的时候,便是她的内心深处没有一个喜欢的人。
朋友发来消息:“大概所有的情侣干柴烈火之后,煎熬在三年之痛中,难逃七年之痒,现在的我和他,也到了这一个阶段。”
百度词条里,七年之痒:人的细胞七年会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可能七年后你就不爱这个人了。
我是一个感情空白的人,没有一年以上的感情基础,也从来没有对过往喜欢过或者被追求过的几个人里,干柴烈火过,唯独曾经的七年,也是断断续续,模模糊糊,最后变成了一丝曾经刻骨铭心却最后轻轻放下的回忆,这段回忆,学会了放下,也明白了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我羡慕过别人,也庆幸过自己。
学长很绅士的牵着学姐的手,随着婚礼的进行曲一起走进神圣的殿堂,十一年的异地恋,有时候刻在自己脑子里的,是不断的思考他们怎么坚持下来的,以至于自己问了很多遍学长或者学姐,他们最后也没有告诉我理由和原因,结婚前,学长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喜欢的姑娘从马尾到齐刘海,从主流烫到淑女范,从小清新变成小圆圆[耶]从小可爱变成碎牛头……不论从什么到什么,就想和你一起度过春夏秋冬的每个黄昏和黎明。 ”就是这简短的几句话,我明白了所有。晚了一个世纪的祝福,现在终于送到了。
下午一个人坐公交去了书店,随手在书架上拿起的书籍,把手机关机装进书包里安静的看起书来,合上的时候才发觉时间已经到了傍晚,胖子发来的消息,眼睛迷离着目光飘向了远方。这座城,一个人,迷茫过,脆弱过,喜欢过,但更多的是现在,专注一两个自己想要努力的方向,把自己变得更好,孤独没有什么可怕。
薛之谦新出的专辑《哑巴》里:错的爱情,我就像一个哑巴一样,你翻译不了我的声响。那也是我作的时候,没有喜欢过,哪怕用来回忆,也流不出任何眼泪。
地铁呼啸而过的声音,刺耳的声音,我捂紧了耳朵,看着形形色色的人群,思绪远飞。
无关七年之痛,也无关之痒,对的人便是对的人,那个人,是陪你走完这一生的人,茫茫人海,总会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