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梦里的人遇见了真相

噩梦!

惊醒!举目四望,窗帘未合,对面男生寝室是一样的清灰与寂静,昨日换下的高跟鞋与零食包装袋为伴。室友个个熟睡,蒙头盖被。空间的逼仄,容不得我直起身子伸懒腰。索性掀开棉被,麻利地穿好衣服,跳下床,蹑手蹑脚出门买早餐。

重庆的秋天还裹着绿色,但六七点的天是灰蒙蒙的,远处的雾还未尽散,隐隐看见食堂亮着几盏晕黄的灯。偶尔有人从我身边经过,躬着背,双手互抱。原是昨晚下过一场雨,气温突降。走过湿湿的足球场,穿着拖鞋的脚上沾满露水,猛然发觉才发现自己只着一件单衣。

“阿姨,给我来俩儿韭菜包子和一杯豆浆。”她似乎没有听见,正与隔壁窗口的中年大叔聊着前日发的工资。

“阿姨,给我来俩儿韭菜包子和一杯豆浆。”我提高音量又重复了一遍。她和那位大叔聊得更加起劲,时不时发出令人发怵的笑声。食堂的学生少之又少,毕竟在这个点起床吃早饭确实有些奇怪。我有些恼了。

“师傅,给我一份皮蛋瘦肉粥。”我循声望去,是站在第三个窗口的一位男生,他刷了卡端起粥就近坐下。

好久没喝粥了,我想。挪步第三个窗口。

“师傅,都有什么粥呢”他未答。

“师傅,也给我来一份皮蛋瘦肉粥吧。”我拿起餐卡预备刷卡,但他的眼神始终跳过了我,定格在大门口。此时阳光薄薄地铺开,桂花树上露珠灿灿。

我随手端起靠近我的粥,将几块零钱丢在桌上。奇怪的是,并没有人喝止我。怎么回事今天,招什么邪了。

路上的人渐渐多了,个个睡眼惺忪,没有人对我的奇怪穿着感兴趣。有人差点撞到我,竟也无丝毫歉意。

回到寝室,她们都已经在洗漱了。我将粥搁在书桌上,急忙翻箱倒柜。

“刚刚出去买早餐,可能是因为昨晚下雨,冷得不得了啊。”无人应答。我自讨没趣的裹上风衣。这时阿潘掀起窗帘走进来,嘴还叼着牙刷,白色牙膏泡沫沾在嘴角。她走向我,向我的床位看了看,取下牙刷。

“小猴去哪了呢。”她面朝阳台方向,背对着我。

“啊?我刚刚去买早餐了。”我答。

“不知道呢,我起床的时候她就不在了呢。”是小青的声音,她睡我临床。她几乎是和我同时回答。随后,她便走了进来,指了指我的床位说,“连棉被都没有折,不是她的作风啊。”

“刚刚饿得受不了,顾不上,穿着拖鞋就去买早餐了。可把我……”

还没等我把话说完。“管她呢,去吃早餐吧。”阿潘说着,从我的鞋子上踩过去,出了寝室。我突然前所未有的恐惧——我眼睁睁看见她踩到我的脚,而我,竟丝毫无疼痛感!

我瘫坐在椅子上,静静思索刚刚发生的一切。难道他们听不见我说话也看不到我?!!

冷静,必须冷静。我掏出手机,时间显示7:30,第一堂课是8:00。

我从书架上取下课本,飞快的赶往教室。

到达教室时已是7:40。教室里的人寥寥无几,都坐在一二排。很显然他们也看不见我,我故意开门用力,走路大声,他们连眼皮都没有抬。

在8:00差两分的时候,阿潘和小青匆匆地赶来,在最后一排坐下,我走过去,在她们身旁坐下。

“小猴到底去干嘛了啊,连专业课都敢旷。”小青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她会不会是去厦门了啊,前几天她不是说要去那找朋友玩吗?”阿潘说。

“那倒不至于招呼都不打一声吧。”

上课铃响。老师是位更年期妇女,戴着厚厚的近视眼镜。她扶扶鼻梁说,“抽点个名。”

“……”

“赖小猴”

“到!”

