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与朋友聊天,聊到“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话题,然后又认真查阅资料,感到中华文化之博大精深啊!
那么,天是什么?所谓天,人类文明早期,人们认识水平有限,对大自然怀有畏惧之心,认为天就是上帝,就是天命。到了周朝,天的神秘性有所弱化。天的含义,从命运之天、主宰之天、宗教之天到义理之天再到自然之天,经历了一个演进的过程。
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里所说的“天”,已经没有什么神秘含义,就是指外在于我们的自然界。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虽然变幻莫测,但其实都有其固有的运行规律,这种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是可以被我们人类所认识的。只要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就能做到趋利避害、逢凶化吉;违背了自然规律,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
既然天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那么,它与人类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先有自然界,还是先有人类?老子认为,宇宙演进的模式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来源于大自然,是大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大自然造化的产物。人不能游离于自然之外,更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天、地、人之间并不是各自独立、相互对立的系统,而是彼此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是一气贯通的,它们同处于一个充满生机的生命洪流之中,人与天是相通的,不可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