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读过的书——《阳坡泉下》

合上书,我闭上眼睛,脑海中闪现出一方辽阔的土地,那山、那树、那人,穿插其中,演绎着一幕幕悲欢离合,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是曾经少年的他最不能忘怀的所在。

这本书,不光使我再一次领略到大西北独特的人文魅力,而且让我第一次以一个老西北人的眼光来看待脚下的这片土地,原来她在广袤粗糙的皮肤之上,竟有着这样细腻深情的纹路,正是这种不足为外人道的精神符号指引着在外忙碌打拼的游子,即便身处异乡,念及故乡种种,依然能得到一定的心灵慰藉。只因为,这里有家。

读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思绪万千,却零零碎碎,总是凑不成一个整体,像是近乡情怯的游子,就算哭泣,也是断断续续,唯恐惊扰到这种情感的神圣。

我就以这样的心情,和这样的大西北,相遇了。

一、缘来如此

之前听小庞说在实习结束返校后会带来一份礼物,我就留了意,毕竟不管礼物如何,这份心意无论如何我都是承情的。

却没想到这礼物竟是一本书!

这真是意外之喜,其实我早就盼望有人能送我本书,因为我自己买的书总难免带有个人偏好,且买了未必读,浪费之余对阅读的兴趣也是一种损伤。可别人送的就不同了,首先书的类别与我决然不会重复,其次我一定会读完,不然若他日友人问起那书如何,我要是答不出,那窘境简直想想都让我羞愧欲绝。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朋友送的书我是一定会读的,而且是仔细地读。

书到手后,我没有急不可耐地立即翻阅,而是从封皮看起,图书数据、推荐、序言、目录、最后一章……这源自长久以来保持的习惯,一方面可以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手上这本书,另一方面也像是一个挑剔而极富经验的食客,总要里里外外审视一番才会满意开动。

在看到作者简介的时候,我眼光无意往旁边一扫,瞥到一些明显手书的字迹:XX先生,雅正,朱子一,丙申春杭州。这实在让我有些受宠若惊,不光由于是作者所写,而且“先生”之名委实愧不敢当,不过一小子耳!子一先生倒是名副其实,特别是当我习惯性地先翻到后记的时候,“阅后即焚”四字映入眼帘,这种决绝当真有点触目惊心。再细读之,子一先生在文中给出了这样的理由:“因为白纸黑字的证据,有时意味着对别人的无意伤害。”这话我同意一半,文字有时确实可以成为一种证据——曾经存在的证据,但更多时候,文字更是一种记录,特别是对写作的人来说,记录本身便弥足珍贵,它让我们知道,有些岁月没有虚度,有些事情没有遗忘。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看,“阅后即焚”无疑只是作者的谦辞,或者说是自嘲。但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有这样的魄力也就算了,后记也以此为名示以读者,未免有些小小的恶趣味了。烧?那看一次书的成本委实大了些;不烧?可这毕竟是作者本人的意愿。对于这个问题,我只想对子一先生说:你猜?

以上所说自然只是戏言,真正让我对子一先生感到由衷敬佩的是,他能在伤筋动骨的情况下完成这本书,光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这种写文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汗颜不已了。

二、翻页如山

如果说把南方比作是温柔水乡的话,那么北方便是高山丛林了。放眼四顾,一座座高山连绵不绝,影影绰绰中峰聚成林,即便是经年累月的朔风寒流也没能让这片土地变得圆滑温顺,倒像是起了逆反作用,山棱愈显峥嵘,在这场天地之争中彻底占了上风,只留下呜咽的狂风呼啸而过,凭添几分无可奈何。

西北就更是这样了,大山林立,却不似五岳那般顶天立地的挺拔雄健,而是像一个个匍匐劳作的农家汉子,朴实而执拗,憨厚而顽强,忠诚地守护着自己的田地。

山多了,人们就不可避免的要与之打交道,这中间可能就会发生各种故事,比如作者的家乡天水朱家村,这里长大的孩子,似乎“每个孩子都从崖上掉下一回”,刚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并不理解,那些父母怎会如此疏忽?后来转念一想,谁家的孩子还没个磕磕绊绊、闯祸捣蛋之类的,哪家的家长认真管过,反正身边的孩子都那样,不也都长得好好的嘛。

提到小时候,可谈的话题就多了。那时最喜欢看各种侠客演义,然而终究是幻想,很多人物形象因为植根于本地流传的英雄事迹,距离上虽然亲近不少,可效果上难免就大打折扣,不似书中影视中那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男生心目中英雄救美的情节桥段大抵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只不过越来越希望那个人是自己而已。

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江湖,书中的那个江湖有两位武林高手,其中一位“三进三出”的事迹广为流传,算是奠定了此人的江湖地位;而另一位的双刀则耍得出神入化,据说当时在官府的围追堵截下尚能逃出生天,连县老爷都生出了爱才之念,想要招为己用。可惜这两位好汉的结局都算不得善终,前一位被当地恶霸所害,在“三进三出”的最后一出中与飞石、瓦片同休;后一位朱把式则干脆被砍了头。