“到!”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我条件反射的答到,阿潘替我答到,但似乎并没有人觉得不妥。老师继续点名。

我只能更加确信,他们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说话。

我的思维飞逝旋转,绕成一圈圈杂乱的麻绳。我离开座位,肆无忌惮地在讲台上走来走去,涂改老师的板书,将投影仪的电源关掉。但一切还是按部就班的发展,老师继续她讲授,前排学生昂起头,目光随着老师的身影移动,后排学生盯着手机或者索性趴在课桌上熟睡,阿潘和小青两个人似乎在看八卦新闻,笑得花枝乱颠。

我走出教室,看见几个男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抽烟。楼梯间十分安静,只有我的高跟鞋和地面碰击的声音。如果他们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说话,那么我去商场买衣服是不是也不需要给钱。这个念头从我脑海中闪过。有些窃喜。

我大摇大摆的走上公交车,没有投币,司机师傅用地道的重庆话催促着大家往后面走往后面走。

下车直奔商场,取下自己心仪已久的连衣裙待试,但是试衣间已满人。转念一想,反正大家都看不见我,还需要什么试衣间。有些心慌慌,不停用目光瞥周围的人,他们走走停停,将衣服取下走到镜前比试,问身旁的朋友如何如何,欢声笑语,此起彼伏。试衣间的人进进出出,水泄不通。

换装完毕,站在镜前不同pose的自拍,在100张中挑出最得意的一张照片分享微博、微信和人人。然后把喜欢的衣服都试遍,拍照,一看手机1个小时都过去了,赶紧点开微博,怎么回事?竟然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人点赞!微信和人人都没有!我不禁开始怀疑我是完完全全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我不存在,我的声音不存在,我的一切对于别人而言都不存在!那么,我的漂亮衣服只是我一个人的美梦。

我怅然若失的走在街头,人来人往,肩膀被撞了无数下,踩我的脚的人不计其数,不痛。

“你是我的小啊小苹果啊,怎么爱你都不嫌多。”我赶紧掏出手机,以为有人打电话来,却是昨天设的午睡闹钟。按下闹钟,打开通讯录,跳过爸妈的号码,拨给了李慢。电话拨通了,但是无人接听,倒不是他忙或者故意不接,而是我打的电话他根本就接不到。我知道,我打多少次都于事无补,但还是疯狂的拨电话,直到精疲力尽,瘫坐在马路边。我想到了死。

我走到马路中间,公交车上人满为患,车身是小鲜肉的广告。它离我仅有两米、一米、十公分。我闭上眼,等待死亡。我想到了爸妈,昨天妈妈还打电话问我钱够不够花,问换季了要不要帮我买衣服。妈妈可能忘记我已经念大三了,还把我当小孩,包办我的夏季短袖冬季大衣还有内衣内裤和袜子,她总把她以为最好的给我。而她不知道,她满心欢喜寄来的衣服大多被我束在高阁,我宁愿兼职赚钱买她瞧不上眼的坏女人穿的衣服。

我的耳朵包裹着嘈杂和呼啸而过的风。我知道我的死亡是幸福的,没有疼痛。我安稳地等待死亡。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再次睁开眼,看见的不是地狱或天堂,而是一个服装批发市场。已近中午,采购的人非常少,不远处有几个男人搭起简易桌子打牌,喝啤酒、骂脏话、哈哈大笑。我带着深深的疑惑走进我眼前这家批发店,店很小很普通,墙上挂着不同款式的男裤,一个中年女人蹲在地上整理货物,她衣着朴素,头发简单扎起。

这时我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你昨天那个卡其色的裤子少发了一条啊。”说的是家乡话,我转过身,是爸爸。他拖着发货用的小推车,大汗淋漓。

“是啊,我刚刚整理的时候发现了,你待会儿补发过去吧。”此时这个中年女人正面对着我,她就是我妈妈吗?我有些疑惑,不就是半年没见吗,为什么无法依靠背影认出她来。她朝爸爸尴尬的笑了笑,眼角的皱纹更加明显。

