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小时候上学那会儿,老师每次面对班上特别调皮的孩子都面红耳赤、不知所措。于是乎,大多数老师就会让那个孩子站着,站到讲台附近,或者站到教室外面。老师们都希望淘气的孩子能收敛、知错就改。但是往往越是这样被公示、被罚站,这帮淘气包越是觉得自己了不起,越是觉得自己是敢于挑战老师权威的班级乃至整个学校的公知。所以可想而知,这帮孩子依旧我行我素,甚至更加恣意妄为、得意忘形。
中国南方东莞等地,在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之后,群众一片叫好,叫好整治的力度和效率。群众一边叫好,一边围观着被整治、被公示的不法分子。据说,目前那个地方风气好了很多,社会秩序好了很多。我想问,是从良了?还是转移阵地了?Who knows.
在法国的某个时期,群众非常反感偷窃行为,认为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于是,在逮捕小偷之后,政府决定对小偷公开行刑,以儆效尤、警醒人们。但是经常在公开行刑的围观人群里,总是有各路小偷瞬间出手,收获颇丰,然后遁形无影无踪。在这期间,围观群众毫无察觉,因为他们都在专注地注视着台上对小偷的行刑。多么讽刺的一幕。各路看客,请自行脑补。
所以在此,我想问,公示真的有用吗?且不论,公示是否侵犯了被公示人的各种基本权利和基本尊严。公示,意味着把被公示人最基本的骄傲都彻底撕裂了,所以大抵他们会认为,应该没有比公示更糟糕的了吧,他们的内心会更强大、更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