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记第二三四篇。第二篇是《周郑交质》,这篇很短,一个小事,但极具现实启发,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经历。郑武公、郑庄公父子二人都担任过周平王的辅政大臣,在治理好自己的郑国之余,还要辅助周天子治理天下,郑庄公便是第一篇中的主角。周平王是东周的建立者,开启春秋战国的人,他父亲就是为博美人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提喜欢把责任推到女人头上怨红颜祸水的中国传统文化。
周平王因得位不正且王室衰微,过得比较窝囊,所以当周平王把辅政大臣的权力更多分给另一个诸侯——虢公时,庄公便不乐意了,平王为了安抚庄公,所以双方交换儿子当人质。一个天子居然要和诸侯交换人质,可见周王室已衰微至此。平王死后,周王室给了虢公更多辅政权力,郑国不满,耀武扬威地抢收了周王室成熟的麦子,自此,两家互相仇恨。这段历史开启了质子交换的先河,也是导致周王室更加走向衰弱地起因,从历史的角度有太多可解读,但故事和道理很简单,意思就是如果双方互相不信任,干啥都没用。
第三篇《石碏谏宠州吁》,宫斗戏。卫庄公的妻子庄姜是齐国太子的妹妹,长得很漂亮但是一直没能生子。卫庄公又娶了陈国的厉妫,厉妫生了儿子孝伯后没多久就去世了,厉妫的妹妹戴妫陪姐姐一起嫁给庄公,生了个儿子是桓公,庄姜把桓公当成自己的儿子。庄公特别宠爱小妾生的儿子州吁,州吁喜欢军事庄公却不禁止,庄姜因此厌恶州吁。大臣石碏劝谏庄公不该这样宠溺州吁,要不早晚会出事。石碏劝的这一段话比较长,但很经典、很有道理、也很儒家。庄公不听劝,讽刺的是,石碏自己的儿子石厚也跟州吁玩的很好,明显也不听他爸的。等到卫桓公即位,石碏就告老还乡了。这篇文章就是到这里就结束了,似乎没啥意思,因为这本就只是一个铺垫。后来州吁杀了哥哥卫桓公篡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弑君篡位的人,篡位没多久,石碏就联合陈国杀了州吁,同时也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儿子石厚。
第四篇《臧僖伯谏观鱼》。春天,鲁隐公打算去棠地观看渔民捕鱼。他的伯父臧僖伯劝谏说:“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前三篇每篇都有贤臣劝谏的情节,这次我把这么长的话也记下来,是因为这段相对有代表性,下级去劝阻上级领导的决策失误,是很难的,说话很需要技巧。臧僖伯认为鲁隐公不该去做“观鱼”这种娱乐性活动,讲了一堆大道理,却没有提一个“鱼”字,没有直接从正面说“我认为你做得不对,你不应该去观鱼”,也没说观鱼不好,这中说话方式十分值得学习。儒家特别喜欢这种臣子用大道理劝阻君王的桥段,到了明代,更是流行大臣以死相谏的恶习,大臣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皇帝进行“道德绑架”,号称舍生取义并以此为荣。
简单翻译一下臧僖伯这段话:凡是和祭祀、军事这种大事无关的物品,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国君是引导全国百姓的榜样和标杆,做事一定要符合法度。如果不合法度就是乱政,乱政多了就会导致国家败亡。规矩就是,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此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国后休整军队。到宗庙进行祭告,并宴饮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文彩鲜艳、贵贱分明、等级井然、少长有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规矩。鸟兽的肉不能用来祭祀,身上的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捕猎它,这都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有关官吏合仆役干的事,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