我再次环顾着四周,进门左侧是一张普通的桌子,上面整齐摆放着一些收据和发票,还有一个用塑料瓶改装的简易笔筒。墙上都是铁质的栏杆,裤子整整齐齐的罗列,左右两侧堆满了货物。头顶的灯只开了一盏,也许是因为此时已临近下午顾客不多,节省电费吧。

我坐在货物上,静静的看着他们,才发现从未这样认真的看着他们。妈妈为一份回锅肉套饭价钱高出一块而选择西红柿炒鸡蛋;爸爸的腰疼又犯了,贴上膏药扛一扛不肯去大医院看。妈妈说重庆天气好像变凉了给赖小猴物色几套新衣服去,爸爸答她都20了自己会买你少操心。妈妈笑了笑趴在桌上睡。爸爸起身去隔壁看打牌。

我起身,站在妈妈身后,她的薄外套有些皱皱的,高三那年就见她穿过,那时候还是鲜亮的颜色。头发是染过的,但是挡不住两鬓的泛白。去年过年的时候翻出家里的老照片,由于年代久远,有些泛黄,但是妈妈年轻姣好的面容依稀可见。照片上,她和爸爸依偎着坐在草坪上,微笑着的,恋爱中的人到底是幸福的。

如今我也是20岁的年纪,她不止一次的问过我,是否在谈恋爱,我说不。她带着怀疑的眼神继续问,那有没有男生追呢,我说不。她不甘心问,那总是有心仪的男孩吧,我不耐烦地说没有啦,然后径直走进自己的房间,不再理会。虽然这听起来不太真实,但显然我给了她最想要的答案。妈妈是骄傲的,总觉得这辈子是便宜了爸爸。当时年少轻狂,和家里翻脸,和爸爸私奔生下了我,毕竟生活艰辛。儿女私情薄,柴米油盐长。悔意由生的她只希望女儿我能迟一点恋爱,最好是大学后,心智成熟之时认真考量未来丈夫的人选。不过很遗憾,在她还没来及给我打预防针之前,我已经偷食过早恋的禁果,至今她还蒙在鼓中。

这时有人进门看裤子,小小的声响惊醒了妈妈,她立马起身,揉揉睡眼,对那人说道:“随便看看哈,换季了这一排的款式都在促销,价格很优惠。其他的都是新品,保证好卖!”脸上堆满了笑意,是我原本憎恶的商人嘴脸,但她是我妈妈。

那人指着其中一款问了问价格。妈妈说了个数字,还不忘加一句——“已经是最低价了。”那人摇摇头,走出了门。留下脸上布满失望和困意的妈妈。她也许在心底暗暗咒骂,如今40岁的女人。

我沉沉的睡去。被吵醒。

“又去打牌了啊,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啊,店又不看。”妈妈又在数落爸爸了。这是我家的必备节目,妈妈念念念,爸爸的必杀技就是沉默,十年如一日,两人始终势均力敌。从小到大,我已学会充耳不闻,大吵没有,小吵不断。其实我知道,妈妈不喜欢爸爸打牌,倒不是怪他不看店,而是害怕他输钱。妈妈说,看着那一百一百往外掏,心疼。

爸爸嬉皮笑脸的,说:“上次隔壁老张送的优惠劵,去不去,牛排。”

“免费的?”

