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宗实录》
嘉靖三年春正月
丙戌
南京·刑部·主事 桂萼 上《正大礼疏》,其略曰:“臣闻古者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闻废父子之伦,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礼官以皇上与为人从,而强附末世故事,灭武宗之统,夺兴献帝之宗,识者咸心知其非,而未闻有所规纳者,何也?盖自 张聪、霍韬 上议,论者指为干进故达理者,不敢遽论其误,遂因循至今日耳,然是失也。纲常所关,诚非细故。切念皇上在兴国太后之恻,慨兴献帝弗祀三年矣。而臣子乃肆然自以为是,岂一体之义乎?臣愿皇上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武宗曰‘皇兄’,兴献帝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兴国太后曰‘圣母’,则天下之为父子君臣者定。至于朝议之谬,有不足办者,何也?彼所执不过宋濮王议,且臣按宋臣范纯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诏亲,许为仁宗子。至于封爵,悉用皇子故事。’与入继之主事体不用,则宋臣之论,亦自有别。今皇上奉《祖训》入继大统,果曾亲受孝宗诏而为之子乎?果曾亲许为孝宗子乎?则皇上非为人后,而为入继之主也,明矣。然则考兴献帝、母兴献太后者,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臣久欲以请,乃者复得见 席书、方献夫 二臣之疏,以为皇上必为之惕然更改,有无待于臣之言者。至今未奉宸断,岂皇上隅未详览耶?抑二臣将上而中止耶?臣故不敢爱死再申其说,并录二臣之疏以闻。”疏奏,上曰:“此礼关系天理纲常,便会文武群臣,集前后章奏,详议尊称,合行典礼以闻。”
嘉靖三年二月
戊申
礼部·尚书 汪俊 等遵诏,会文武大臣科道官上大礼仪,极辩 桂萼 等议礼非是。其略曰:“《祖训》兄终弟及指同产,言则武宗为亲兄,皇上为亲弟。自宜考孝宗、母昭圣,何谓与为人后,而灭武宗之统也?《仪礼传》曰:‘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汉宣起民间,入嗣孝昭;光武中兴,犹考元庙;巍明帝诏:‘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何谓入继之主,与为人后者不同也?宋范纯仁谓:‘英宗亲受诏为子,与入继不同。’盖言恩义尤笃,尤当不顾私亲。非以生前为子者乃为人后,身后入继者不为人后也。又谓:‘孝宗既有武宗为之子矣,安得复为立后?’臣以为陛下自后武宗,而上考孝宗,非为孝宗立后也。又谓:‘武宗全神器授陛下,可忍不继其统?’然彼议,亦以武宗为皇兄,岂必改孝宗称伯,乃为继其统乎?又谓:‘今礼官不过执宋濮议。’臣等愚昧,所执实不出此。盖程颐之仪曰:‘虽当专意于正统,岂得尽绝于私恩。’故所继主于大义,所生存乎至情。又曰:至于名称统绪所系,若其无别斯乱大伦,殆为今日发也。今欲推尊本生,立庙大内,臣愚不知其所执者何?臣谨集前后章奏,惟进士 张璁、主事 震韬、给事中 熊浃 与 萼 议同。其两京尚书 乔宇、杨濂 等,侍郎 何孟春、汪伟 等,给事中 朱鸣阳、陈江 等,御史 周宣、方凤 等,郎中 余才、林达 等,员外郎 夏良胜、郁浩 等,主事 郑佐、徐浩 等,进士 侯廷训 等,凡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臣等议。”议上留中,有旨:“亟召 桂萼、席书、张璁、震韬 于南京。”至是旬有五日,乃下谕曰:“朕承奉宗庙,正统大义,不敢有违,第本生至恩,情欲兼尽,其参众论详议,至当以闻。”
乙丑
诏:“圣慈寿皇太后圣旦。”先期有诏,免命妇朝贺。御史 马明衡、朱浙 各疏言:“前者,兴国太后令旦,朝贺如仪。今昭圣皇太后相去未逾月,乃辍而不行,臣民疑之。陛下仁孝夙成,恩礼之隆,宜无不至,万一因礼文末节,稍成嫌隙,此非细故。”疏入,上怒曰:“免贺。自昭圣皇太后懿旨,孝奉两宫,朕岂敢间越。明衡 等妄言离间,并逮下镇抚司拷讯。”翰林院·修撰 舒芬 言:“昭圣慈寿皇太后圣旦,乃陛下爱日承欢之会,而诸命妇朝贺,则又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亲者也。今遽传免,恐失轻重。况近因陛下,于所生有如称之仪,故此报一出,人心惊疑。乞别降纶音,以彰至孝。”上以 芬 出位妄言,命夺俸三月。御史 萧一中 言:“朝廷设台谏,为白目之官,所以防天下之壅蔽。今御史 马明衡、朱浙 言涉狂直,遽诏下狱。臣恐中外闻之,将谓陛下以言为讳。虽有奸邪欺罔之事,何由上闻?乞赐矜宥,以彰圣德,以回天变。”疏下所司。既而,御史 李本、陈逅,户部·员外郎 林应骢,相继论救。章连上,上怒并下诏狱拷讯。后谪 林应骢 为广东·徐间县·县丞,李本 揭扬 陈逅 合浦各主簿、都御史 胡锭 以“凤阳卢州等卫灾重,请暂留春班,京操官军本地方守。”奏:“可。”
吏部·尚书 乔宇 等疏论大理言:“今之为议者,有二。礼官之议欲考孝宗,为隆正统,存所后者,父子之名。萼 等之议欲考兴献帝,为厚私亲,存本生者父子之名。但重所后者,有拂皇上未安之心,重本生者,适中皇上易从之意,此国是所以难定也。臣等窃惟皇上以长子入继武宗之统,必以孝宗为考,而后宪宗之大宗为不绝。此所谓以义起礼,合乎天理之正,人心之安者也。今之争论不决者,独于名称之问,欲求父子两全而无害者,臣等复有一说。我 太祖 高皇帝,兄终弟及之言,载在《祖训》万世不易。今之《大明律》,亦圣祖所定者,考其服制所称,则所后者固名父母,所生者亦名父母,盖有本生二字以冠之,则于所后有别,犹存一本之义也。伏望皇上遵圣祖律文,定拟名称,于孝宗称皇考,于兴献帝称本生考,降杀轻重,厘然自别。庶几正统之传,一本之义,君臣之分,父子之名,可以兼全而无害矣。”上曰:“朕尊奉正统,未尝偏厚本生,奏中何说易从朕心?姑不究。”下其章于所司。
嘉靖三年三月
丙寅(初一)
敕谕礼部:“圣母 昭圣慈寿皇太后,拥护朕躬,缵承大统,仰荷慈训,恩德难名。兹特加上尊疏,为 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尔礼部其择日,遣官祭告天地、宗庙、社稷,恭上册宝,仍道行天下宗室及文武衙门知之,所有合行礼仪,开具以闻。”是日,又敕谕礼部:“朕恭膺天命,入继大宗,祇奉 祖考,孝养宫闱,专意正统,罔敢违越。顷岁仰承 圣母 昭圣慈寿皇太后 懿旨,以所生至恩,亦欲兼尽,尊朕 本生父为 兴献帝,本生母为 兴国太后,朕心犹未慊。然特命文武群臣集议,皆谓宜加称号以极尊崇,今加称 兴献帝 为 本生皇考 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 为 本生母 章圣皇太后。尔礼部其择日,遣官祭告天地、宗庙、社稷,更上天下宗室及文武衙门知之,所有合行礼仪,开具以闻。”先是,礼部·尚书 汪俊 等言:“顷遵诏,再集文武群臣、科道等官,会议大礼。伏奉明旨,谓:‘朕奉承宗庙,正统大义,不敢有违,但本生至恩,情欲兼尽。’命臣等参酌众论,议拟以闻。岂非以所生之义,至尊至大?虽当专意于正统,岂得尽绝于私恩。臣等愚昧,窃谓 兴献帝、后 已极推尊,而圣学无穷,莫能称塞。请于 兴献帝帝字上、兴国太后太字上,更增一字,以全尊号。庶上慰圣孝,下答群生。所谓‘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疏上,复留中十余日,至是得旨:“朕于本生,欲兼尽至情,尊号已别有敕谕。