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啊周王朝行驶全国统一的一种方式,是是西周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也是西周历史的一个显著特点,周灭商以后为了统治被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的分封诸侯及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贵族,到全国各地去建立诸侯国 ,代表周王统治地方一共为王氏,这就是分封制,历史上称其为封藩建卫 或封建 。
周初分封的诸侯,一是王世子第;二是异性贵族,三是古代圣贤或帝王的后代,受封的大小诸侯关系有亲疏 ,地位有高低,将与有大小军队有多有少表现了等级附属关系,当时重要的烽火有路过晋国,魏国,齐国,宋国,燕国等 。
周天子对诸侯国拥有一定的权利,诸国要对周王室承担一定的义务,西周王室通过分封制将其政治势力扩展到各地东岐海滨,西至甘肃,北达辽宁,南至长江以南。这样广大的地区,都成了周王氏的统辖范围,形成了比商朝更加庞大的奴隶制国家 。
中法制是周代又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与分封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中法治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其核心内容就是嫡长子,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地位 ,庶子分封。周王的递张纸继承王位,其余的地址和数字则被分封到各地去当诸侯;诸侯国的国君的嫡长子继承诸位,其余的儿子则纷纷为卿大夫 ;卿大夫的嫡长子,继承卿大夫位,其余的儿子为是士。
嫡长子与众庶子有双重关系 ,既是兄弟关系,又是君臣关系 。中法制就是这样,把权力继承,用低张纸记城市的形式固定下来,已解决贵族间的矛盾,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权利继承问题而发生内乱中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准备有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用以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 。
周灭商后,在大分封的过程中,对地方实行军事统治,为了区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着王朝对不同身份的人采取不同的统治政策和剥削方法 。“国野制”就是这种统治方法的具体表现 。国,亦称乡,即当时的都邑或较大的居民点,一般来说,国圣奴隶贵族的政治中心和军事据点,使周王朝在分封诸侯或征服异族的过程中建立的。居住的大小贵族,和为贵族服务的手工业者,商人等。驻在国中的人称为国人 。
野,亦称遂,吉国以外的广大地区,其地域比国大。居住的在野的人叫做野人,国人与野人的地位大不相同,前者是统治者,后者是被统治者,政治待遇有着天壤之别,国语也对立,是西周时期阶级矛盾的具体表现。也是西周奴隶制度的一个特点 。
西周的最高统治者是周王,又称周天子,站有全国的土地和产品,王毅下有山工。即太师太保太傅是辅佐周王的大臣,三公以下的官吏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政务官,一类是神职管理,一类是史官 。
西周常备军有两只异维西60,意为乘舟80,前者铸轧带都精,狗精一袋,主要任务是保卫中州的安全,后者驻扎在成都,主要成为防范一名及维护周王朝东部的安全,出王室的军队外,各诸侯国也有意义定数量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