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26
今天聊聊《人民的名义》之中国式婚姻五:离婚不离家
今天小编想转一下话风,看看这段婚姻对孩子的影响:吴惠芬可以忍耐高育良在外面养情妇养儿子,高育良也乐于维系这名存实亡的关系,并且,美其名曰:为了(他和吴惠芬的)女儿。
然而,讽刺的是,他们的女儿早就看穿了夫妻俩的关系,对婚姻对家庭失望,情愿长年呆在国外,也不愿回家。
陆亦可说,吴惠芬太现实了。
省委副书记高育良原来是汉东省政法大学的教授,后弃文从官,是个老谋深算的老江湖。他和妻子吴惠芬的婚姻堪称圈内的楷模,两人都曾在大学任教,共同养育一个优秀的女儿,在国外工作。
工作上遇到棘手的事情,高育良都会和妻子交流,妻子都会给他出谋划策,一语中的,两人亦师亦友的关系令人津津乐道。
熟料高育良和妻子早已经离婚,他和小三高小凤(高小琴的妹妹)在香港结婚多年,育有一子。明明是他生活作风有问题,却可以粉饰太平,把家事处理得合情合理。
高育良和吴老师的婚姻不过是各取所需,做给外人看的。渔家女高小凤用外在美色和内在包装设计拿下了他,他用下作的手段逼发妻离婚。
有人肯定就问了,一个堂堂的高知女性、历史学教授,就甘愿接受这样“貌合神离”的生活?
对,吴惠芬受过高等教育,人格、经济都能独立,从客观因素上来讲,她其实应该不惧怕离婚的。
但是,她无比享受着“领导夫人”所带来的一切特权,她甚至比高育良更怕失去“书记夫人”这一头衔的后果。
生活中这样的婚姻不在少数,钱也好,权也好,名声也罢,夫妻俩各有当然,要名利还是要爱情,只是一种选择。不存在对错,只是因为不同。
但是在这万事万物都已经跟利益挂钩的年代,我们是不是更应该留一方净土给自己,最起码,仍然应该对婚姻保留着一些敬畏感?
毕竟婚姻的意义,需要两个相爱的人来完成和诠释。
不然,让我们的孩子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