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4摘录
中国原来没有金融市场,虽然古代有刑法和司法框架,但是在涉及商业、尤其是陌生人之间跨期交易的领域,没有相关法律的规范,所以中国人过去没法靠外部的法律环境进行跨期交换。那靠什么呢?儒家的答案是:靠血缘组建信任体系,并辅以相配的“仁义礼智信”行为规范,包括孝道、礼教、妇道等。通过这些把“养子防老”的违约“不孝”概率降到最低、降到零。
孔子提出两个核心的概念,一个是“正名”,一个是“仁”。
“正名”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明确他自己的特定名分,并履行与自己名分相对应的职责,也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只要父亲清楚自己是父亲,并做父亲该做的事;儿子明白自己是儿子,并做儿子该做的事,把每一个名分所对应的该做的事定义清楚,而妇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那么,整个社会中,每个人从生到死都有它固定的名分,根据名分而固定的等级秩序就毫不含糊,该做的事也就不含糊了。一旦每个人的地位和义务关系,基于名分固定下来,父亲对子女有教养义务,子女对父亲有孝敬义务,这就形成了整个社会的“养子防老”的跨期交易链条,生老病死的保障需要就有了。
为了使名分等级秩序能运行,避免“养子防老”安排中出现太多违约,“不孝”必须是不能容忍的,个人自由是不可接受的。所以孔子认为每个人都必须修身养性,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使儒家的行为规范深深地内化到你的心里,达到“仁”的境界。这样任何时候,你违背儒家的规则,就会感到无地自容,深深的“内疚感”是儒家思想能够管用的主要方式。为了达到“仁”,就必须遵守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推衍出来的“礼”和“义、智、信”。只有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仪式中,处处遵循“礼”,一个人才可能达到“仁”和实现“义”的境界。所以,“礼”是实现“三纲”名分等级秩序和“五常”社会契约的关键。
在此基础上,历代的儒家学者,对儒家的规范不断地进行细化,包括通过具体的财产制度进行巩固。比如在土地私有制下,一家最年长的男性是土地的拥有者和控制者,只要他还活着,他就掌握着土地的分配权;子女的婚姻也必须由长辈安排决定,因为婚姻不止是年轻人自己的事,而是全家甚至整个家族的共同利益,婚姻自由当然是不可能的。甚至在餐桌上面,一桌子的饭菜也要按其名分等级秩序,长者先动筷子,晚辈后吃。实际上,儒家名分等级秩序是传统中国社会的资源配置体系,更是跨期价值交换体系。
所以“三纲五常”是实现“养子防老”的规则体系,是用来降低人与人之间跨期交易的违约概率的。原因在于,它使个人“不孝”的主观成本很高,当然,前提是子女都接受并内化了儒家的价值体系。传统的社会没有个人自由是完全能理解的,因为“自由选择”和“养子防老”是不能兼容的,如果子女有选择自由权利,不遵循孝道规则,不按照“父母在,不远游”行事,父母怎么敢指望子女来养老?如果不能靠子女养老,防患于未然,同时又没有金融市场,那么,父母长辈们怎么会有安全感?社会怎么能稳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