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系转发本人社群(火柴社)公众号的原创文章《吊爆了的机智回答——如何寻找爱人,寻找爱》到全国罗辑思维铁杆三区,被群主霍克吴踢除。踢除出群的理由指我违规“群规”第三条:硬广吸粉\诱导转发\连接投票。我的文章链接推荐语(原话)是:“如果你觉得还不错,有进步,麻烦帮我转发下,谢谢。”霍意指我诱导转发,管理员舒睛进一步明确指出(原话):“你可以发表分享,请勿表达转发意图,即诱导转发。”
事就是这么一个事。
但我要说说我的理。
说理前,先把什么是互联网社群给掰扯清楚了。
罗辑思维社群创办人罗振宇引用马克思《资本论》里的“自由人联合体”,道出互联网世界的模式“自由人的自由联合”,用他自己的大白话说就是:“U盘化生存十六个字:自带信息,不装系统,随时插拔,自由协作。 ”这算是罗辑思维非官方给出的解释,浅显易懂。
来自克莱.舍基《未来是湿的》和《认知盈余》里对社群的的见解:1、社群解决了人们求同(价值观趋同的人)的需要,所谓人以群分,大抵指的就是这个;
2、另一个解决人的归属感(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在一起);
3、互联网社群是基于分享的平台,这个平台上,用户将是内容的主导者、分享的提供者;
4、打通链接,这些链接点有些是产品(小米社群),有些是价值认同(罗友),有些是行为(lol),这些连接点本身就是每个社群是否基本成形的标志,也是根本条件。
用大白话来诠释就是:一群志趣相投的人聚集在一起,相互之间提供分享,通过罗辑思维打通链接(人和人、人和组织、人和物…)。
那么社群谁说了算呢?当然是群主;我自己本身也是个社群(火柴社)群主,本人也一直强调群主是元级的。群主依据什么来判断谁对谁错呢?规则;制度是最好的管理者,保持稳定性,把控共性,逐步发展。
霍克吴是不是群主?算是,为什么算是?因为他有踢人的权利,规则由他制定(或由他授意),不认同就走你(元级特征)。但他是“全国罗辑思维铁杆”社群的群主,但(蛋)来了哟~,问题就出在这个但上——社群名字【全国罗辑思维铁杆社群】。
why?
本人也是罗辑思维的铁杆,是花1200大洋买来的,属于罗辑思维的VIP。霍也是,同是VIP差距咋就辣么大呢?霍和我的不同是,他建立了“全国罗辑思维铁杆1、2、3若干.社群”。差别在人家是全国逻辑思维铁杆社区群主,威武~。
针对这个全国罗辑思维铁杆社区的群主身份,本人一直存疑:
疑点1:霍组建这些社群有无罗辑思维官方的授权?如果他有官方授权,在建群时是否应该对全国铁杆公示(会员有知情权);如果不是,那我是否可以理解成他是个人名义假以罗辑思维“自由人的自由联合”(接下来我会讲到的)这点,来召集全国铁杆谋个人好处呢?(请允许我以小人心之度下君子之腹下)
疑点2,如果不是官V身份,辣么问题又来了:大家入群不是冲着霍克吴这三个字来的,而是冲着“罗辑思维”的名字来的。这其中本身就有涉嫌信息不透明,目的不公开、不明确的嫌疑。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这些社群不属于他个人,他最多只是组织者,类似于管理员的角色。那他的权力由谁授予,罗辑思维官方还是铁杆会员授予?如果他享有高于其它人的权利,那他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此,就要回归到刚才上面所讲的问题本质上来。我作为铁杆(VIP)会员,除官方规定的几点权利,在非官方方面我还能享有哪些权利?
依据罗辑思维官方关于会员权利上的解释:在每次会员招募时,罗辑思维都不承诺任何的会员物质回报权益,会员更多的是秉持“供养社群”与“价值认同”的理念来支付会员费,罗辑思维会员群体是一个以价值观为基础的创业和知识社群。
说的有点绕(官方话语嘛,也就是俗称的官话),肯定要说的官腔十足些。用一句大白话说:会费是你自己愿意交的,你认同我们才这样做的,接下来你和那般交钱的人一起自由活动就好了。
再进一步的定义就是:1)罗辑思维的会员数绝对不会超过10万,所以你是会员的话,今后将是一个10万的社群获得认同的人。2)铁杆会员每个月会免费获得罗辑思维赠书一本,普通会员平时可以参加或者领“罗莉”的活动。3)对于罗辑思维的线下活动有优先参加权。4)可以在“会来事”里和10万有思想的人相互讨论问题。5)罗辑思维的会员资格今后肯定很抢手,现在存着,以后可以高价转卖。
罗胖有点仗着大家对他“有种、有料、有趣”和死磕自己的高逼格的价值认同感,设定了以上5个条款,从另一层面来讲,社群价值的重要一部分就是认知盈余(一群受过一定教育,并拥有一定自由支配时间的人聚集在一起分享,由此产生一种巨大的社会效应),你认同你就来,无可厚非。
我想每位铁杆花1200元不是为了获取罗辑思维每月的免费赠书的,也不是为了那块铁牌牌?是冲着这种价值认同来的(一个专制社会的坏处就是免除了我的责任,可在一个非专制的自由的互联网社群或经济社会的好处就是我应该享有选择的权利)。
出钱得买我愿意,出钱还得买我乐意吧!?
罗辑思维官方给每个铁杆发的那块铁牌牌挂件,其实就是一个身份、一种标签。那这种身份、标签,给每个会员提供了些什么?享有什么权利?是每月一本爱要不爱的书,还是冠以一个虚弱的“牛逼”名号?
选择加入铁杆会员,绝大多数铁杆是抱着入铁杆社群来的,入群干嘛?当然是为了分享,为了链接,为了认识和自己价值观相同的人来的——创造价值或创造认知盈余。这几点目的和我上面所讲到的社群的价值一直是相吻合的。
入社群才是会员的真实意愿(分享、连接),但社群里规定谁来定?谁说了算?官方不管这摊子烂事,反正让你们自由人自由联合(联系)去,只要不搞幺蛾子,不搞违法乱纪之事,其它,爱干嘛干嘛去。
回到最开始,踢我出群这件事上来讲。
既然我花钱是为了入群,那么我应该享有上面提到的互联网社群核心价值体验:分享、连接、认识“牛”人。也就是说,不管你群规则怎么定,谁来定,这几点不能变(只要我不违法乱纪),这是基本权利,相当于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一样,就算天王老子也不能剥夺劳资的权利(我的破屋子风能进雨能进,没我允许天王老子也不能进)。
如果入群规则是由群主说了算,那这个群主由谁产生?如果是官方指定的,那我认了,谁叫我买的就是“有钱难买我愿意”对罗辑思维或对罗胖个人的认同感呢,不管咋滴,你群主得出具个官文给咱们看看,让我服,让我闭嘴一边儿呆着去。如果不是由官方指定,只是自由人的自由组织,你要么别拉大旗作虎皮——打着罗辑思维的名号;要么在保障我上面提到的“三项基本权力”基础上,群规则由大家投票决定,群主由大家推举当选或轮流作庄。
事说完了,理也讲完了。讲的对不对,在不在理,大家评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