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朱墨翟,这两个人,前者主张极端个人主义,“一毛不拔”;后者主张极端天下主义,“兼爱,非攻”。表面看似如此,实则不然,更多的是后世的附会与误解。
01杨墨个人主义与天下主义之争
有人说杨朱学说是中国个人主义的源头,其实这个说法也是后人的说法,因为杨朱本人的著作是没有留下来的,更多的是只言片语。
而且,留下来的都是骂他的话,什么,“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而墨子是主张“兼爱无差的”,就是主张爱别人,爱陌生人,爱外人,爱天下人,和爱亲人是一样的,无差别的。也就是打破了中国传统的这个小共同体你我的这个界限。
墨子所强调的是一种普世性利他的爱,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认为的非常理想主义的爱天下,世界人民大团结的那样一种追求。
而杨朱却正好相反,他强调的是一种个人本位的价值。
但是这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对小共同体的价值取向的一种冲击。
当然我们听到了很多思想,每个思想从来都是主张要仁义道德,主张人要变好,主张这个社会要进步,人要变得越来越高尚,当然很少有人主张杀人放火,做尽坏事,坑蒙拐骗。
所以说如果我们要判断一种观念是好是坏,我们一定要从各种观念之间的争论去了解,因为在争论与辨别中,才有所谓的价值判断。我觉得现在包括很多所谓的国学,既有优点,也有垃圾,你如果不加判断,全盘吸收,不是个傻子吗?
那如何判断甄别,吸收呢?
比如说儒家经典《论语》,当然这个大家都会读,那就既要看别人是如何赞扬它的,也要看别人是如何批评它的,这样你才能更公正客观的,取得思想上的进步。
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的思维方式是一边倒,非黑即白,非善即恶,非敌即友,这种简单粗暴的二分法在中国人的头脑中还很盛行,这样的人的脑子只是别人思想的跑马场,而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而且他一旦接受了某一种观点,他还不允许别人提出和他不一样的想法,否则,什么爱国不爱国的大帽子就套上了。
在当时,杨朱墨家这两派都很流行,也就是说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集体主义,在孔子的时代,这个问题还不是很突出,但到了孟子的时代,这个问题就很突出了。
当然,孟子对这两种学派是放在一起批判的,可以说是破口大骂,他认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杨朱墨翟。孟子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
孟子就此对杨朱和墨子作了评论:“杨子主张的是‘为我’,即使拔他身上一根汗毛,能使天下人得利,他也是不干的,而墨子主张‘兼爱’,只要对天下人有利,即使自己磨光了头顶,走破了脚板,他也是甘心情愿的。”
也就是说,孟子认为,这两种学说,要么是个人主义,要么是天下主义。
他们对儒家的那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伦理关系是不考虑的,然后又说: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说这个杨墨两家就是禽兽,而且还说杨墨两家就好像是带领一群虎豹财狼来吃人,在那里大骂。
可见这个孟子他认为,当时他理想中的这种儒家制度受到个人主义和天下主义这两个方面的挤压。
当然,孟子的这些话,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如果按照后世人们对杨墨两家的那种说法。杨朱是鼓吹自私自利的言论好像很卑鄙,而墨子的主张是高尚的。而按照后来的有人的说法,说杨朱主张“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那么听起来好像只是在这个道德上没有最高的假定。
当时还有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墨子,墨子据说是“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出自《孟子·尽心上》)就是为了天下,我可以抛头颅洒热血。
孟子当然把这两个人都骂了一通。他说,这两个人都不行。而且他还说“逃墨则归杨,逃杨则归儒”,似乎墨子比杨朱更糟,离儒家真理更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说,儒家主张理想主义,但反对极端,墨子是太极端了。好像也不是啊。因为儒家也讲过很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类的话。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汉代一个给《孟子》作注的学者叫赵岐,他就解释了这一点。从他的解释看,其实关键不在于“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我们看拔一毛利天下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当然是好事,当然应该做。但是,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其实杨朱这句话并不是他的原话,我相信,他也不会说拔一毛以利天下是不应该的。
他的意思其实是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来侵犯我的权利,即便小到“一毛”。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拔一毛的权利应该归谁呢?谁有权利拔这一毛呢?
