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笔下的女主人公总是漂亮的,真诚的,抑或是讨人喜欢的。罗西作为《寻欢作乐》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也不外乎集聚着那些美好的优点。书的最初我以为本书的主人公是德里菲尔德,可是读了越多的情节,我越发认为罗西才是本书的主角,德里菲尔德不过是描述罗西的一个借助人物罢了。
罗西曾经做过酒馆女招待,嫁给德里菲尔德后还与以前的情人纠缠不清,在黑马厩镇名声不是很好。随着德里菲尔德的作品被越来越多的人赏识,成为一个名作家后,罗西的生活品质也随之水涨船高,和更多有趣的人睡觉而且头上还戴了“名作家妻子”的光环。可故事的后来她抛下一切和乔治肯普勋爵私奔,在乔治死后一个人悠闲度日。
罗西被描述为一个个性鲜明很讨男人喜欢的女子,她很漂亮,有着“闪着银白色的秀发和淡金色的柔软皮肤”,她很容易获得他人的喜欢,因为“她的笑容透着一丝孩子气还有点调皮,但那还是善意的”,她真诚而又热情,对待每个人都是如此。罗西是不会被世俗的看法所束缚的,她活的非常自由同时也很自我,她懂得如何使自己快乐也乐于给他人带去欢乐。她的风流韵事大概数也数不清。
罗西活的很明白,这一点很难得。她这一生没有那至死不渝的,浓烈的爱情,但是她能分辨出谁才是自己心中最喜欢的。她能够享受富裕舒适的生活,同样对贫困的环境也是毫无抱怨并且甘之如饴,很少有女人能做到这一点。她有着女人都有的虚荣心,对一条二百六十英镑的貂皮爱不释手,但是她还能在乔治破产后与其私奔。
一般的伦理道德是捆绑不住罗西的,流言蜚语也很难给其造成伤害,她有自己坚定的人生信条:“ 生命这么短,要及时快乐”,这种享乐主义也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不管是按照当时的社会准则还是现在的社会准则,罗西在对待爱情和家庭的态度上,都很难让思想保守的人接受,而她如果在中国大概早就被浸猪笼了吧。
我欣赏罗西身上的热情和真诚以及对待生活的豁达态度,她完完全全地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自己喜欢什么。她虽然美好,但是我在她身上隐隐看到一种缺憾,那缺憾正是伟大的母爱。女儿的离开使她伤心欲绝,正因为如此她最后才果断的离开了德里菲尔德,神圣的母爱没能在美好的她身上发扬,而那种对待爱情的真诚和始终如一也被她轻易就和别人睡觉所淹没。
爱是永恒的,没有长久的爱的能力显得有些可悲,不知罗西是痛失女儿后失去了那种爱的能力还是一直就没有那种爱的能力。人生而孤独,正是爱帮助我们抵抗那种悲伤,我不知道罗西在午夜难眠中是否曾觉得有点遗憾,不过她的人生已足够圆满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