“不是完全免费吧,但是应该抵了不少钱吧。”难怪爸爸上次打电话问我该牛排该怎么吃,我在想,当初爸爸追妈妈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关灯,锁门。今天想必是难得一次的早打烊。

我走在他们的后面。爸爸有些驼背,妈妈个子矮,又不爱穿高跟鞋,却也只到爸爸肩膀的位置。他们像所有四十岁的爸爸妈妈一样,没有腻歪的牵手和拥抱,甚至一路除了关于店里的事情之外没有过多的交谈。

小时候,爸爸在我眼中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比其他小朋友的爸爸都帅,能烧一手好菜,换得了灯泡,修得了自行车。渐渐长大,我也亲眼目睹过那么次他束手无策的场景。他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上好的大衣,送不起妈妈一只钻石戒指,不能开车送我上学,还要我帮忙定火车票。此时的他,眼神少了几分锐利,胡渣也没有打理干净,手掌更加厚实,脚还会蜕皮。他老了,不再是20岁的翩翩少年。

等红绿灯,过马路。在一家装潢精致的西餐厅站定,爸爸紧握优惠劵,整整衣领,转过身对妈妈说,进去吧。妈妈有些不安说,不去了吧,又不怎么好吃。爸爸笑了笑说,来都来了。

并不是黄金时间,西餐厅的顾客并不多,服务员一如既往的热情。

“请问几位。”爸爸比了个“二”的手势。

“这边请。”服务员安排了一个位置偏僻的两人坐,把菜单递给爸妈。“您们先看看,需要写什么,待会儿招呼我。”

妈妈拿着菜单小心翼翼地翻了翻,眼神里全是惊恐,压着嗓子对爸爸说,抢钱呢,就这小盘牛肉100多块。爸爸不做声,继续翻菜单。指了指其中一个,说来个这个吧,58,没有更便宜的了。

“服务员。”妈妈颐指气使。我噗嗤笑了,可爱的小市民。

“好的,几分熟。”服务员耐心的问道。

“全熟啊,生的怎么吃。”后面半句吞在嗓子眼里。

爸爸端着一叠水果走来,妈妈赶紧制止,说,这里的水果都是天价,快点放回去。爸爸白了她一眼,都是免费的,小猴说的,这是自助餐,那边的果汁和牛奶都随便喝。

“真的?”

“真的!”

妈妈一副恍然大悟状。正欲起身,牛排来了。只能僵硬的坐着,有些不知所措。待服务员走后,爸爸说,看我的。

“倒是有模有样。”妈妈笑着,像手握矿泉水的十六岁少女,正望着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篮球少年。

我坐在旁边空的座位看他们吃牛排,妈妈用刀叉的样子让我忍俊不禁。妈妈曾经对我说:“当初真是看走眼了嫁给你爸爸,我那时候很多追求者的啊,现在哪一个不是事业有成。诶。”我尚且不懂无血缘关系的人一起生活了20年是什么滋味,但我明白没有第二个人会在妈妈找不到遥控器的时候翻遍整个房间后来发现遥控器就在妈妈手上时毫无怒气,也没有第二个人被妈妈念叨炒菜超级难吃还一如既往的洗碗刷锅。20年,她是如此的依赖他,因为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她。

光盘、2杯牛奶、1杯果汁、一叠水果。爸爸问妈妈饱了没有哈哈哈。

爸爸去结账,递给服务员优惠劵,略带羞涩。

两人缓缓的走出西餐厅。妈妈说,吃太饱了,肚子好胀。

“谁叫你吃那么多。”

“不多吃点不划算。”

“你闹得肚子痛才不划算。”

走过几条街,等几个红绿灯,穿过几条小巷才能到家。爸爸说,打车回去吧不然。

“走走走,才几分钟事情,正好散散步消化一下。”

我在着他们后面,足足走了半个小时。天渐渐黑了。

开门,打开灯,房间便亮堂起来。爸妈直接走进房间,没有脱鞋。进门右手边是一张书桌,上面放着一台老电视,旁边是一个小型的冰箱,左手边是饭桌,靠里是一张大床,棉被还是薄的没有换。

爸爸一个大字型瘫倒在床上,妈妈收拾衣物准备洗澡。简单平淡的生活,日复一日。爸爸翻个身打开电视机,换了换台,都是《新闻联播》,便索性闭上眼。我有和爸爸一样的习惯,即便不看,但是听见电视机里的声音便觉得很安心。