杨朱认为,我这一毛由我做主,拔不拔是我的事,要我愿意。老实说,不要说拔一毛,为天下抛头颅洒热血都可以。但是,这得我愿意,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拔我这一毛。赵岐说,孟子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在他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你的一毛不是属于你的,而是属于父母的,或者说是属于你的家庭、家族这个小共同体的,因此你没有权利。
但是,皇上就有这个权利吗?声称代表“天下”的朝廷就有这个权利吗?也没有。所以,孟子也反对墨子的说法,甚至反得更厉害。形成所谓的“杨近墨远”之说。为什么?古书没有直接说。但这当然不是因为墨子“理想主义过分”。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对儒家理想中的家族本位伦理社会(“周制”)最严重的威胁并不是来自杨朱的“个人主义”,而是来自当时越来越厉害的、以统一“天下”为理由鼓吹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的国家暴力,即所谓的“秦制”。
简单一点,孟子和孔孟古儒是抵制“周秦之变”的。他们基于儒家那种家庭本位的观念,认为,你的一毛,既不是属于你自己,也不属于“天下”。按赵岐的说法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谓不敢毁伤,不是说你就不应该毁伤,更不是说,你怕疼,是什么意思呢,是他说你没有这个权利。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个权利不该归你,但是,也不该归国家,应该归谁呢?应该归父母,归家庭,归小共同体。这就是所谓“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对孟子这个说法我们接受不接受,暂且不论,至少有一点我们应该清楚,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而是谁有权利拔这一毛。
(——以上部分观点来自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的《秦汉史》)
02,墨翟的生平和《墨子》一书
墨翟生卒不详,他的生活时代大致与孔子相接,他是战国初期的鲁国人(也有人说是宋国人),他出身贫寒,做过小手工业者,会制造各种机械。
他早年曾学习儒家学说,但后来认为儒家的礼过于繁缛,认为“厚葬服丧靡财害事”,于是“背周道而用夏政”,另立墨家学派。他自称是奉行“大禹的余教”,赴汤蹈火,死不回头。
据《汉书·艺文志》著录,《墨子》原有七十一篇,今存五十八篇。墨家主张兼爱非攻。
这些主张都是针对当时的社会弊端而发的,它代表了下层人民对减轻剥削、渴望安定生活的要求。墨家提倡尊天事鬼,用天和鬼压制统治者不要过于放纵。
“兼爱”是从儒家思想中的“仁爱”发展出来的,但是它主张要不分差别的,爱天下所有的人;儒家的爱仁,主要是维护宗法制度,所以儒家的爱是有等级的,先要爱自己的亲属,亲人,然后再把这种爱推广的到其它人身上,这也是很自然的爱,再高尚的口号估计用处也不大。
而墨家主张,要兼爱,无等差。对天下的人都施与同等的爱,由于兼爱,他们又主张非攻,所谓非攻就是批评、反对战争,战国时代战争很多,大部分战争都是为了兼并别的国家、掠夺土地及人口和财富,这样就给下层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墨子的书中,还有一些是探讨形式逻辑的内容。
03,墨子的写作特点
《墨子》保留了语录体的形式,还有不少篇章则已初具议论文的规模。这些作品每篇都有一个反映中心思想的标题,篇中围绕着中心思想,逐层展开论述,谋篇布局都有一定之法。
《尚贤》、《尚同》等主要篇目的观点互相联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他们的文章重视实用,不求文采,风格平实质朴。墨家还提出以“三表”作为立言的依据,《墨子·非命上》说:
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言论有三条标准,哪三条标准呢?墨子说:“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实践的。”如何考察本原?要向上本原于古时圣王事迹。如何推究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日常事实。如何实践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从中看看是否符合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这就是言论有三条标准的说法。
古代圣王是怎么做的。用普通人耳闻目见所实,各种政治措施,看看实际效果如何,能不能给人民带来好处。
04,墨家又很讲究形式逻辑,重视论辩技巧。
他们善于从具体的生活现象和历史事实出发,由小到大,层层类比,进行推理论证。
例如《非攻上》为了阐明“非攻”的道理,就先以常见事物为例: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
现在假如有一个人,进入别人的园圃,偷窃他家的桃子、李子。众人听说后就指责他,上边执政的人抓到后就要处罚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盗窃别人的鸡犬、牲猪,他的不义又超过到别人的园圃里去偷桃李。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过也更深重。
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
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至于进入别人的牛栏马厩内,偷取别人的牛马,他的不仁不义,又比盗窃别人鸡犬、牲猪的更甚。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大。一旦损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过也更深重。
至于妄杀无辜之人,夺取他的皮衣戈剑,则这人的不义又甚于进入别人的牛栏马厩偷别人牛马的。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大。一旦损人更大,那么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过也更深重。
就这样一层一层的推论,像这样的事情,天下之人都知道批评他,认为这是不义的行为。可是现在,有些人闯进了别人的国家去掠夺,可是人们不知道去批评他,甚至还称赞这种行为,说这种行为是正义,墨子说,这能够算得上懂得义吗?
这段文章就是由浅而深,逐层类推,揭穿了那些发动战争,掠夺财产的人,亏人以自利的本质,批判了为不义战争辩护的错误的行为。
这样的作品,既浅显明白,还有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
子硕问于子墨子曰:“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
治徒娱、县子硕两个人问墨子说:“行义,什么是最重要的事呢?”墨子答道:“就象筑墙一样,能筑的人筑,能填土的人填土,能挖土的人挖土,这样墙就可以筑成。行义就是这样,能演说的人演说,能解说典籍的人解说典籍,能做事的人做事,这样就可以做成义事。”
有人问墨子,说这个,如果要是行义,怎么样也算是当务之急,怎么样才能叫行义?
墨子就打了一个比方,他说,这就像是用土来垒墙,能够夯土就夯土,能够填土的就填土,大家能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样墙就打成了。
实行义也是这样,有的人能够谈论宣传,有的人能够写书,还有的人能够做事,然后呢,义就被推广开来。
这种比喻是很浅显的,用生活中的事物来比喻,但是它已经不是用某一件物来比喻,他是用事来比喻,假如这件事,再稍微复杂一点,再具备一点情节,或者里面再出现一些具体的人物。那么,这就是一个故事。
这样的比喻也就成了简单的寓言。所以,墨子书中这样的比喻,已经出现了向寓言过渡的这种趋势。但是,总体来看,墨子这部书呢,质朴无华,浅显易懂,不事雕饰,文学色彩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