仍于奉先殿侧立一室,以尽朕以时追孝之情。礼部具议,议拟来闻。”于是,礼部·尚书 汪俊 等复执议言:“陛下欲改称庙号,自尊本生立庙大内。臣等窃念此,此举所系甚大。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犹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故昔 兴献帝 奉藩安陆,则不得祭 宪宗。今陛下入继大统,亦不得祭 兴献帝,是皆制于礼,而情有所屈也。然 兴献帝不得迎养 寿安皇太后 于藩邸,陛下得迎养 兴国太后 于大内受天下之养,而尊祀 兴献帝,以天子之礼乐,则人子之情,可谓获自尽矣。乃今圣孝无穷,臣等敢不将顺,但于正统无嫌,乃为合礼。臣等不自揣度,窃效其愚。献帝徽称之上,仍宜冠以兴字。盖 献帝 初封兴国,识者知为今日中兴之兆。其名大而且美,自于本生不失尊崇,而于正统无所嫌二。圣孝弥彰,而又心大定矣。”上曰:“立庙原无著议,止于奉先殿侧别建一室,以伸朕追孝之情。迎养藩邸,祖宗庙无此例,何当饬以为词著,从实自陈。”俊 随具疏伏罪,上切责而宥之,夺司务 京韶 等俸一月。
己巳
翰林院·修撰 唐皋、编修 邹守益 等,礼科·都给事中 张翀 等,御史 郑本公 等,具上疏极论。守益 等言:“礼者,所以正名。定分别、嫌明微,以治政安君也。君失礼则入于乱,臣失礼则入于刑,不可不慎也。今 陛下 受 先帝 遗诏、昭圣皇太后 懿旨,入缵天统,此正先儒 程颐 所谓:‘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故虽长子为人后,而不可辞也。’夫所继之祖,乃百世不迁之祖,大宗之统也。我 太祖 高皇帝,至于列圣相继之统,不可一日不续者也。特以 武宗 为兄,不可以分昭穆,故考 孝庙,母 昭圣,以缵正统,此天经地义,质诸圣经,而无不合者也。至于本生之恩,特加帝、后之号,则于私亲不可谓不隆也。乃又加以 皇考 之称,去其始封之号,则于正统略无分别矣。夫天下无两重之理,尊无二上。是以我 太祖 高皇帝 制《孝慈录》以教天下,其叙五服之制有曰:‘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服三年。为所后祖父母,承重。为本生父母,降服期年,即丧服之隆降,则庙制祭法,皆可类推矣。’伏望陛下恪遵祖训,毋为异论所惑,于 兴献帝 遵称,避 皇考 之嫌,存始封之号。庶于正统不致僭踰,皋疏略如 守益 言,请于本生备其尊称,以伸隆孝之道,系其始封以远二统之嫌。”翀 及 本公 等则谓:“今之天下,太祖 高皇帝 之天下,八传而至陛下。借曰:孝宗未尝亲子。陛下其守此鸿业而传之,以及陛下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者,果谁之德?与故陛下在藩之日,则可曰:‘孝宗之侄,兴献王之子。’今在御之日,则当曰:‘孝宗之子,兴献帝之侄。’可两言而决也,奚待于纷纷哉。至于立庙大内之说,实为不经。献帝之灵,既不得以入太庙,又空去一国之祀,而姑托享于大内焉。陛下之享太庙,其文必曰:‘嗣皇帝于 献帝 之庙’,则又当何称?爱敬、精诚两无所,窃恐 献帝 之袖且将蹙然不安。是陛下之孝,既不得专致于太庙,而于所以奉 献帝 者,反为渎礼,而不足以尽其心矣。”上览奏不悦,以 守益 等出位妄言,姑置不问,而责举阿意二说;翀 及 本公 等朋言乱政,各夺俸三月。
庚午
礼部·尚书 汪俊 等遵前旨具仪上请,极言:“立庙大内,有干正统。臣实愚昧,不敢奉诏。”上曰:“建室礼仪,礼部还会同多官,明白议拟来闻。”
己卯
礼部·尚书 汪俊 等遵旨会廷臣上大礼疏,其略曰:“恭惟皇上,断自圣衷。裁定大礼正统之义,既明本生之恩,亦尽幽明感悦,中外归心。伏奉明诏,又欲于奉先殿侧别建一室,以伸追孝之情。既该礼官执奏,复令臣等明白议拟以闻。臣等仰窥圣意,岂非以奉慈之建,在先朝以有故事乎?臣等谨按奉慈之建,盖 孝宗皇帝 为 孝穆皇太后 祔葬初毕,神主宜有奉享之所而设也。当时议礼之臣,皆据成周特建庙,以祀姜嫄而言,盖古今之通义也。至于为 本生父 立庙大内,则从古以来未之或有。惟汉哀尝为定陶共王立庙京师,辅臣 师丹 献议以为不可,哀帝不听,卒贻后世之讥。臣等窃惟陛下尊崇本生,其礼已极,其情已尽。若曰:礼不得立庙,而可以建室,礼不得主祭,而可以追孝。则是陛下有可为尧舜之资,而臣等乃导以哀世之事,罪将奚逭。请以安陆府中,特建 献皇帝 百世不迁之庙,俟他日袭封兴王,子孙世世奉享。陛下岁时,遣官特节奉祀,是亦足以伸陛下无穷之至情矣。”上曰:“朕奉太庙宗祀,岂敢间越,与汉哀等帝王不同,还照前旨亟议,务协公论,以伸朕情,勿得仍前执拗。”
庚辰
詹事府·掌府事·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石瑶 等上大礼疏,其略曰:“古者宗庙之制,天子七诸侯五,其始祖之庙,皆百世不迁。自三代以来,莫之有改。陛下入继大统,考 孝宗、兄 武宗,以承 太祖、太宗 之绪,所谓天子宗庙之礼如此。若 献皇帝 诞育圣穷,恩固罔极。然实为王国始封之祖,亦百世不迁之庙,恐不得以追慕之情,遂变千古不义之礼也。况今虽云建室,实则庙,同揆之正统,不无嫌二设。若欲少损规制,始便飨献,则又执与五庙之制之为尊,严而广大也。伏望皇上,以先王之礼为礼,以继述之,大为孝。建室之议,即赐停止,仍于始封之国,崇建庙祀,长而不迁之祖,体统既尊,恩义亦尽。”是日,国子监·祭酒 赵永 等疏同上,并付所司。
丙戌
吏部·尚书 乔宇 等再疏请罢内殿建室之议。上曰:“朕祇奉宗祀,罔敢违礼。卿等还照前旨,议拟来闻。”于是,礼科·都给事中 张翀 等,山西道·御史 任洛 等皆以为言,有旨切责之。南京·刑部·主事 张璁、桂萼 各上疏。璁 曰:“皇上遵祖训入继大统,固非执政大臣之所能援,亦非执政大臣之所能舍也。夫何礼官不考,而强比与为人后之例,以皇上为 孝宗 之嗣,绝 兴献帝 父子一体之恩,继 孝宗 之统,失 武宗 兄弟相传之序,遂致 皇上 父子、伯侄、兄弟,名实俱紊。凡有识之士,靡不痛惜者也。臣初叨进士,尝再上议,及著为答问,论辩其非,但言者不顾礼义,党同伐异,宁负天子,而不敢忤权臣,此何心也?伏见当时,圣谕有云:‘兴献王 独生朕一人,既不得承绪,又不得徽称,朕于罔极之恩,何由得安。’于是,执政妄意窥测皇上之心,有见于推尊之重,未见于父子之切,故今日争一帝字,明日争一皇字,而升下之心,日亦以不帝不皇为歉,既而帝。兴献帝 以为皇上之心,必既慰矣。故留一皇字,以觇陛下将来未尽之心。何如耳?遂敢以皇上称 孝宗 为 皇考,称 兴献帝 为 本生父。父子之名既更,推尊之义安在?遽尔诏告天下,自以而今而后,决然不可改者,乘皇上之不察,误皇上以不孝,亦既甚矣。《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夺其亲也。’皇上尊为万乘,父子之亲人,可得而夺之乎?又不容人之夺之乎?兹伏承圣谕,会文武群臣,集前后章奏详议。臣知皇上以万世之礼,付之天下之公矣。然久而未决,容有心明,而面阿理屈。而词执者,所谓宁负天子,而不敢忤权臣。如此者,非臣子也。臣闻有言者曰:皇上已受 昭圣皇太后 懿旨 为之子矣,今焉可背之?已考 孝宗 诏天下矣,今焉可改之?但可于 兴献帝 之称,加一皇字耳。此正臣所谓留此一字,以满皇上未尽之心者也。切谓皇上初奉 武宗遗诏,为继大统,非奉 皇太后 懿旨为之子也,何背之有?皇上自藩邸,为 兴献帝 子服父服矣。迎立之诏,嗣皇帝位,继 武宗 统矣。此复其初,何不可?改之有故。今 兴献帝 之加称,不在于皇与不皇,实在于考与不考。推尊者人子,一时之至,情父子者,万世纲常,不可易也。