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初恋: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文/宋小君


初恋:

你好,见字如面。

离开你十年,我多有变化,你却依然年轻。

时至今日,我已经记不起,当初如何费尽心机地把情书塞到女同学书包里,只为了成就你,我的早恋,也是我的初恋。

而我漫长的青春期,第一个飞机也是为你而打的。

初恋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之一,从发生到结束,每一个细节都可以入诗,入画,为懵懂混沌的世界,打开了一扇门。

在最好的年纪遇上年轻的姑娘,然后发生一段名叫“初恋”的爱情,两个人发育得刚好,对彼此的身心都充满了好奇,穷尽心智地想要知道,姑娘藏在胸脯里的心里,都在想些什么?每个姑娘不同于其他姑娘的香味从哪里来?晚上姑娘睡着的时候也说梦话吗?说的是什么呢? 

男孩小时候不愿意跟女孩玩,觉得女孩子麻烦,偷西瓜她们穿裙子跑不快,玩泥巴她们不愿意弄脏衣服,也不能迎着风跟男孩比谁尿得远。

直到情窦初开,初恋不由分说地袭来,男孩才发现,跟姑娘在一起比偷西瓜好玩,比泥巴好玩,比男孩在起风的时候比谁尿得远好玩。

初恋的发生往往无声无息,突如其来。初恋情人可能是隔壁班的班花,可能是座位前排的学习委员,也可能是跟你画三八线的同桌,甚至可能是漂亮的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班主任。在初恋发生之前,我们之间的联系无非是因为在同一个班,或者是六步分离法促成的简单缘分;一旦初恋发生,我们之间开始发生化学反应,我会因为缺席了你的童年而感到懊恼,恨不得和你从一出生就在一起。你会想知道我身上每一道疤痕的来历。彼此之间,用说不完的话,慢慢了解两个人的一切,如果有可能的话,甚至想知道彼此前世是人还是动物。

当我们终于在最好的时刻遇到了年轻的彼此,月亮也闪烁,晚风也歌唱,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那时候的承诺赤诚无比,说出来都是一辈子的。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我一辈子都骑自行车接你上学,送你回家。” 

“这一辈子我的手只让你牵。” 

在中国,大人们总是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破坏这些小小的、美好的初恋,因为在他们眼中,初恋被称之为早恋。

初恋当然要趁早。

难道我们不是就应该在相信爱的年纪狠狠地、毫无章法地去爱吗? 

难道要等到,长大了,庸俗了,计较得失了,掌握技巧了才去爱吗? 

以教导处主任为代表的大人,是初恋最大的天敌。

他们常说,早恋影响成绩啊,你看看那谁谁谁,以前考第一,谈恋爱被我们发现并且通知家长、全校点名之后,一下子变成了二十几名。

你们小孩子,连腰都没有,连生理课都听不太懂,懂什么爱情? 

他们这么说,用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好像他们已经弄懂了爱情的真谛一样。

人生中,没有一个时刻比初恋更懂得爱情。

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操场上大槐树下讲的冷笑话。

爱情是放学后送她回家一路上连绵不休的蝉鸣。

爱情是下雨天躲在屋檐下,一起分一个苹果。

爱情是当学校以“早恋”的名义对我们定罪,父母勒令我们分开,我就想抛开一切,带你私奔。

事到如今,在我们的世界里,爱情又变成了什么呢? 

更早发生的初恋,被称之为早恋,早恋因为学校和父母的反对,被蒙上了一层悲壮的彩色,有了一点背天逆命的况味。多年以后,在一个下雨的早晨,再次想起那些琐碎而又懵懂的时刻,还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记忆把瞬间变成了永恒。

初恋还有一个天然属性,短命。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大概再也没有什么比初恋这件事更美好,也更脆弱了。