10几分钟过后,妈妈从卫生间走出来,头发湿漉漉的。催爸爸去洗澡泡脚。她吹头发时哼着烂大街的口水歌,并以此为意。青春期的我们都叛逆,妈妈爱吃的西红柿炒蛋和苦瓜我视如毒药;她劝我多喝开水多吃水果我充耳不闻;她偏爱长发和短裙而我常年齐耳短发和牛仔裤。而爸爸永远是旁观者,维系我们的是血缘关系而非父女亲情,我跌倒他急行,我哭闹他沉默,我在路上他在终点等我。

关了灯,电视剧里闪烁的光照在我们的脸上,像是旧时光里的慢镜头,缄默与存在。我躺在他们中间,听着爸爸重重的鼾声入睡,做着关于他们的梦。

第二天沐浴着阳光醒来,身旁空空如也。爸妈该是去批发市场了吧,清晨是一天生意最好的时候。我走出门,空气清新。有些饿,顺手抓了路边早餐摊位上的包子。收到李慢的短信:

“你什么时候来厦门哦,提前告诉我,我得有个准备。”

我点开输入框,正欲回,猛然意识到,回短信他是看不到的。死马当活马医。

“我可能被上帝选中了......”

“啊。”我双手条件反射的捂住脑袋,紧闭双眼。车声呼啸而过。“该死的李慢!”

眼前是一扇半开的门,门上写着“114”。我走进去,灯光灰暗,地上满是烟头和过夜的垃圾,典型的男生寝室。有两个坐在电脑前疯狂的敲打键盘,嘴里还止不住问候别人祖宗。另一个男生躺在床上捧着小说,他翻了个身,露出半张脸来,李慢!怎么是他。我突然明白了,我被车撞的瞬间想着谁,我便能在下一秒见到谁。

他手上捧着的小说是我送他的《小团圆》,那时候他还一脸嫌弃,一个大男生看什么女人家的伤春悲秋。他时不时看看手机,摆弄一下。

“滴滴滴,滴滴滴。”我一看手机他又发来一条短信。

“还在睡觉啊猪!看见立马回电话!”我赶紧做贼心虚般的将手机静音。吓了一大跳,原来手机是独立于我之外的,不然寝室这几个人都要被这午间凶铃给吓得魂飞魄散。

他有些恼了,索性放下书,蒙头大睡。我来到他的书桌前,他爱整洁,比我更甚。桌上放着一个笔记本电脑、一株绿植、一个水杯和一个未拆封的礼品盒。水杯是高中毕业时我送他的礼物,杯上印着我们俩的照片,而我的那个,在大一时就与地板亲密接触,死无葬身之地。第一层书格子摆着一排课本,他学的是计算机,我随手抽出一本,翻翻看看,如天书。第二层格子都是小说,他最喜欢的作家是王小波,他说我每个生日他都送我一本王小波的书,扳指算算家里已经躺着6本。原来啊,我们已经认识六年了,从高一到现在,这么近,那么远。收到第一本“王小波”的时候,我怒斥李慢竟送我小黄书。他倒嬉皮笑脸的说:“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王小波了吧哈哈哈。”

李慢是一个怪人,至少高中如此,不知大学里的他是否有所改变。他坐在整个教室最角落的位置,塞着耳机,老师提问也不理,被请家长也于事无补,老师也只能放任不理。与他相识更是偶然。因为我们俩姓氏首字母都是L,所以被编派一同值日。偌大的卫生区,只有我们两个人打扫。算他倒霉,遇见我这么个没责任感没集体精神的人,值日当天我睡过头他一人独揽所有脏活。一来二去,不打不相识。

亲情与生俱来,爱情唯我独尊。友情是一出巧合离奇的舞台剧,我们友情出演,不取报酬,以表真心。但不幸的是,男女之间的友情太过苛刻。指手画脚自然是别人的自由,与我们什么相干,但是年少轻狂的我们何曾不为其所扰。仅是因晚自习后一起回家,路过小吃店,消化一碗肠粉,便能引起流言蜚语。久而久之,成为一种习惯。

