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男孩》在各地卫视热映,从该剧演技来说,这部戏都是实打实的实力派:男主刘烨,影帝;女主林依晨,台湾女演员扛把子;男二号雷佳音,娱乐圈“三巨头”之一。
其中一句“ ”更是圈粉无数,今天喜忧并不想过多谈论这部电视剧,而是要为大家讲一段时光感叹爱情的故事。
我的一个好朋友,L。从高一到高三,他都是我的同桌。我因为经常在课堂上打瞌睡被安排在第一排,而他因为成绩优异也被安排在第一排。
一开始,我们都互相排斥。他以为我是无心向学的坏孩子,我认为他是死读书的书呆子。
直到高二那年的校庆活动,我们才改变了对彼此的印象。那次活动,我在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而他在一百米跑中拿了亚军。
回到教室,两个都排名第二的人,很奇怪地就有了一些共鸣,从此成为挚友。
我的另一位好友兼闺蜜,T。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个很温暖的人,她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首先考虑到别人的心情,所在的处境,这在很小的时候就体现出来了。在我看来,她真的是个很早熟的女孩子,从小到大,我们都同班,她很照顾我。
两个月后,我发现L偷偷地暗恋着T。为了体现T的好闺蜜是我,L开始苦苦哀求我的帮助。就这样我成了他们之间的邮递员,外加电灯泡。
L虽然是学霸,但对于自己的初恋却丝毫没有头绪。他给T写的第一封信,几乎都是我这个大文豪的杰作。
T给他回信,也总是先递到我的手上。她字写得很漂亮,不需细看内容就会被迷倒。L从不向我保密她的信中内容,她的信写的比较忧伤,不像平日里明媚的她。
一开始,他们在新华书店约会。分别站在一排书架的两边,一人拿着一本书,若无其事地靠近,隔着书架聊天儿。我则坐在地上看漫画书,遇到有认识的同学过来,我就站起来给他们打掩护。
后来,他们又在操场约会。黄昏时分,两个人在跑道上慢跑,我有时候跑到前面,有时候跑到后面,既要和他们保持距离,又要让别人看起来是三个人在跑步。
进入高三,他们在各科成绩上携手领先全年级,是我们班冲击重本的唯一两个希望。
他们约好考同一所重点大学,如果顺利,他们将在大学里继续约会,而我也将结束这电灯泡岁月。
但是,人生之中,就是有一些如果,让人措手不及。
L的母亲拿着T写给他的信,气呼呼地冲进校长办公室。
这位母亲将他们之间互通书信定义为早恋行为,并归结为学校管理不严学校监督无力,威胁着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校长也十分认同母亲的看法,并当做头等大事处理起来。
事情的结果很明显,他们最终也被分开,她被调到其他班。而我也躺枪,被安排到最后一排的座位。
我们之间的联系也随着高中毕业后慢慢的断掉了。
读大学后,我曾三番五次的在同学聚会中打听他们的去向,终于在大三有所了解。
高中毕业后,L单身,之后数年未交女友。二十四岁那年他去法国留学,期间T也嫁作他人妇。
高中毕业十年聚会,他们又再次见面。
此时,L已经是一家金融公司副总,坐拥三套房两部车,正单身。而T也已经是外贸公司的区域经理,经常满世界飞,一副女强人模样,只是与海归博士结婚,后来离婚让人唏嘘不已。
有一些好事的同学起哄,撮合他们再续前缘。
最后,他们都喝醉了,相拥痛哭。
天亮后,依然各自陌路。
一年后,我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T爱上有妇之夫。只是,听说这次她下不了再次结婚的决心。
L知道这个消息后,和同在法国的朋友简单交待了几句,之后迅速买了回国的飞机票。然后见面、交谈,最后提出结婚。他的朋友,包括我在内,都觉得他这样挺蠢的,一把年纪了还在瞎折腾。另外有不少资深情感研究得朋友也向他发出警告:初恋并不是适合在一起的,只是用来回忆的。更何况初恋还带着一个娃儿。最后的结局是,已经年近35的他们在北京买了套房子,生活幸福。生了个男孩,计划以后再要个女孩。
L说:那次聚会见面,我经常做一个梦,那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每天她在家门口等我和她同行上学,她手里总是拿着我最爱吃的糕点,一脸憨笑。那次,我便明白了一件事,这辈子我果然还是只爱她一个。
你以为初恋一定不会走到最后吗?要我说确实很难,但并非不会。有什么比让自己当年欺负的小姑娘成为孩子他娘,更有成就感呢?
青春就像一阵风,吹过就不会再回来。
少年少女们都是风中的蒲公英,不会在同一个轨迹飘零,也不会同一地点坠落。
情歌总是唱给有故事的人,唱给那些心碎的曾经,唱给那些回不去的时光。
我们都奔波在各自的世界里,得意时欢笑,失意时痛哭。
生活推着我们不停往前,岁月则负责磨灭那些旧日伤痕
如果有一天,我们再见面,时间会不会倒退一点,也许我们都忽略,互相伤害之外的感觉。
如果哪一天,我们都发现,好聚好散不过是种遮掩,如果我们没发现,就给彼此多一点时间。
愿我们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