若徒争一皇字,则执政必姑以是,而塞今日之议。皇上亦姑以是,而满今日之心。臣窃恐天下知礼义者,必将议之不已。皇上聪明日开,孝德日新,必亦不能自已也。伏乞再诏中外,必称 孝宗 为 皇伯考,兴献帝 为 皇考,武宗 为皇兄,则陛下父子、伯侄、兄弟,名正言顺,事成而礼乐兴矣。天下之望,万世之望也。”萼曰:“帝王传统,体天地之心尽,君师之道,以问万世太平,非若一家一人之私者也。故统为重、嗣为轻。尧以不得舜,为己忧;不闻以陶唐氏失天子之祀享,为己忧也。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不闻以有虞氏夫天子之祀享,为己忧也。夏商之间,皆立弟而不及子。周虽立子,至六传无嗣,立王叔父 辟方 以继统,匡王无嗣,立弟瑜,而周赖以不坠。夫唐虞三代,岂皆无子行,可以为继后图哉。重继统之得人,而不重己之得嗣,为天下谋,而不以一人之私干之。此仲尼之徒,所以深鄙夫与为人后者也。后世为人君者,不计天下之安危,为人臣者,不知事君之大节。女后奸臣,利于立昏。西汉舍长兄弟,而立孺子婴,东汉舍长兄弟,而立质帝。凡若此类其开,岂无贤而长者可立哉。以继嗣私情为重,而不知国无长君。将宗社沦丧,其何利之有?我 太高祖皇帝 深惩其失独,取法于二帝三王,以兄终弟及之文,定为祖训,故 皇上以 兴献帝 长子,缵祖宗之统。事法三代,义合唐虞,无容议矣。昔先王立极,以祭祀教命。皇上即位以来,天地则祀之于郊矣,祖宗则享之于庙矣,独能遣其父乎?故大考 兴献帝,统继 武宗,此天理人心,推之为尧舜人伦之至者。执政乃以为不可,何也?愿特赐裁断,建中立极,以答天下仰望之心。”上览其以所言关系典礼,命礼部一并会议以闻。礼部·尚书 汪俊 再乞休致。上以 俊 职司邦礼,近奉议尊室未成,故引疾求退,责以违悖正典,肆慢朕躬,令其回籍。已而,吏部推吏部·左·侍郎 贾脉、右·侍郎 吴一鹏 代 俊。特旨:“用南京·兵部·右·侍郎 席书 为礼部·尚书。”
戊子
初,上以大礼已定,诏 桂萼 等不必来京。时 萼 与 张璁 已趋召至凤阳矣。闻命,乃同上疏曰:“臣等蒙召来京,盖欲令与礼官面质是非,宣昭大义,此真皇上公天下万世之心也。臣等闻命奔走至凤阳道,伏睹圣谕已加称 兴献帝 为 本生皇考 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 为 本生母 章圣皇太后。是又以诸臣巧餙考 孝宗 之初谬耳,其设心以为皇上但见有 皇考 皇帝、母 皇太后之称,必自善慰。殊不知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实阳与阴夺之也。皇上岂能遽察其欺乎?遂使皇上于此宗祝致词,既称 皇考 献皇帝,又称 皇考 孝宗皇帝,是两皇考矣。曾有一人两考之礼乎?孝宗皇帝有灵而信乎?献皇帝有灵而慰乎?皇上两考之而安乎?臣知仍加本生二字,决非皇上之心,必出礼官之阴术,欺皇上以不察也。及奉圣谕:‘朕本生父母尊号已有敕谕,还于奉先殿侧别立一室,尽朕追孝之情。’夫别立称庙,如奉慈殿之例,不干正统,所以明天下之分,不废尊亲,所以教天下之孝,于礼合矣。但云‘朕本生父母’,岂皇上亦自不察,以本生二字为亲之之辞,斯不失为 献皇帝 子矣。不知礼官正以此二字,为外之之辞为也。皇上为 孝宗 之子云耳,皇上不亟去本生二字,则 献皇帝 虽称 皇考,实与 皇叔 无异。不知礼义者,将妄引汉宣帝、光武非礼故事,以为不当为 献皇帝 立庙,京师必此二字有以启之也。夫以二字,实礼官欺皇上之阴术,故不徒能使人附之而不改,又能使皇上曲之而不觉其欺矣。又奉圣谕:‘今大礼既定,桂萼 等不必取来。’臣等闻命中止,切以大礼如此为定,政臣等所谓徒争一皇字,礼官必姑以是而塞今日之议,皇上亦姑以是而满今日之心者也。盖礼官惧臣等来京面质,其非故先为此术,求遂其私,而天下后世公议,终不可泯等等。切惟皇上聪明日广,孝德日新,本生所后之欺蔽,必自察之在。礼官今日固自以得为计,臣等知其将无所逃罪者也。谨按三代以上立君者,以贤嫡长继统为重,并无立嗣之说。末世诸侯之大夫以下,始有与为人后者。故仲尼射于矍相之圃,使子路延射者,曰:‘贲军之相、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此。’可见与为人后者,仲尼之徒所深鄙也。今礼官不成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而忍比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而忍比皇上与为人后之例。盖不过强附 汉定陶王、宋濮王 不同之故耳。宋儒朱熹 谓:‘古礼坏于定陶王。’盖成帝不立中山王以为礼,兄弟不得利入庙,乃立定陶王。盖子行也孔光以尚书盘庚之及王争之不获。当时濮庙之争,都是不曾读古礼,见古人意思。夫仲尼大圣人也,朱熹大儒也,礼官皆不考其说,必求遂欺蔽之私,此何心哉?故今日典礼,必当改称 皇伯考 孝宗 敬皇帝、皇伯母 昭圣慈寿皇太后,直称 皇考 恭穆献皇帝、圣母 章圣皇太后,亟去本生二字,敕谕礼部,诏告天下,则继统之义始圣,为人后之说不得乱乎。其间,而人心信从矣。”奏留中,仍诏 萼、璁 来京。
癸巳
礼部拟上《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章圣皇太后尊号仪注》:“……”报:“可,再择日来闻。”
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 蒋冕 乞休致,其答曰:“臣闻古人有言:‘责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臣备员内阁,与闻大政,心知其非,而事失其守者,不一而足,其为不职甚矣,误国负君,义当罢黜。两月以来,我皇上欲加称本生父母尊号,故无容议。惟建室之议,今犹而未有当上意者。臣与同官 毛纪、费宏 反覆论奏,数千百言。仰惟伏皇上天纵圣人,嗣承大统,至亲伦序,天与人归,固不待赞。然非 圣母 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 懿旨,传 武宗皇帝 遗命,则将无所受命,大义不明。今既受命于 武宗,则即嗣 武宗 之统,为 武宗 之后,以奉祀 宗庙。特兄弟之名有不容紊,故但兄 武宗、考 孝宗、母 昭圣,而于 孝庙、武庙 皆称嗣皇帝、称臣、称御名,以示继统承祀之义。所后、所生称号之间,未有混然无别。既而颁特御劄,欲为本生父母立庙奉先殿侧,责臣等不能将顺议拟。臣等又极言其不可。节蒙圣谕:‘朕于正统大义,不敢有违’,则圣心固已洞烛臣等之愚言矣。及礼部会官议上,又奉旨有‘与古哀等帝王不同’之谕。臣窃以为自古人君,议承天位,谓之承祧、践阼祧,谓宗祧阼,谓庙之阼,阶皆主宗祀为言,礼为人后者。惟大宗,以大宗尊之统也,亦主宗庙祭祀,而言自汉至今千六七百年,未有为本生父立庙大内者。汉宣帝以兄孙继统为叔祖昭帝后,止立所生父庙于原葬广明苑北,谓之奉明园。光武扫平僣乱,奋然崛起。盖取天下于新莽,非继正统于 平、婴。一闻 张纯、朱浮 建议,即尊事大宗,继统元帝,降其私亲,四世祀于原葬之地章陵。宋英宗皇帝所生父濮安懿王,亦正即园立庙。我皇上先年有旨立祠安陆,其事与汉之宣帝、光武、宋之英宗适同,礼虽非正,犹有可诿。今乃宣帝、光武、英宗 之不如矣,岂臣愚所望于皇上哉?皇上既后 武宗 而继其统,以考 孝宗 祇奉祖宗列圣之祀,则大宗庙祀身既主之,今又欲兼奉小宗庙祀,情既重于所生,义必不专于所后。孝宗、武宗 在天之灵,果将谁托乎?祖宗列圣神灵必不能安,窃恐 献帝 神灵亦不能安,虽圣心亦自不能安也。考之圣经,质之古礼,已该臣等言之,九卿言之,科道等官言之,皇上奈何一切拒之而不听哉?近该礼部·尚书 汪俊 乞休,乃遽允其还乡。南京·刑部·主事 桂萼、张璁 有言,乃命会官并议,且各行取来京。其日天气本是清明,午后陡变为阴晦,至暮而风霾尤甚。天心仁爱,尤极惓惓。皇上其可不思所以奉慰祖宗之心,以上回天意哉。臣官冒孤卿,职惭匡正,积成未至,不能上格渊衷,不职之愆,万死莫赎,岂敢复靦颜班行之上?伏望皇上深惟宗庙事重,关系纲常,毫发僭差,有干正统,抑情准礼,俯从公议。仍乞特垂矜察,罢臣职务政事,放归田里。”上曰:“卿忠诚体国,议论正直。朕方倚任共治国理,岂可引疾累求退,宜即出供职,以副眷注至意,慎勿再辞。建室礼仪,朕自有处置。”
