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龙哥躺在地上,不复以前的威风,平时的大嗓门也有气无力,再也喝不了那两斤扎啤,纹身下的肥硕肉体漏出了白花花的肠子,他回想起了他的一生,是波澜传奇的一生,而最后的结局,竟是被一小小人物夺刀反杀,成了场外观众们的笑柄。
他不忿的合上了眼,走马灯花的回忆浮现心头,随后,他停止了呼吸。
身旁的小弟们四散而逃,唯有一身着白衣的持刀者喘着粗气,等待着他的,不知是黑夜还是黎明。
二、
刘海龙,男,享年36岁。
一生犯法无数,堪称法外传奇。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以上经历引自百度百科)
最终,被骑电动车的“白衣大侠”当场夺刀反杀,死于昆山震川路。
三、
杀死龙哥的“白衣大侠”,姓于,本文称他为于先生。
于先生本是一介良民,在酒店工作,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谁知一宝马变道而来,微微摩擦到了电动车,还没等于先生反应过来,一纹身彪形大汉下车将他捉住,对其推搡,并回车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大刀,用刀背将于先生拍的人晃马翻,几颗牙齿也被猛力拍落,在纠缠中,刘海龙想拿起大刀挥砍,怎料大刀脱手,这时于先生拿起大刀,向刘海龙挥砍,破其腹部,又怕刘海龙再次回车拿出凶器,追砍至死。
在事件发生几天后的现在,于先生已经被派出所带回所内处理,可能会用防卫过当起诉。
四、
如果我们是拿着那把大刀的于先生,我们该如何是好?
是停手?万一刘海龙回车拿出第二把凶器呢?
是追砍?法律的正当防卫概念十分严格,稍不注意就会触犯了法律界限。
竟有一天,我们却希望,在于先生拿起刀的那一刹那,超级英雄从天而降,打倒龙哥,既不犯法,也保证了于先生的安全,岂不美哉?
可世上哪会有超级英雄?
这世上的大部分人,都只是在规规矩矩的过着自己的人生,负起自己的责任,养好自己的家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只想平平安安的度过余生,可危机到来,不讲道理的龙哥们想拿着自己手中的一把法外之刀把你一刀一刀砍进太平间,你想夺刀自卫却可被法律界限为防卫过当,那我们这些守规守距的良民该如何是好?
是面见法官,还是面见法医?
竟有那么一天,我们开始呼唤超级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