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士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决心离开这里。如今他收拾好了行囊,要赶在别人察觉之前上路。
离开之前,大士觉得至少要留下一封信。因为古装片里的大侠辞别之前,都要在桌上留下一封信,内容不过是些我背负着某某深仇或是请不要再来找我之类,可洗不去一种毅然决然的气息,那感觉用大士的话说就是牛逼闪闪,大士觉得自己要孤身去远方流浪,那感觉必定要是牛逼闪闪的,所以大士不想给那些英雄前辈们跌分,他觉得留封信是自己必须做的事情。
找笔的工作给大士添了不少麻烦,大士想不起自己又多久没在家里写过字了,近些年大士唯一写过的好像只有自己的名字,那通常都是刷信用卡或是交白卷的时候。几分钟后,大士在自己幼年的铅笔盒里翻出一支铅笔,短短的,破开灰尘笔尾端金色的“2B”两字清晰可见,大士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每次铅笔用到剩最后一小段自己总是舍不得扔掉,那时候他觉得那些金光闪闪的“2B”都是真金的,只要攒够足够多的“2B”,自己就有钱了,大士还偷偷在放学后的垃圾桶里收集别人丢掉的“2B”,用同学们的“2B”武装自己,让自己不断的“2B”起来。
笔找到了,下一个问题是第一句话留什么。这是相当严肃的问题,因为语文老师说过,一篇文章开头的好坏往往决定了整篇文章的好坏。大士讨厌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离别思绪,他觉得自己应当豪气满发,扬手写道:
“仰天大笑出门去,西出阳关无故人。”
大士端详一阵,不禁得意,这些小时候脱口而出的诗句,没想到现在依然是信手拈来。怪不得小时候大人都说我学东西扎实。
大士想把这封信留给自己最想念的人。
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八达岭,大士一直羡慕这哥们有个霸气的名字,还有东北汉子的好酒量。这兄弟平常话并不多,可每次上了酒桌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逮谁灭谁。这跟另一个叫喵呜的兄弟很不同,喵呜是一个平日里就打着鸡血的人,喝酒之后,舌头打结,话反到少了许多。
大士最头疼的事就是喝酒,这都怪大士得了一种叫神经性皮炎的病,医生嘱咐过必须滴酒不沾,兄弟们虽然心里痒痒,可照顾到大士神经病,也都没有硬灌大士喝酒。基本上每次酒局,大士的任务就是听着自己这些没心没肺的狐朋狗友怎么样换汤不换药的调侃自己那些陈年糗事,并出于礼节的用自己杯中的饮料跟兄弟们觥筹交错,至于具体喝什么,基本原则是跟兄弟们喝的保持外观一致,整红酒就喝可乐,整白酒就上雪碧,整啤酒最轻松,茶水就好。
酒过三巡,大士往往就成了屋里唯一清醒的人,这时候大士最喜欢看着八达岭和喵呜俩人搂在一起不停的“你高了!我没喝高!”,那场面真实且温馨,好几次大士都觉得是自己喝高了。
然而大士没有将上面的那些回忆写下来,大士深信纯爷们之间很是忌讳写信这种娘娘腔的行为,如果真的写了,那他们肯定会在下次的酒桌上拿我的信来嘲笑我,虽然他也知道,下次聚会还遥遥无期。
之后大士自然的想起了那个女孩。大士在大学里做过一件天大的傻事,他不愿提起,却又从未忘怀。一个下着雪的情人节,他低着头将一朵玫瑰和一盒巧克力送到心仪女生手里,之后又通过短信倾诉衷肠,傻傻的期待电影中美丽桥段的降临。
电影结局了,只不过大士不是男主角,那女生不久便跟另一个同学走到了一起,大士不过是别人感情路上转瞬即逝的路人甲。
事实证明男人的成长离不开女人,打那之后大士明白了认真你就输了的硬道理。当然,打游戏的时候他还是会为了一个虚拟的人物,被屏幕另一端那些根本听不见自己声音的傻逼们气的脸红脖子粗,但他告诉自己,这都是小事,输就输了,还因此暗夸自己心态好。
大士想要给这个女孩写几句问候的话,抬起笔,却总是落不下,最终此事作罢。他觉得自己不配做英雄,因为学不会人家那份洒脱。
大学毕业后的一段日子里,大士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世界。然而这次不同,大士决定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也没有人能找到自己的地方。在青岛短暂停留的日子里大士邂逅过一个女孩,俩人度过一段极短暂但开心的日子。曾经有一个瞬间,让大士想带这个女孩一起去流浪,可女孩是单纯而无辜的,她应该去更好的城市工作深造,然后过安定幸福的日子,大士不想连累另一颗心因为陪伴自己而变得摇摇欲坠。
大士总觉得有义务给那女孩写几句祝福的话,可另一面又觉得那女孩应该已经过上了崭新的生活,根本不会看到这封信,也许也不会记得那个自己了。
笔一直抹在手里。大士又想起很多人和很多事儿,可除了那两句孤零零的开头。大士一个字都没有写。
大士知道自己不能再停留了,有了羁绊,就无法轻松的上路。
大士将这封没法完成的信攒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是时候出发了,大士提上跟随了自己多年的背包,很轻,里面只有点生活必需品和两张银行卡。大士把许多自己喜欢的、舍不得的、充满回忆的东西都留下了。因为大士觉得自己还年轻,只要带着时间上路就好,毕竟自己什么都没有,可以挥霍的也只有青春而已。他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老了,那时候可能什么都有,唯有时日无多,干巴巴的躺在摇椅上,每天看看夕阳落山混混日子。大士不喜欢这种生活,甚至连想象都觉得恶心。
走出门,大士抬起头四十五度角感受了一下那似乎没有温度的阳光,一种狗血的感觉,怪不得四娘如此迷恋。此情此景,大士忍不住点上一颗烟,猛得吸了一口。大士突然很庆幸,他想起那个另自己很满意的开头,两句诗好像根本不是一个人写的。
到头来自己纠结的那封信,原来也不过是个狗屁而已。
想到这里大士突然笑了,笑的很大声,笑的直不起腰来。风突然吹过,被烟呛得鼻子一酸,咳嗽不止。
那没有写地址的信封背面,只留下四个飞扬的字:
大士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