嘉靖三年四月
乙未
给事中 张嵩、曹怀、张侨、安磐 各论:“主事 张璁、霍韬 首为厉阶,侍郎 席书、员外 方献夫 私相附和,而主事 桂萼 者,窃众议以济己私,攘臂不顾,仰惑圣听。今 萼 等取用书进礼卿,用非其宜,请并斥之,以谢天下。”而 磐 疏又谓:“今欲别建一庙于大内,则是明知恭穆,万万不可入太庙矣。夫孝宗既不得考,恭穆又不得入,是无考矣,世岂有无考之太庙哉!此其说之自相矛盾者也。”疏并下所司。
戊戌
九卿·吏部·尚书 乔宇 等合言:“顷罢 汪俊,召 席书,取 桂萼、张璁、霍韬,黜谪 马明衡、李本、陈逅 等,举措异常,中外骇愕。夫以一二人之偏见,挠天下万世之公议。内离骨肉,外间君臣。名曰效忠,实累圣德。且 书 不与廷推,特出内降,升为尚书,百余年来所未有者,请收回成命。令 俊 与 书,各守职如故。矜宥明衡者,止召 萼、璁 入报闻。”
壬寅
礼部会文武群臣,上建室议言:“汉宋以来,入继大统之君,间有为本生立庙园陵及京师者。第岁时,遣官致祠,寻亦奏罢。然犹见非当时,取讥后世。至于立庙大内,而亲祀之,从古以来未之有也。故今群臣先后论建室之非,不约而同,诚畏公议,宁得罪于陛下,不欲陛下失礼于天下后世。萼、璁 之言曰:‘继统公,立后私。’又曰:‘统为重,嗣为轻。’臣等窃惟正统所传之谓宗,故立宗所以继统,立嗣所以承宗。宗之与统,初无轻重。况当大明传子之世,而欲做尧舜传贤之例,拟非其伦,且继统则法尧舜,而宗祀何独不然?又谓:‘孝不在皇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称 孝宗 为 皇伯考。臣等历稽前古庙制,未有 皇伯考 神主之称。惟天子称惟天子,称诸王曰伯叔父,则有之恐非所以加于宗庙也。前称本生皇考,实裁自圣心,乃谓:‘臣等留一皇字,以觇陛下。’又谓‘百皇字,不足以当父子之名。’何其肆言无忌若此?请罢建室之议,立庙安陆,而以 萼、璁,付法司论治。”上曰:“朕承天命,起自亲藩祇。奉宗祀,孝养圣母,岂敢违逆。朕本生圣母,躬亲奉侍,但本生皇后寝园,远在安陆,于卿等安乎?命下再四,尔辈党同,败父子之情,伤君臣之义。欺朕冲岁,甚失纲常,往且弗问。见奉先殿西空室,所司其亟修葺,以尽朕岁时迫切之情。理官即诹日具仪,仍执违者罪无赦。”
己酉
恭上 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 尊号。次日,上 章圣皇太后 尊号,并以是日祭告天地、宗庙、社稷。遣武定侯 郭勋、驸马·都尉·京山侯 崔元、惠安伯 张伟,各行礼。
庚戌
总理·粮储·都御史 吴廷举 上言:“遵崇典礼,议之三年,而群臣各持一说,迄今未定。洪武中,议之三年,而群臣各集众稽古著,成孝慈录,以为世法令。宜偏敕天下亲王,各具一敕;两京、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谕属建白各类奏;敕十三省抚臣,各谕属类奏亦如之;两京科道,听自为奏;而致仕在告家居:大学士 谢迁、梁储、杨一清,尚书 韩文、邵宝、王守仁、邓庠、吴洪、林廷选、蒋昇,都御史 陈金、王璟、李承勋、方良、永卿、孙绪,少卿 潘府、都穆,参政 朱应登,副使 李梦阳、洪范、魏校,佥事 姜麟、盛端明,知府 刘绩、刘武臣,皆累朝旧臣,一时士望,当专使赍敕至其家,令各具奏,量地远近,克期上之。陛下留中览观,并下礼部、翰林院、国子监详订,是亦兼总条贯,既具以闻。因召二三大臣,日坐使殿,来择施行。类编成书,上告天地、宗庙、社稷,下诏中外华夷臣民,成我明一经,正前代之谬。”时大礼已定,上报闻。既而给事中 张原 劾 廷举 首鼠两端,阴附邪说,而给事中 刘祺 入劾 廷举 欺罔九罪。不报。
辛亥
命妇朝贺 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 宫。
壬子
命妇朝贺 章圣皇太后 宫。
癸丑 上御奉天殿,诏告天下曰:“朕恭膺天命,嗣承 皇兄 武宗 毅皇帝 大统,祇奉宗祀。惟我 皇考 孝宗 敬皇帝,神谟圣政,是继是行,夙夜孜孜,图惟化理,以治本于孝,故虽天子必有所尊。仰维 圣母 昭圣慈寿皇太后,拥翊之功至大,莫罄名言。本生父母 兴献帝、兴国皇后 鞠育之恩至深,罔殚报称,尊称未极,恒用慊然。爰稽旧祇告于郊庙、社稷,率文武群臣恭奉册宝,加上圣母尊号曰:‘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兴献帝 尊号曰:‘本生皇考 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 尊号曰:‘本生圣母 章圣皇太后’。义专隆于正统,礼兼尽夫至情,至举缛仪,肆彰大庆。合行推恩事宜,条例于后……于戏!爱敬始于家邦,致一人之达孝,仁恩偏于海宇,得万国之欢心。布告臣民,俾咸知悉。”
丙辰
都给事中 李学曾 等,御史 胡琼 等各言:“秩宗重任,非 席书 所能堪。”会 方献夫 亦引疾求退,吏部·尚书 乔宇 等因言:“书 等以曲学邪说,妄议典章,而 萼、璁 尤狠愎,朋奸乱政。宜罢 书,仍守旧职,而黜 萼、璁 及 韬,听 献夫 致仕。”不听。
庚申
吏部·员外郎 方献夫 上大礼论曰:“天子诸侯,无宗法。盖降其父母则为子臣,父不降则为两父无往。而可故天子诸侯,无为人后之礼也。然则天子诸侯之故嗣,其礼若何?曰:‘兄终弟及者,即天子诸侯之礼也。’斯礼也,自夏太康、仲康,商外丙、仲壬而已然矣。故我 太祖 高皇帝 之训,乃百代王者家传之法也。然则兄终弟及非,即为人后之礼乎?曰:‘非也。’兄弟不相为后。兄终弟及者,弟继兄位也,非弟为兄后也。兄终弟及,而不必为后。其义云何?曰:‘为人后者,必以支子。’天子诸侯,则先嫡长、贵伦序。若必为后,则恐礼得为后者,或无其人,或有其人,而幼弱非社稷之福。故兄终无嗣,直及其弟为天下社稷计也。盖社稷为重,而立后为轻矣。是故承继之义有二,继统也,继嗣也。兄终弟及者,继统也。为人后者,继嗣也。天子者,天下之统。诸侯者,一国之统。继天子者,继天下也。继诸侯者,继国也。何区区为人后之足云?故继统之义大,为后之义小。宣帝继统昭帝者也,未尝不考史;皇孙光武继统元帝者,也未尝不考南顿君。是继统,不继嗣也。若成帝必立哀帝为嗣,而后与之者,私也。宋嗣必育于宫中者,则又私之甚矣。故废百代王者之法,而成一己儿女之私,夺人之嫡嗣,而泯人之天伦者。成帝也,且使后世奸臣,乘之利于立幼,而平、婴、桓、灵,遂以亡。汉若成帝,其万世之罪人乎。”又曰:“今日之事,其道有三曰:‘祖宗之统不可私也,君臣之义不可废也,父子之伦不可泯也。’必后孝宗,则私祖宗之统也。不继武宗,则废君臣之义矣。不考兴献帝,则泯父子之伦矣。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自祖宗列圣而传之,武宗、孝宗不得而私也。武宗无嗣而传之皇上,武宗不得而私也。此正所谓兄终弟及,而不必为后者也。若必欲立复,则当为武宗立后,安得为孝宗立后乎?夫天下者,受诸其兄者也,既不必为其兄立后,又何必追为其伯立后乎?然弟继其兄之统,则其兄之嗣,未尝绝也。其兄之嗣不绝,则其伯之嗣又何尝绝乎?若止为其伯立后,则其兄之嗣反绝矣。