三年又三年。相隔几千公里。毕业聚会上的豪情万丈、信誓旦旦只留下一个星期五晚上十点的电话,雷打不动。李慢说他喜欢上了隔壁班的女生,她的眼睛很美,皮肤很白,更重要的是,她编的程序比所有人都好。我在电话这端问他:“程序是什么东西?可以吃吗?”我重重的挂下电话,心情失落到极点。原本的我,从未想过,李慢有一天会喜欢上谁,我以为我可以天经地义的挥霍他。我是自私的。我忽略了,每个人都有同等的爱与被爱的能力。想到高二那年,和阿笠路遇他,还问他要不要一起吃晚饭,他慌张地掉头就走不言不语,也是单纯的可爱。友情害怕被分享,更甚的是,分享的另一个若是爱情,便是独占。

此时的他,掀开被子,铃不过三声便接起。

“喂,嗯,好,等我。”下床穿衣,夺门而出。李慢不再慢。

我紧跟在他身后,上气不接下气。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图书馆的阶梯下面站着一个身着米色连衣裙的女生。只消看一眼,我便知道此女生便是李慢在电话里说的那个女生。如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女生温婉而矫情,男生嬉皮却稳重。

“怎么这么慢!”女孩抱怨到,脸上却挡不住笑意。

“一分半,又破了纪录。”李慢佯装委屈。

“校门口新开了一家咖啡店,我室友之前和她男朋友到。评价很高。”

“走吧,你领路哈。”

走走停停,10分钟的路程硬是走成了半个小时。爱情是亮的灯,将平凡的四周变得光彩照人。我一个单身狗自然无法同步领会三步小吵五步和好的妙趣到底在哪里,哪怕是李慢这样天字一号怪人也不能免俗,成为眼前这女子阶下囚,甘愿在我眼前直播的闹剧中充当小丑角色。万物皆有因果报应,善哉善哉。

咖啡厅的装潢真不错,是情侣约会的绝佳场所。除去李慢他们,店里还有好几对情侣窃窃私语或哈哈大笑,当然也有独自一人坐在角落深锁眉头的。李慢去点单,她掏出手机充当镜子整理额前刘海。我仔细端详着她,若是她能看见我,定把我当做怪物,给上两拳。恋爱中的女生果然是美的,眼角眉梢都带着香气。

服务生将咖啡端来。俩人相对而坐,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天长地久不能够。咖啡未呷几口,关于寝室男生的小八卦李慢倒是讲了一箩筐。她抿着嘴笑,也说起室友上次喝醉和男神表白被拒的趣事。

氛围正佳。

“哦,对了,我一好朋友过几天要来找我玩。”

“谁?”

“之前和你提起过的......”

“男的女的?”

“女的,赖小猴啊。”

“哦,好啊。”我留意着她脸上表情变化。她抿了抿咖啡。竭力佯装镇定,实则心有不愿。我并不因此恼,这事若搁我身上,未必比她更心宽。恋爱中的女人,一秒钟可以换装一百次。

沉默十秒。

“你千万别介意,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李慢啊李慢,毕竟不懂女生,倘若是普通的高中同学也就罢了,什么叫做最好的朋友,难道是想分她一杯感情的羹。

“当然不会啊,她来了,咱俩陪她好好逛逛。鼓浪屿、厦大、南普陀、环岛路......”她掰着指头数着一个又一个景点,可爱极了。

“她到的日期有没有确定?我们要提前订好住宿?旅游旺季啊最近。”

“我刚刚发短信她没有回,应该是在睡懒觉吧。”

我支着下巴望着他俩,左一言,右一语。镜头慢慢模糊。我在想,友情也许是块橡皮泥,随时随刻捏成你想要的东西。沮丧时哭天抢地的一通深夜电话,奔跑在年少青春里的影子,爱情身后退居二线的坚实肩膀,还有月末的毛爷爷哈哈哈。

我羡慕并且祝福此时此刻的李慢,却也杞人忧天般地害怕有一天,他经历吵架、冷战、分手,不愿在我面前展示软弱,宁愿一个人走在长街路过千盏灯光,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劣质啤酒,在未知的路人面前哭成傻逼。友人慢慢成为亲人,一年见一次,以茶代酒,像那些年一样谈笑风生。