将军百战死,美人白发生。这大概是最让人感慨唏嘘的事情了。如今所谓的传奇已然雨打风吹去,而这座江湖却永远不会寂寞,因为这里总能冒出一茬又一茬的年轻人们前仆后继地闯荡、扑腾,过去现在皆如是。

真是个守不住寡的江湖啊。


除了让人眼花缭乱的传奇和高来高去的侠客外,每个江湖或者说时代当中最多的还是那些成天忙忙碌碌却不得饱食终日的平头老百姓,他们才是历史真正的主角。

1958年到1961年是一段特殊的年份,三年的饥荒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动乱。如今偶尔也会从一些长者口中听到当年惨状之一鳞半爪,随后便忍不住心下庆幸没有遭逢那个年代,当生存变得迫在眉睫,人还是人么?

“挨饿记”说的就是子一先生对那个时候的一些追忆。虽然先生与我一样并未生于那个苦难的岁月,但饥饿所带来的阴霾余韵还是不可避免的影响了他和他身边的人,比如先生从小的营养不良,再比如先生母亲始终改不掉的屯粮食的习惯。

特殊的生活环境和时代背景造就的老一辈人,可能在思维方式上与当下个性潇洒的社会风尚格格不入,但在达观知命的人生态度上却胜了不止一筹。保持传统并不意味着固步自封,追求平淡也绝非逆来顺受。也许有人会说“要是我也生在那个时候,我也能如何如何”,然而大浪淘沙,之所以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不光是因为此老活的久,还因为他经历的够多,这其间可不一定成正相关呐。


要说这本书给我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部分,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说非“突然老了”莫属。

乍见这种标题,心里就油然而生一股莫名的伤感。大概是和文字打交道日久的缘故,许多生活中没机会抒发的矫情言语总是忍不住借手中的笔倾泄而出,如同此时。

先生正值壮年,“老了”自然不是指他,而是他的父母。为人子女,给父母养老送终是其本份,但这无疑也是最残忍的,眼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却无能为力,真是哀莫大焉。

这样的感受我如今已能初步体会。小的时候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母亲柔顺黑亮的长发和父亲挺直厚实的脊背,前者让我觉得幸福绵延长,后者让我勇于前进抛开迷茫。而今在离家千里的地方求学四载,每逢假期回家的时间屈指可数,于是我能明显的看到,母亲的头发从柔韧顺滑的黑色变成了干枯蜷缩的白色;从原先还煞有其事地让我帮着拔白头发,变成了后来顺其自然只是随手扎起来的不管不顾。父亲的脊背乍看似乎依旧是那么厚实,只是慢慢由原来敦厚结实的块垒分明变成了有些干巴巴的瘦骨嶙峋;由过去挺直的理所应当变成了后来略微有些驼的无奈释然。父母的变化成了我最提心吊胆的歉疚,正是由于这种爱的深沉和无以为报才更让我倍感心酸。每次和家里通电话问到家中近况的时候他们总是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接下来继续一丝不苟地关心我这边的吃穿用度还合不合适,而我通常也会很细致地把我这边的情况说给他们听,其实归结起来无非就是“我很好”而已,但如果不说清楚,父母又会凭添很多无谓的担心。

回头再看忽然有些明白,父母其实不是“突然老了”,而且他们已经习惯于付出和给予,而子女也就习惯于收获和索取,像是一场此消彼长的时光赛跑,仅有的两方其中一方心甘情愿地给另一方助跑,于是那方一开始就以超过自己原本的速度在奔跑。渐渐的,当助跑一方逐渐跟不上另一方脚步的时候,那方才发现原来那个一直推进自己的人早已筋疲力尽疲惫不堪。

助跑的一方总有落幕的一天,我只希望在此之前的剧情是,双方能相互搀扶着一起走向终点。毕竟,他们的敌人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时间。

三、不如归去

说起来,即便是我这种读书效率不高的人,读完全书也只花了一周左右的时间。书本不厚自然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就是内容并不深奥,几乎全是些家长里短的记录。正如作者所说,比起写故事,他更擅长写实,所以字里行间多是娓娓道来和平淡的絮语,没有过多文字上的修饰,与其说是散文集,倒不如说这是一部是对过往岁月的日记更为准确些。

读到最后,不出所料,总算出现了“兰州牛肉面”几个字,这大概是我和作者最有共鸣的地方了。尤其是文中提到的“萨达姆牛肉面”,更是让我倍感亲切。对于子一先生来说,吃牛肉面是他旅程的终点,而对我来说,这却是一个意义深远的起点,这是我来这里之前唯一知道的东西,也是我即将离开时难以忘怀的东西。

吃完面,先生一行人就乘车离开了这里。尽管对这里有着他所珍藏的儿时记忆和无法言说的眷恋,但他还是得回到他如今生活的地方去。现实的无奈正在于此,人不能忘记过去,但更要活在当下,因为过去的已然过去,而珍视现在发生的一切才是对生活最崇高的致敬。

20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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