此兄终弟及,虽继统,而实寓继嗣之义真,万世无毙之道也。故曰:‘祖宗之统不可私’者,此也。夫兄弟相授以国,则传之者虽非其父,亦犹父道也。所谓者虽非子,亦犹子道也。存当以臣子叙之,死当以以昭穆正之。汉之惠文,亦兄弟相继,而当时议者,推文帝上继高祖,而惠帝亲受高祖之天下者,反不与昭穆之正,夫而实受之后。君今乃自继先君,不惟弃后。君命己之命,又废先君命兄之命,岂所以重授国之意哉?此宋儒刘敝之议,可考也。今皇上不继武宗,则前说数失安得免乎?故曰:‘君臣之义不可废’者,此也。孝子莫大于严父,由严父之义而推之,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无父则曷从,而推乎。此圣人制礼之意,权衡轻重之极,天理人情之至也。今 献帝 止生皇上一人,别无支。庶欲使皇上不父其父,而出为人后,父子之伦安在哉?或曰:‘天下社稷之重’矣。岂不可乎?曰:‘非也’。曰:‘天下为重,立后为轻。’可也。曰‘天下为重,父子为轻。’不可也。夫天下所以为天下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已,舍父子而为天下,吾不知也。故曰‘父子之伦不可泯’者,此也。然则 孝宗 称皇伯有据乎?曰:‘唐玄宗于中宗称皇伯考,德宗于中宗称高伯祖。又宋真宗称太祖曰皇伯,仁宗称太祖曰皇伯祖。’见于宋祁祖宗配侑议之文,可考也。且今日之兄,即他日之伯也。今上既兄 武宗,则他日 皇太子 必伯 武宗。他日既可伯 武宗,今日独不可伯 孝宗 乎?然则 献帝 称皇考,可乎?曰:‘皇考者,自汉以来,上下之通称也。’而况天子之父乎?然则 献帝 何以祀乎?曰:‘当别庙也。’如宣帝之皇考庙,光武之四亲庙,是也。夫皇上虽继 武宗 而考 献帝 者,不以尊尊害亲亲也。虽考 献帝 而不得入 太庙者,不以亲亲害尊尊也。然则 昭圣、庄肃 兴国相接之礼若何?曰:‘孝宗传之武宗,武宗传之皇上者,外之统也。昭圣传之庄肃,庄肃传之今皇后者,内之统也。’兴国虽得称母,而不得抗礼乎两宫。犹 献帝 虽得称考,而不得入太庙,此正统之别也。”奏入,留中。
辛酉
编修 邹守益 言:“皇上欲隆本生之恩,屡下群臣会议,以求天下之公,而群臣据礼正言,致蒙天语诘责。由是,人怀畏惧,不敢复言。昔 曾元 以父寝疾,惮于易箦,爱之至也。而曾子责之曰:‘爱以姑息。’鲁受天子礼乐,以祀周公,尊之至也。而孔子伤之曰:‘周公其衰矣。’臣愿陛下,勿以姑息事献帝,而使后世有具衰之叹。且群臣之议谓:‘当存始封之号,避皇考之嫌。陵庙岁时,重臣代祭,皇嗣既蕃,立后安陆。’全百世不祧之尊,此皆为陛下忠请也,今不察而督遇之。谓:‘忤且慢,喜怒好恶,不无少失其平。’臣历观前史冷褒,段犹之徒,当时所谓忠爱,后世所斥以为邪媚也;师丹、司马光之堤,当时所谓欺慢,后世所斥以为邪媚也;师丹、司马光之徒,当时所谓欺慢,后世所仰以为正直也。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也。伏望陛下,屈己从善,不吝改过。察群臣之忠,信而用之。斥绝奸人,无使动摇国是,窃弄威福。庶圣志一定,国论自明,而大孝光于四方矣。昔先帝之南巡也,群臣交谏沮之 ,先帝赫然震怒,岂不以为欺慢可罪哉。然皇上在藩邸闻之,必以是数臣者,为尽忠于先帝也。今日入继大统,独不能容群臣之尽忠于陛下乎?”入,上怒以为出位渎慢,诏:“锦衣卫逮下镇抚司拷讯。”
嘉靖三年五月
乙丑
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谨身殿·学士 蒋冕 言:“臣近者自陈衰病,恳乞罢乡。圣慈未赐矜允,臣虽愚昧,宁不知仰戴殊恩,勉图报称,何敢轻于进退,以孤九重之眷注哉。况臣所论大礼,节奉御批:‘朕言太宗之义,未尝有闻。’令又加称 圣母 尊号,诏谕已颁。孰不仰叹皇上专意正统,孝养宫闱之盛美。惟修饰空室,以尽追孝礼仪。该部奉旨,欲会臣等议拟。是日,风霾蔽天,人心惶惧,窃惟修饰空室,不待创建。臣仰知圣心,亦有不自安者。第今推崇尊号,圣孝已为极尽前顷礼仪,乞免臣等会议,以全皇上祇奉宗庙之大孝,实臣愚所惓惓望于圣明者也。况臣老病侵,寻日甚一日,有负任使。伏望乞皇上鉴其义有未安,悯其情非得已,特垂睿照,赐以残体俾归,老于故丘,庶租全于晚节。”入,上责:“冕,内阁重臣,多事之际,正宜竭忠辅道,乃固引疾求退。又牵大礼灾异为由,咎归于上,故言辞乞,有负重托,非大臣事君之义,遂允所请。”赐驰驿还乡,仍令有司给月米岁夫如例。其前次论功恩荫,吏部议拟以闻。吏部覆言:“冕 既辞免伯爵,而钦蒙改荫武职,及再荫文职,俱尚求领。”受诏嘉 冕 劳绩,其照前旨荫一子锦衣卫·指挥·同知·世袭。既而都给事中 李学曾 等,广东道·御史 陆翱 等并言:“冕,先朝旧臣,不宜以一议不合,遽听其去。”下所司。翰林院·修撰 吕楠 以修省自劾不职十三事,内以圣学少怠,圣孝未广,大礼未正,謟祀曰崇,忠谏受祸,元恶失刑,黄幸滥泽,以及军民利病数事,皆灾变所由致,而引以为己不能献纳之罪,言甚切直。上谓:“大礼已定,楠 巧拾妄言,事涉忤慢,下镇抚司拷讯。”
丙寅
加升锦衣卫·右所·正·千户 文荣、张楫 为本卫·指挥·佥事·带俸。荣、楫,恭顺二妃之父,从其请也。
壬申
上定奉先殿西室名观德殿,奉安 献皇帝 神主,命有司具仪以闻。
甲戌
吏部·尚书 乔宇 言:“皇上以天变非常,忧形词色。诸凡宴乐,俱已停罢。又谕中外同加修省,恪供厥职,此古帝王遇灾,而惧之盛心也。但迩者,修撰 吕楠、编修 邹守益 各以言事下狱,人心皇皇,以言为讳。臣等窃观祖宗以来,翰林官员日侍禁直,待之以优礼。今当修省之时,而二臣相继下狱,恐刑罚不中,无以感格天心。况兹天气炎蒸,法司罪人,俱蒙释减,若此文学侍从之臣。仰知圣慈,必在矜悯。伏维特赐宥免,或准令致仕,则于圣朝修省之实非小补矣。”入,报闻。已科道官交 章论叙 俱下所司知之。寻有旨:“降 守益 广德州·判官,楠 山西·解州·判官。”
丁丑
敕司礼监·太监 赖义、京山侯 崔元、礼·左·侍郎 吴一鹏 诣安陆恭上《恭穆献皇帝册宝》,改题神主,迎请来京。于是,一鹏 等上言:“历考前代史册,并无自寝园,迎主入大内者。此天下后世观瞻,非细故也。况安陆乃 恭穆 启封之疆,神灵知恋。又陛下兴龙之地,王气所钟。故我太祖之重中都,太宗之重留都,皆以王业所基,永修世祀。伏望皇上俯从臣等所言,改题神主,奉安陆庙中,以百世世不还之祀。其观德殿追孝礼仪,别立神位香几,以慰时常孝思,则本生之情既隆,而正统之义亦尽,陛下纯孝可传于后世矣。”上以有旨戒勿复授,仍促令具仪,不必会议。
癸未
巡抚·凤阳·侍郎 席书 进大礼考议,其略曰:“臣闻父子君臣,天经地义,非人所能改也。执政初议曰:‘皇上宜为孝宗后。’又改议曰:‘继武宗而为之后。’比礼官迁词曰:‘非为武宗立后。’南礼官又迁词曰:‘武宗为父立后。’前后相左,南北皆驰,其事既讹,其言自道也。又曰:‘礼臣误礼经者,不法三代。’故也,魏元氏之臣,如宇文泰者,犹知依仿三代,岂堂堂天朝,顾不如哉?夫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亲亲尊尊,昭穆有序,家齐国治,而天下平,此三代之事也。又曰:‘父子伯叔,天定也。’改伯为考,侄为子,父为本生,人为也。至位不能易主亲,人为不能夺天属。礼官曰:‘考孝宗、母昭圣,纯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夫弃而君臣,灭而父子,如天理人心何?宋儒论汉事曰:‘始于讲学不明,终于固执私意。’正今日诸臣之谓也。臣谓:‘皇上不继统武宗,君臣之分不正。不嗣 献皇帝,父子之伦终亏。’求免后世之议,难矣。”又曰:“皇上欲别建室于奉先殿侧,于昭穆不紊,于孝思不忘,似无不可。周后稷为百世不迁之庙,别立庙以祀姜嫄,而本庙于奉先殿侧,别立庙以祀孝穆皇太后,何?诸臣之失考也。”又曰:“今上入继大宗,献皇帝 弗得子焉。为斯言者,正咸 丘蒙 谓:‘父不得而子’,非君子之言也。”奏入,留中。