我出走咖啡厅,风吹起落叶片片,像是要下雨的样子。讽刺的是,我拥有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能力,却唯独缺了想去的地方。去见阿笠吗?听朋友说他现在过得很好,念国内一流的大学,女神相伴,每个假期都四处旅游,最近应该在忙出国留学的事。何必呢。

不如回高中看看吧。我走到马路中间等车到来。

正是下午两点左右,穿校服的男生女生匆匆忙忙往学校赶。在校门口检查仪容仪表的政教处主任还是没有变,秃顶、带着超厚的近视眼镜,他正背着手数落头发太长的男生,男生低着头,用脚尖蹭着地板,心不在焉。

看了一会儿我便走了,路过操场、升旗台、花圃,便是教学楼了。曾经的教室在2楼楼梯右手边。我站在窗外,鹅掌楸过于茂盛,只漏了星星点点的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墙上、窗户上。窗内的穿校服的男孩女孩,认真盯着黑板的毕竟少数,更多的是用手支着下巴欲睡不能。小镇的秋天来得有点晚,午后还是闷热的,老旧的电风扇发出“吱扭吱扭”的声音。我从后门进教室,中间位置的最后一张课桌的右下角,“小猴”2字还能够辨认得出。

我想起高二那年美好的下午,阿笠说来做一个游戏:他在我的背上写字,我来猜字。当时的语文课冗长无趣,老师操着一口塑料普通话自以为意的朗读课文,电风扇摇啊摇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如所有青春期里羞涩的男孩一样,阿笠以这种蹩脚的方式跟我告白。他在我背上写了4个字——“我,爱,小,猴。”

就像木心写的一句诗——“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整节课我都在暗爽,没有什么比自己暗恋的人向自己表白更开心的事情了。下课了,他点了点我的肩,拿开书,露出右下角的字——“小猴”。庆幸学校经费不足,还来不及换掉旧课桌,即便后来课桌的主人并不知晓“小猴”二字的意义。

时光是如此的不经用,两个人总有说不完的话,即便是上课,我靠在他的课桌上,他往前凑,也要把下课没有聊完的那部分补完。课间第二节课下课,两个人一起站在走廊上听广播。阿笠喜欢陈奕迅,摘过很多陈奕迅的歌词给我,语文书上、草稿本上,无处不在,他写得一手好字,这是我羡慕不来的。如今它们都躺在我房间书柜的第一个抽屉里。

下课铃响了,整个教室都闹腾起来。女生三两结伴去小卖部买零食,男生拿起篮球飞奔下楼去篮球场。高中时我顶喜欢的便是体育课,体育老师是个高高壮壮的中年男人,上课第一件事情就是叫我们跑操,男女生相对跑。我总是跑得很慢,被阿笠笑了不止一次,男生女生大部队交汇的时候,他会悄悄的握下我的手,不到一秒便松开,幸亏人群混乱,没有被发现过。这件小事成为一个惯例,一个心惊胆战的惯例。也许这才是我喜欢体育课的原因。

我坐在草地上望着篮球场上奔跑跳跃的少年,白色校服已被汗渍浸湿。四周也不乏和我一样观看的女生,表情神秘而美好,和身旁的人嬉笑打闹,是我永远都回不去的17岁。我走出学校。学校总共分出三条路,我选择了出门左手边的一条。这条路直走200米,就是电影院,远远的我便看见了那对在电影院门口卖红薯的老人,因为天气尚热,生意不佳,老婆婆坐在小板凳上,老爷爷正在摆弄炭火,两个人不言一字却十分和谐,这是年岁堆积起来的默契。曾经和阿笠拿着小勺共享一个红薯,在呼呼的冷风中吃完,放心大胆的手牵手进电影院看一场夜场电影。人群散尽,灯光萎靡,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思索着该以什么样的理由搪塞这次晚归。两个人在我家楼下徘徊许久,说过好几次再见却不愿迈动步子,在额头留下浅浅一吻之后,我目送他在路灯下的背影渐渐远去,成为天上的一颗星。

