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数】936
【正文】
1
我和写作的缘份开始于初中,那时我特别喜欢写日记、写作文和看武侠小说。
日记每天写,还经常和闺蜜交换日记看,从日记中我更加了解她的性格、喜好,她也明白我的所思所想。
渐渐的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生活中我们遇到为难的事,都能从对方性格爱好考虑,给出很好的建议。
2
爱看武侠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的书都看,常常看的入了迷,都忘了吃饭。
最喜欢金庸《书剑恩仇录》里面的翠羽黄衫----霍青桐,曾梦想着有一天也能像她那样:腰插匕首,长辫垂肩,穿一身黄色的衣服,头戴金丝绣的帽子,帽子边上插一根翠绿色羽毛,骑着白马,行侠仗义走江湖……
因喜欢写日记和看书,所以上学时写作文对我来说很容易,在别人抓耳挠腮,不停的数着字,凑字数的时候,我能很快、很轻松的写一篇作文,还被老师当范文在课堂上读。
有一次,老师在课堂上留了一篇作文,要求写完了才能回家,我20多分钟就写完了,背着书包回家了。
第二天听同学说,老师在课堂上读我那篇作文给她们当范文。记得当时作文写的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我写的是翠羽黄衫霍青桐,具体怎么写的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写了她做的几件行侠仗义事,让我很崇拜。
后来我对写作文很感兴趣,经常自拟题目写,作文的内容多半是武侠小说的情节和话题。这个兴趣一直到大学毕业 ,之后就没有再写了。
3
20多年过去了,直到今年8月份报了一个训练班,要求10天看10本书,写10篇文章打卡。
于是把女儿送回老家,嘱咐她10天后再回来,然后就开始了看书、写文章、打卡的日子,谁知3天后女儿突然回来了。
我看到她着急地说:“不是让你10天后回来吗?你现在回来我顾不上给你做饭啊。”
女儿瞪着眼从上到下看了我一会儿,走到厨房拿了一个碗递给我说:“妈,你不用做饭了,拿着碗站在小区门口,看到人伸出碗,咱们就有饭吃了”。
我还不明白呢,她把我拉到镜子前,我一看镜子里的自己,头发乱糟糟的,左边竖起一撮,右边翘起几根,面部油光斑斑,目光有点呆滞……
原来这几天,顾不上吃饭和睡觉,冥思苦想地写文章打卡,导致这副蓬头垢面的形象而不知道。
4
如果说初中时喜欢写作文是对武侠小说痴迷,那么现在写作是想表达自己想法,释放自己情感。同时也多一份谋生技能。
如今我和写作又续起了缘份,找到了初中时的状态,对看书、写作入了迷,希望这种状态能一直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