甲申
礼部·左·侍郎 吴一鹏 言:“臣蒙钦遣安陆州府中,改题神主,迎取来京。窃念北自涿州,南抵安陆,岁灾重大,民不聊生,相应节省,以苏民力。今神舆所过,官司固宜仰体圣心,供献诚敬。其有因而大肆科敛,擅作声势,重为民困,归怨朝廷,为害不细,并宜禁治。”上是之。
戊子
桂萼、张璁 至京,复同上疏曰:“顷者,认令虽已再颁,而典礼益甚乖舛。谨复条七事,其大略不出前言而提网,或便圣览。一曰:高皇帝独取兄终弟及为训者,盖父子相传为常有不必训,兄弟相传不常,故为之训也。夫 献皇帝 实 孝宗 亲弟,虽未尝有天下以传皇上,而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献皇帝 之子也。高皇帝 虽未尝以天下授皇上,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高皇帝 之训也。擅拥立功者,欺天甚矣。二曰:宋宗初名宗,实为濮王允让第十三子,时方四岁,仁宗取入宫中,命曹后抚鞫之二十八年,命学士 王垚 草诏立为皇子。盖濮王亲尝命之为仁宗子也,仁宗亲尝命之为子也。今 献皇帝 未尝命皇上为孝宗子也,孝宗又未尝命皇上为之子也。况 献皇帝 止生皇上一人为嫡长子,又非若英宗之多兄弟,可比而同之乎?三曰:宋真宗咸平元年三月,诏议太祖庙号,太祖称伯。张齐贤 等上议云:‘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诏:‘礼官别加详定。’礼官仍议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又云:唐玄宗庙禘褡,云布昭穆之坐于户外,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并列于南厢北向,同列穆位。又《郊祀录》德宗庙祀文,以中宗为高伯祖。又云:唐玄宗谓中宗为皇伯考,德宗谓中宗为高伯祖,则伯考之称,复何不可?今孝宗称皇伯考,名斯正矣。四曰: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礼于所后者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降,为期同于伯叔父母,名曰‘轻’。今皇上尊称 献皇帝 为皇考、章圣皇太后 为 圣母,是明为父母,所当重矣。若仍系本生二字,则又同于叔父、叔母,所当轻矣。五曰:孟轲氏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称两皇考,是二本也。曾有两考之礼乎?夫三尺之童,强以两考之称,必报然不从,敢加之万乘之尊乎?今试坐考宗皇帝于此,又坐献皇帝于此,皇上趋于其前,其何以称诸?以是播诸宗祀,窃恐二帝在天之灵,不享也。六曰:《礼》慈母如母谓:‘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贵。’父之命也。由是推之,母子之称,夫岂可苟乎?今 昭圣 旨 武宗 为之子后,以皇上为子。章圣 止生皇上,而不得为之子。为兹议者,果为全两宫之好乎?启两宫之嫌乎?诚母为母,伯母为伯母,以母事母事,伯母犹母,大孝无间然矣。七曰:丧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陆氏谓:‘若汉光武有天下,既立七庙,则其曾祖,祢当别立庙祀之。’故曰:‘庶子亦如之。’臣推汉有司有议之者,正缘谬以光武当考元帝,而不当考南顿君,故耳。今之议者,亦缘谬以皇上当考 孝宗,而不当考 献皇帝,故应不应为 献皇帝 立庙。夫始之以不学无术,终之以相助匿,非不亦异乎。”入,留中。
嘉靖三年六月
丙申
御史 王泮 言:“近者,雷电失期,雨旸愆候,伊洛、秦楚同日地震,江淮曹宋之间,人有相食者,此其变不虚作。而皇上欲图治以弭之,惟在任贤纳谏而已。大臣去位,如 蒋冕、陶琰、汪俊、林俊,则宜还秩。言臣被谴,如 刘□□最、邓继曾、陈逅、李本、马明衡、朱浙、林应璁、吕楠、邓守益,则宜赐还。孝养两宫,当思 昭圣 援立之恩,裁定大礼,当斥憸人迎合之佞。罢织造之官,停土木之役。谨名器、杜请托、黜贪残、汰浮冗,藏闾阎之富,广边储之蓄。日御讲筵以论道,时召臣僚以访求政理,则圣德日新,圣业日广,而天变不足弭矣。”已而都给事中 刘济 等亦言:“吕楠、邹守益、邓继曾、马明衡、朱浙、陈逅、季本、林应璁,言虽有激,意在纳忠,乞赐宥免。”上皆命所司知之。
戊戌
礼科·都给事中 张翀 等三十余人连章言:“皇上命取 桂萼、张璁 入京,萼 称疾不出,璁 如数日后始朝见,不意二臣恣肆若此。盖自二臣进言以来,半禩于兹,朝讲一皇字,暮议一考字,纷纷不已。万一皇上惑于其言,而轻改之。纵我孝庙如此之神歆,否不可知。其如母后心何?其如天下臣民心何?夫此二臣者,赋性奸邪,立心险恶,变乱宗庙,离间宫闱,诋毁诏书,中伤善类。据其见,不止于冷褒叚犹推,其凶直浮于章蔡卞。望亟罢之,以为人臣不忠之戒。”御史 郑本公 等四十四人连章言:“桂萼 首倡乱阶;张璁 再肆欺罔;黄绾 如鹰犬张啄;而旁 黄宗明 如奴隶攘臂以横行;方献夫 居中内应,以成夹攻之势;席书 阴行间谍,以伺渔人之功,卒之尚书之命。由中而下行取之旨已罢再颁,大臣因此而被逐,言官因此而得罪。虽当时 瑾、宁 之奸其流祸,亦不至此。”御史 戴金 言:“萼 等既被召命而从容道路,诏令已布而肆为奏扰。”御史 章衮 言:“萼、璁 以新诏为误诏,而诡言欺诞,以定礼为非礼,而妄意更张。”御史 张日韬 言:“席书 等乘机献谀,阳流议礼之文,阴怀干进之路。”给事中 谢贲、御史 郭希愈、沈数、涂相 等章上,皆下所司。
辛丑
户科·都给事中 张汉卿 劾 席书 奉敕赈济,举措乖方,反伤民命。已经南京·御史 梁世摽、守备·魏国公 徐鹏举 论奏今。当遣官往勘,正其虚糜欺罔之罪。户部议:“请命南京·都察院及户科,择给事中、御史自风裁者,往勘。”从之。
太常寺·协律郎 崔元祈、乐舞生二十年人将诣内府,教乐卿 汪举 以其不奉明诏,越例擅入,请院元祈罪。上命遣寺官一员,同 元祈 等,入府教习。礼部·侍郎 朱希周 言:“国朝设神乐观,其乐舞生有定额,自足备宗庙之用,似不必于内府更设。”上命如前旨行,已而 汪举 复言:“臣顷闻皇上命工部查大庙祭器之数,及神乐观祭服之式。兹复有内府教乐之命,则是观德殿将有笾豆乐舞之祭矣。我祖宗列圣崇报之礼,惟于太庙设笾豆乐舞,而奉先庙及诸陵寝未尝用。今献皇帝既用之安陆家庙矣,复欲设于观德殿,未免隆殿失均,乞赐寝罢。”上曰:“奉先殿不用乐舞,以见于太庙,故也。朕皇考不得享于庭,止于内殿奉祀,其乐舞之仪必不可阙。汪举 等轻率妄奏,姑宥之。”
壬寅
主事 张璁、桂萼 以前所条上大礼七事,未下朝议,攻之且急,复同上疏曰:“礼官失礼于初,匿非于后。伏承明命,二至促臣等来京。盖欲令与面决是非,亲赐宸断臣等至京朝见,尚有大臣浮言恐吓,必使变其初,说务相和,同以掩己之罪也。昔孔子有曰:‘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令臣等所据者,先王之礼也。群众所挟者,奸臣之权也。奸臣之权,敢以胁天子先王之礼,独不足以臣权臣乎?祖宗言:‘官之设,为太子耳目。’迺今相率,甘为权臣鹰犬,甚可耻也。伏望皇上亲御便殿,集执政礼官,许臣等证据典籍以折,再诏之误两京之非。”入,复留中。
丙午
上命主事 桂萼、张璁 为翰林·学士,方献夫 为侍读·学士。于是,翰林院·学士 豊熙,修撰 杨惟听、舒芳,编修 王思,皆不欲与 萼 等列同,各乞归。上皆不允。御史 刘谦亨 言:“萼 等曲学偏见,骤得美官,天下士自此解体,宜赐罢黜,以惩奸党。”章下所有司。