我们也曾在周末的下午,骑摩托车去隔壁的小镇。风吹起他宽大的外套,我小心翼翼地帮他护住双耳,20分钟的车程,途中小憩,两个人的手指都冻得通红,笑得花枝乱颠。他替我暖手,像是冬日的阳光。

再往前走,就是大妈大姨跳广场舞的聚居地。白天,无人问津。我生日那天,和阿笠两个人翘课坐在这里吹河风。17只蜡烛吹灭,阿笠问我,许了什么愿望。

我说:“一是要有吃不完的酸奶;二是以后要做一个慈祥的老太太;三是自由自在。”

他假装生气说,竟没有关于他。

他说他的愿望也有三个:一是赚钱买酸奶,二是以后要做一个慈祥的老爷爷,三是和慈祥的老太太一起活得自由自在。

我久久注视着他眼眸中的我,平凡而独特。河风吹起我们宽大的校服,膨胀,像是小孩儿手中脱了线的氢气球,飞到空中看忽明忽暗的云。

谁能原谅年少时脱口而出的诺言。我们都曾认真的相信,也曾认真的告诉自己不值得相信。

我始终呵护的秘密,被公之于众,阿笠欣喜的告诉他所有的朋友,赖小猴是他的女朋友。而我却总是小心翼翼维护在他朋友面前不属于我的好的形象。我喜欢他站在我身边挡住车水马龙声,但不喜欢他在朋友面前过分的夸赞我,而我不得不呈现更好的样子但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远处便是是一座吊桥,风雨飘摇,常年有人在那卖些小玩意,物美价廉。河水潺潺而过,欢快极了。高二的尾巴,阿笠在桥上疯狂的质问我为什么和李慢那样亲密,不仅一起吃晚餐,还让他送我回家。我知道那一次偶然,阿笠的朋友站在饭桌前不怀好意的瞥了我一眼,便独自走开。流言蜚语经不起理性的推敲,阿笠毕竟看重在朋友群中的面子。不过当时的我更是意气用事,不愿解释,一言不发地扭头就跑。要赢,必须赢。也许我可以熬几个通宵为他学织一条围巾,仔细推敲花色和针脚,但却做不到宽容地接住他一句不够通情达理的问话。

换座位,形同陌路,备战高考,毕业聚会那晚喝醉,四目交汇,谁都不肯开口说一句动人的情话。小镇虽小,此后我们竟没有再见过。我对阿笠现状的所有了解全部停留在他的社交软件和别人口中。我的爱情在17岁生17岁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再没有收藏一壶咸咸的海水,也没有见过形状相似的云。

既然我可以去到任何我想去的地方,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高二的那个午后,紧紧握住阿笠的手,解释,挽留,现在是否会不一样。我绕过供休憩的石桌,踏过鹅卵石铺成的小道,全然不顾落在我肩上的第一片秋叶,疯狂的向马路冲去。你是我至高无上的王,我不要赢,我要向你投降,成为你一生的俘虏。我不要什么天高海阔的自尊心,我收回我冷冷的目光,能不能让我将前所未有的炙热都献给你。

眼睛有些酸胀,眼前赫然出现的是灰暗的天花板和倾斜的蚊帐。室友都还未起,我听见小青急促的呼吸声。

按下手机闹钟,看见两条未读信息。

妈妈说,小猴,钱已经打了。

李慢说,赖小猴你是猪啊又在睡懒觉。

分别发自昨晚凌晨和今早7点半。我想起小时候每当做噩梦的时候,妈妈都会轻轻抚着我的背说,小猴不用怕,做噩梦说明你正在长大。

也想起阿笠在和我分手那天更改的个性签名:拥有的转瞬即逝,消失的永远存在。

我掀开棉被,麻利地穿好衣服,跳下床,蹑手蹑脚出门买早餐。走过操场,露水打湿我的帆布鞋,原来是昨晚下过一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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