初恋是一时一地的情感,我在这里,你也在这里,我们在最好的年纪相遇,不在一起是要遭天谴的。

可是一旦过了此时此地,想要延续这段感情,却又显得那么艰难。

父母的一句“你还小”,班主任的一句“你不想考大学了吗?”,甚至是一个薄弱的误会,都有可能把这段感情埋葬在谷底。 

人生本就是长途,我们遇上一些人,和这些人发生了一些事,然后时光的洪流推着我们继续往前走,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好在初恋的时候,我们都年轻,年轻人不相信自己会死去,年轻人敢说永远,年轻人有许许多多赤诚的许诺。至少在那一时一地,我如此深爱你,你如此依赖我。

怀念固执地以为接吻就会怀孕的年纪。

当然,也有人把初恋情人变成了枕边人,在下雨天用最古朴的姿势, 生了一双最乖萌的儿女。毕其功于一役,将来写恋爱史的时候非常省力, 回忆和笔墨全在一个好姑娘身上。

这是上天眷顾。

后来,我慢慢发现,初恋和初恋情人并不是同一件事。

分开十年之后,同学聚会,班主任和情敌都在,在善良同学们的安排下,初恋情人坐在我身边,头发长了,皮肤白了,也有些消瘦了。我努力从她的一举一动中寻找当初让我心动的影子,还有曾经让我跑遍了小城市的超市里寻找的她身上的香皂味。

我没有找到。

只有她的眼神里,还留着一些往日的影子,其他的一切都消失殆尽了。

她大声说话,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眉毛上有一颗痣,谈论着现在的生活,递给我啤酒和我干杯。

醉眼迷离,她看着我,对我说,你也变了,胡茬儿更多了,眼神更灵了,不像以前那么冲动了,也不像以前那么害羞了。

我再一次跟她干杯,大声说话,讨论她年轻时的装扮,于是大家笑, 笑声回荡,笑出了眼泪。

我才猛然意识到,原来我们都变了。

都不再是曾经在大树底下连对视一眼都觉得害羞的男生女生了。

她也可以讲一两个荤段子,我也可以不动声色地调戏女同学。

有一些伤感。

原来初恋和初恋情人是两回事。

我们所怀念的,也许只是那时候,在初恋里的她,在初恋里的自己, 还有初恋本身。

初恋本身,比初恋情人更永久。

好在我们还拥有回忆。

在回忆里,她还是那个笑起来有酒窝,哭起来肩膀一耸一耸的明朗少女。

在回忆里,我还是那个为了她第一次打群架,被罚站三天,写三万字检查的愣头青。

她会在递给我橡皮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碰一下我的手。

我会在她生理期肚子疼的时候递给她一杯热水。

我们会趁着她爸妈出差,偷偷在她家里像小夫妻一样生活。

我们手牵手去菜市场买菜,好像我们已经长大,好像我们会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初恋在回忆里永生。

前几天,在人人网看到她的婚纱照。 

笑得温婉动人。

明朗少女也长成新娘了。

身心有所属,女子有家便是嫁。

我想起了我们的初恋,一个男孩笨拙地爱着那个女孩,那个女孩把最好的时光给了男孩,他们拥有的此时此刻,已经足够。

也许在她人生中的某些时刻,在下过雨的午后,在睡意袭来的短暂瞬间,在说起当年的好友聚会,她会想起我,想起我们最早的初恋吧。

初恋用笨拙的方式,给我们上了人生中第一堂爱情课。

那时候,我们恨不得和喜欢的人身心相见。

初恋养成了我们的感情观,用自我毁灭的方式,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初恋是一种情怀,伴随终生,融入血脉,影响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让我们对爱情有更深刻的理解。

初恋是挥霍青春最好的手段。

《诗经》里写新婚恋人,在历尽辛苦,走过长路,终于互相拥有了彼此,在千金一刻的春晓,要如何亲昵对方呢?怎么亲热都不够吧?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今夕是何夕,让我见到了这样的你。

你这么好,这么美,我要怎么爱你才足够呢? 

这句诗,用以形容我们最早的最美的初恋,也一样贴切。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人生中只有一次初恋,初恋之前,我们太小,初恋过后,我们又太老。

好在初恋里,我们慢慢发育,年纪刚好,可以挥霍,可以纵情,可以不想未来,只图现在。

书短意长,我不多说了。 


                                                                                                                                                                    你永远的宋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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