丁未
诏:“驸马·都尉 游泰 管领将军列午门前,奉迎献帝神主,仍摘拨将军于正阳门外幄次,陈列如朝仪,为神主前道护卫。”
辛亥
桂萼、张璁、方献夫,各上疏辞学士。萼 则请令:“臣扶见 与 臣璁 面折诸臣之非改两考之谬,璁 则以两考之失米更万世之笑,未已容臣进讲,以破邪谋。”献夫 则言:“士以节义为本,使臣以言迁官,臣节何在?且国家用人,自有资格,岂宜滥及。”上皆报曰:“迁秋非以汝议礼部,而汝亦非用是说以希进者。忠议学行,简在朕心,故特抡寘翰林,以成朕纳贤之治,不必再辞。”已而吏部·尚书 乔宇 言:“前者 席书 以内旨升尚书,臣等已久陈其不可。今复有升 萼 等学士之命,大内降恩泽,多施于佞幸之人。皇上御极,凡先朝传旨升官,虽匠役军校亦尽黜华。若士大夫一与其列,即不为清论所齿?今言官论劾 萼 等前后凡二十。夫圣朝养士,当以名节自爱。翰林学士之职,其选甚重,而使 萼 等居之,则凡储材翰苑者,谁复与之共列班行哉!乞寝其命。”上,上以 宇 言忤违切责之,且曰:“任用才贤,自古帝王之治。萼 等执经论礼,岂悦朕心以干进者?其即令视事。”已而吏科·都给事中 李学曾 等二十九人,河南道·监察·御史 吉棠 等四十五人,并言:“萼 等皆曲学偏见,紊乱典章。在圣世所必诛,岂得以一言之合,骤迁美秩。矧以传奉而及学士,其为圣德之累不小。”御史 段续、陈相 又特疏极论 席书 及 萼 等罪状,请正典刑。上怒诘责 学曾 等令对状,已而 学曾 等上疏伏罪,乃宥之,而以 续、相 欺罔妒贤,逮下镇抚司拷讯。
刑部·尚书 赵鉴 言:“推 萼、张璁 之罪,诚有如 张翀 诸臣。所论者,宜付臣等寘之于理。”上曰:“赵鉴 既居法曹,宜奉君命,何乃朋邪弄法?勒令自劾。”已而 鉴 状罪,上复切责而宥之。
吏部·员外郎 薛蕙 上《为人后解二篇》、《为人后辨一篇》,及辨 张璁 等诸说,大略谓:“璁 以《祖训》止有兄终弟及,而无立后之文。《祖训》曰:‘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此则朝廷亲弟。若先帝有次子,仍上考先帝,先帝本统不移,安用立后。是《祖训》之意,在于辨嫡庶,非及为人后者也。且《传》、《记》凡言‘兄终弟及’,每与父死子继对言,所以列兄弟传国之名,不同于父子继世者耳。岂谓兄弟传国,遂可不为人后,而顾其私亲乎?前代之君,有异父兄弟三四人,后若殷 阳甲、盘庚,不专一所后,而各亲其亲,则统绪纷然,庙祀无常,典礼不扫,地者几希。又谓:‘陛下入继大统,非为人后大。’为人后者谓:‘受宗祖考之祀,于所后也。’汉文帝让立之辞曰:‘奉 高皇帝 宗庙。’宣帝朝有司奏曰:‘陛下为 昭皇帝 后,承祖宗之祀。’师丹 告哀帝曰:‘陛下继统元帝,承宗庙天地之祀。’此可见自古继统者,皆以奉祖宗之祀,即为人后者也。又谓:‘宋仁宗亲命英宗为子,孝宗未尝命陛下为之子留。’杜瑗曰:所谓为人后者,有先之名也。高其既后于以承之,非并存之谓也。子夏曰:‘族人以支子后大宗。’明为人后者,实宗子已没,而族人立之,非宗子存而立之也。欲生前为子者,但 曰:‘立嗣而身后入继者,始谓为人后。’而人谓:‘孝宗传位武宗,未尝无后,陛下不尝复后孝宗。’接汉殇帝嗣和帝无子,邓太后立和帝兄清河王 庆子祜,与今事相类。而其诏曰:‘昆弟之子犹已子,不以父命辞王父命。’正可援以为今日据者。又欲以伯考称孝宗,乃言:‘宋真宗诏议太祖庙号,曰伯考。’而复以唐中宗、睿宗为拟,不知当时言庙号者,止谓僖祖,而太祖称伯,初非庙号。睿宗当为天子,而玄宗则受天下,于其天孝宗之视中宗,献帝之视睿宗,又岂可同日语哉。前代以诸侯入继,而称太子曰‘伯考’者,惟元魏庄宗,此非中国之君也,而当时临淮王 或 切谏之曾谓上。臣不如 或 乎?又欲陛下去本生二字,其言曰:‘按礼经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大礼无是文也。’惟欧阳修《濮议》摘《丧服传》为所后者二字,因开元、开宝礼文有所生父,遂每以所生所后为言。璁 上诵修之言,不加深考,妄援礼文,不甚可笑哉。又谓:‘陛下宜贵名,实全两宫之孝。’以为 昭圣太后 于陛下实非母,于 章圣太后 于陛下实为母子。此上不知明实者也。夫为人后者,实也,称所后曰父母,名也。出后于人,实也,次称其父母,名也。此皆随实,而立名者也。至谓:‘昭圣未尝有子陛下之心,且亦不得专制干预。’夫先帝崩殂,昭圣太后 属心陛下,天下臣民谁不知之。迎陛下未至,时皇太后不得专制,孰为专制乎?臣惟 昭圣太后 有不可忘之德,有不可加之尊。近者,上 昭圣太后 徽号。次日,始及 章圣太后。此天秩自然之礼也。陛下即此推广之,则孝思不匮矣。又谓:‘宜别为 献帝,立庙大内。’引《丧服》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自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夫庶子者,盖指世子父之庶子,非支属之庶子也。乃不思所指,遂据陆氏之误,以为汉宣帝父史皇孙、光武父南顿,令不知光武后因 张纯 之言,改四亲庙于南阳舂陵。师丹 告哀帝以不得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庙。陛下当念师丹之言,以而光武事为法,可也。”奉入,上以 蕙 出位妄言,轻率浮躁,令逮送镇抚司拷讯。于是 璁、萼 同上曰:“今日典礼之议是非异同,与礼官论辨明白,犹恐无徵不信,谨条为十三事曰:三代以前,天子无嗣者,皆兄终弟及,无立后之礼。故《商书》:‘凡兄弟及相者,不称嗣子,而称及王。’议者畔古礼书,强执皇上为孝宗后,欺妄一也。《祖训》:‘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曰:‘必兄终弟及’,则不立复可知。曰:‘须立嫡母所生者’,则伦序可知。议者强执皇上为孝宗后,不惟畔古礼书,虽高皇帝训,亦不足遵,欺妄二也。孔子射于矍相之圃,使子路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议以强以皇上与为人后,欺妄三也。武宗 遗诏,初无立嗣之说,比皇上登极,始变其说。以皇上为孝宗子,使皇上违 武宗 之诏,背 献皇帝 之恩,欺妄四也。礼于所后父母,名曰重,于本生父母,名曰轻。孝宗、昭圣 本皇上之 伯考、伯母,反称曰 皇考、圣母 为重,献皇帝、圣母本皇上之 父、母,反称曰 本生皇考、本生母,为轻。轻者反重,重者反轻,欺妄五也。《祖训》:‘凡亲王若天子之侄,称天子曰:伯父、叔父。’夫生可称伯父,死独不可称伯考乎?欺妄六也。汉宣帝 别为父 史皇孙 立皇考庙。光武 别为父 南顿君 立皇考庙,礼也。议者以为不当为 献皇帝 别庙京师,欺妄七也。宋仁宗取宗,实入宫立为皇子,大儒 朱熹 尝并定陶王事,论其坏礼。议者牵合强比,欺妄八也。皇上宜迎 献皇帝 神主,奉安别庙。盖取古者,遂国载主之义也。议者以为史籍无迁主事,欺妄九也。《祖训》:‘皇后许内治中宫,宫门外事,毋得干预。’兄立君继统,实遵《祖训》。议者毋假昭圣懿责为词,欺妄十也。皇上于 寿安皇太后,不得率天下终三年丧。虽欲追悔而不可及者,欺妄十一也。新颁诏令决,宜重改正。今皇上改诏在一言之决,不改为百世之羞,欺妄十二也。古者三公论道、九卿分治、台谏明目达聪,今连名之,岂议论尽同哉。朋党比周耳,欺妄十三也。”奏,留中。
乙卯
修撰 杨慎、张衍庆 等三十六人言:“臣等与 桂萼 辈学术不同,议论亦异。臣等所执者,程颐朱熹之说也。萼 辈所言者,冷褒段犹之余也。今陛下既甄录 萼 等以其言为是,而臣等所言皆圣明所不取。臣等不能与之同列,愿赐罢归。”上曰:“朝廷储才,处之史馆,宜勉修职业,涵养德性,以需异日之用。杨慎 不能安分,率众求去。张衍庆 等同声附和,轻四殊甚。姑夺 慎 俸两月,衍庆 等一月。”
