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收拾妥当,手机已经自动关机,但还是想要把它打开写点什么,更确切地说是记录点什么。因为自己想尝试着去坚持点什么,我的性格里太缺失毅力与坚持,可往往有灵感的时候写出的东西才会有可读的价值,所以这几天夜晚的写字不如说是记录,刘同的书里写过大意是这样的句子:“一个以写字为生的人,决不能草率地对待他写的字。”或许我这辈子都不可能以写字为生,但因为喜欢写字,所以依旧怀着敬畏之心去对待它。因此,这些文字只能作“记录”来讲。
我的运动细胞疲懒惯了,昨晚做了几个深蹲,双腿就想要反抗大脑运动的指令,大腿的疼的不行,所以今天下楼梯的我活像一直鸭子。今天小雨淅淅沥沥,仍未能阻挡我和室友约定的实现,打个小伞,踏上逛街之旅。我常干这样的事,比如下雨天去爬山,比如樱花没开的季节去武大,因为我总不想去凑热闹,人多了,觉得有些景就没办法体会了,像樱花嘛,我不感兴趣,见与不见就随缘了。我想看的,是一个城市不同的风土人情,被人为赋予色彩的东西不见得就是自己想要的。不一样的选择,其实总会有不一样的惊喜。就像雨天爬山,会更有置身云端的感觉;就像当我坚持穿越草丛看到瀑布时,手机里刚好响起了水月洞天的歌,领略到景与歌的完美结合。
逛街,腿自然是疼的,但我想着是该动动了,不然它以后就更娇弱了,用点力它就想要用疼痛来威胁我,我岂能让它得逞。我不喜欢逛街,每次逛街都势必达到目的,买了可以面试的鞋子,裤子。原本试了一条非常酷的裤子,和小伙伴感慨着终于可以走一次fashion style了,最终却以没有合适的尺寸而告终。但此次逛街我还是挺满意的,毕竟不用担心面试的着装了。腿依然疼,可还是从地铁站走回了宿舍,路上和室友聊着我喜欢的丽颖,不知不觉也就到了。是吧,这世上你有人可喜欢,有人可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刚好你又为人所爱,你便是这世上顶幸福的人了。
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便给自己准备热乎乎的泡脚水,拿着我的古文诗词背两句“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每天背的不多,真的只有两句。从二零一七年的一月一日开始到现在,每天背两句,背过《离骚》的节选,背过《木兰诗》,背过《鹿鸣》,对了,我还演绎了一首自己编成歌的《鹿鸣》,虽然旋律简单,却着实帮我加深了记忆,这一点我还是相当满意,我还想着哪个娃娃取名取个“德昭”,取自“德音孔昭”,意为德行昭著。背的那些诗词,总是有忘的,时间长了就会忘了,还要翻翻微博,看看记录,再回顾回顾。那些诗词里,也有非常钟意的,只消一次,我便能记在心里。我最喜欢“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你们说,妙不妙?
说心里话,我挺不喜欢熬夜的,对身体不好,第二天的精神也不佳,可每次睡觉都11点之后了,这两天更晚,到底是自己不会合理地利用时间。我想慢慢改变改变,一点一点的。我现在有个“11点前睡觉”的愿望,有个“富足人生可回首”的目标。
好了,我的眼睛可真是快要睁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