戊午
鸿胪寺·右·少卿 胡侍 辩 张璁、桂萼 所条大礼七事:“一 璁 等引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妄以兄为 孝宗,非 武宗。弟为 献皇帝,非陛下。时升下以 献皇子 故当立意,若武宗无与焉者。夫 献皇帝 虽 孝宗 弟,然不身有天下。而陛下受 武宗 遗诏嗣皇帝位,乃谓:‘武宗无与’,不知何说也。纵时 武宗 崩,时 献皇 尚在,受遗诏为天子,亦是受之于侄,岂得直谓:‘受之孝宗,以为兄终弟及耶。献皇 崩,赖陛下克缵鸿绪。’若执 孝宗 为兄之说,则当时 孝宗 诸弟尚有在者,不知置陛下于何所也。一 璁 等引遗诏云:‘嗣皇帝位,初无为孝宗之子之说。’臣按 璁 等尝倡议谓:‘继乃帝王相传之,次嗣必父子一体之亲继,统者不必继嗣。’夫使嗣必父子之亲,则遗诏不当言嗣皇帝位,使廷臣称嗣为不经,则遗诏称嗣,何以独为继统而非继嗣也。按《仪礼·丧服》有为人后之说,《春秋公羊传》又有为人后者,为之子之说。盖谓之人则非父谓之为后,则非子而使之为子也。又有为人后,为其父母期之说。盖谓父母者著本也,为之期则伯叔之矣。而以为强称强夺,可乎?翟方 进谓:‘兄弟之子犹子,定陶王宜为嗣。’晋庾冰 请以同母弟 琅琊王岳 为成帝嗣,使必父子之亲也,则亦何假嗣言哉?又谓:‘宋仁宗尝亲命英宗为子,孝宗未尝亲命陛下为之后嗣矣。’夫礼大宗不可绝,族人以支子后大宗。若必亲命之而后为子也,假令宗子不及亲立后而亡嗣以死,则族人遂将听其大宗之绝乎?汉昭帝崩后,霍光始立孝昭嗣之。光武中兴,去孝元崩四十余年,自以昭穆次弟,当为孝元后孝宣,光武何尝亲受孝昭、孝元之命哉?其为入继之君,何算也?若皆以未尝受命为子曰:‘吾自继统,非为后也。’而不以臣子之礼,事其先君,则将使后世亡嗣者,皆不忍以国与其宗,而宗人之乘其崩殂之时,无论亲昭穆,皆可援以自立,是兆祸无穷也。又谓:‘献皇帝 生陛下一子,长子不得为人后。’按《礼》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宋儒程颐 尝曰:‘礼虽有长子不得为人后之文,若无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可谓通其变善,发圣人之蕴者矣。盖其所谓祖即别子为祖之祖,乃族人之公祖,非专谓王父也,亦当继祖谓‘代为继祖之宗’也。璁 等不识继祖之义,乃谓:‘陛下当直继宪祖,于 献皇帝 自不失为继称’。且又援一身,事武宗之说,以佐之殊,不知也。宗法所谓‘一身事五宗’者,谓族人一身事乎?继称之宗也。今武宗即继祖之宗也,祖则太祖皇帝之谓也。陛下以小宗继之,是谓‘继祖’,非谓‘继宪祖’而已也。继祖则身为宗子族人,皆宗之。若又 献皇帝 之继,是兼继乎?祢也是大宗事小宗也。故今日之议,当专继大宗,而别为 献皇 立后,以继小宗,乃万世不易之理。一 璁等谓:‘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宋真宗咸平中,廷臣尝据此,以议太祖庙号,与今日事体相类。臣按《春秋》之义,不以亲亲害尊尊。唐睿宗尝亲为中宗臣,宋大宗尝亲为太祖臣,是以宋臣 张齐贤 等以为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唐五代有称者,皆非正典也。况玄宗之父睿宗,尝嗣兄中宗而立。拟之 献皇,又复不伦。今礼经正条、历代旧典,一切置之不论,而所宗者乃魏存庄夷狄之诡号所据者,乃冷褒段犹委巷之谀谈,犹且扬扬引类,以攫美官,何其无忌惮也?一 璁 等先尝谓:‘为人后者为之子,非圣人之言。’《礼·丧服》记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是所后称父母,无改称伯叔之文。续又谓:‘非父子而为后者,为强称。’至是,人引《礼经》本生父母、所后父母之言,前后矛盾,此天夺 璁 等之魄也。且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礼·丧服》记并无是文,而《礼经》亦无所后父母、本生父母之文,惟《仪礼·丧服》衰下见之。璁 等不曾详考礼文,道听涂说,可耻之甚。今所后本生之利,具有丧服制可考,本生二字,断不可去。一 璁 等又设为 孝宗、献皇 语责陛下之词谓:‘考 孝宗,则二帝不享,尤非人臣所当言。’夫陛下嗣登大宝,太祖、太宗之统,赖以有托,献皇帝 神灵当亦欣庆,必不肯私己而轻祖宗也。假令 孝宗 在御,献皇 在邸,陛下方以亲贤建为太子,则祗奉孝宗自宜专一,岂得复顾 献皇 之养?献皇 亦岂得忘宗统,而不以陛下子 孝宗 哉!一 陛下母事 慈寿,在《礼》本自当。然今宫闱之间慈孝,罔间不知。璁 等疏远小臣,何缘知太后衷曲?谓:‘其无子陛下之心。’至谓:‘陛下自遵祖训入继,与 慈寿 无预。’呜呼!此言出,而天理灭纲常绝矣。夫 武宗 遗诏,明有请于 慈寿皇太后,遣官迎取之文。然后陛下得据此,以践大位。假令 武宗 不及遗诏而崩,太后亦不及出旨迎立,而 宸濠 适又不死,称词犯顺。陛下虽伦序当立,宁能不待懿旨,晏然践祚耶?夫太后亲授陛下以天位,功存社稷如此。璁 等乃谓:‘无所干预专制’,岂复有人心耶?一 璁 等又欲为 献皇帝 立皇考庙,如汉宣之于史皇孙,光武之于南顿君,且引《丧》小记,有庶子王立庙之文为证。臣按《丧》小记曰:‘王者立四,庶庙子王亦如之。’郑玄 注曰:‘世子有废疾不可立,而庶子立。其祭天立庙,亦如世子之立。’是庶子,乃指与世子同祢者,非旁及私亲也。若光武四亲庙,远在章陵,未尝立庙京师。若孝宣则以孙继祖,嫌于昭穆难次,故得为史皇孙,称考立庙。当时有识之士,已自非之。今陛下于 孝宗,非有昭穆之嫌,承诏继统,非中兴比,而欲特考 献皇 立庙大内,臣以为过矣。何者?昔汉安帝起于清河,桓帝兴自蠡吾。虽尝荐其私亲,加称皇号,然皆仍其故号,祀于嗣王。至宋英宗,亦遵斯曲。其立庙禁阙者,惟魏以丑夷 陈以闰 位汉哀,当炎运式微之曰:‘礼文苟简。’贻讥至今,岂可复为小人藉口之资乎?臣又按 璁 等前后所议,大抵祖欧阳修之说,而空疏不察。又失修义者,有五。修云:‘为人后者为之子,非圣人之言,是汉儒之说。’璁 等祖其说,以为果非圣人言也。而此言实出公羊高,高亲受之子夏子,夏受之孔子。谓‘孔子’、谓‘圣人’,非耶,且 高 亦非汉儒,此其一也。修云:‘《仪礼·丧服》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修云:‘《仪礼》增一记字’。然有《仪礼》字标首,犹无大害。璁 等輙乃妄去仪字,则真谓‘《礼记·丧服》小记有是文’矣,二也。修云:‘检详《仪礼》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及令文五服年月敕并云: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斩衰三年,为其父母齐衰期,于所继、所生,皆称父母报。’其所谓令文敕,盖宋朝之制也。璁 等乃云《礼经》,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盖误认令文与敕,皆为《礼仪》篇目,三也。修于英宗止是欲称安懿王为亲,未尝敢以仁宗为不可考也。璁 等乃欲陛下不考孝宗,四也。修谓:‘定陶称恭皇,而不系以国,则有干统之渐。又立庙京师,则乱汉宗庙。’璁 等乃谓直称 皇考 献皇帝 立庙京师为宜,五也。”入,上以 侍 非有言,责輙敢出位妄议,诏逮问。寻以言官论救,谪山西·潞州·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