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认识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对自己信息处理能力的认识
Shelly Kagan曾经在他的《死亡哲学》课程里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如果有一个疯狂的科学家把你和另一个人捆起来,然后向你宣称,他要对你们两个人中的一个进行酷刑折磨。这时,你一定希望他折磨的是另一个人,而不是你自己。但是,这个疯狂的科学家表示,他还是一定要折磨你,但是为了让你觉得更好受一些,他在折磨你之前会修改你的记忆,让你觉得自己是另一个人。不过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形应该并不会让你觉得更好受,因为虽然你的“我”变了,觉得自己是另一个人,但是“我”还是“我”。不管发疯还是健忘,也都还是“我”。你还是希望这个科学家折磨另一个人,而不是你自己。这时,这个疯狂的科学家表示,他还可以做一项新的让步。他在折磨你之前,不仅会修改你的记忆让你觉得你是另一个人,还会修改另一个人的记忆让他觉得他是你。在这种情况下,你会选择让谁来受折磨?
如果这个故事再延伸一下:这个科学家把你的所有记忆都存入另一个人的大脑,再把另一个人的记忆全都存入你的大脑。他再把你的所有基因都存入另一个人的所有细胞,把他的所有基因都存入你的所有细胞。最后,他再把你们的所有文身、痣、虹膜纹、指纹以及其他所有特征都交换。那么这时,你是希望他折磨哪一个呢?
这个问题想起来有点恐怖。如果你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自己是谁,你的脑中被注入了别人的记忆,你的身体被修改成另一个人。任何方法都不可能把你与之前的那个人关联起来。原本的那个你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活着,而你作为别人而活着,却丝毫觉察不到。当别人折磨你的时候,你只知道“我在被折磨”,而完全没有“别人在受折磨”这个概念。
不管这个故事的答案是什么,我们应该可以体会到一点:一个人之所以有与众不同的身份,是因为他有一些可以识别的与他人不同的特征。如果这些特征一下子全都变了,那么不管是这个人本身还是其他人,都无法判断哪个人属于哪个身分了。
并非人的所有特征都是重要的,只有一小部分特征被人特别关注,被认知为一个人身份的根本。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可识别的特征,只有那些有效的信息试错机才拥有“独一无二”的资格。
比如说,依一个正常人的价值观。如果他的手患了坏疽病,保不住了,那么他会选择截肢;如果他一叶肺里面长了肿瘤,那么他会选择把这一叶肺切除。但是如果他长了脑瘤,那么他一定会在做脑部手术之前万分犹豫。他会害怕动了手术之后,自己就不再是自己。
那么,为什么一个人不认为自己的手被截肢了以后,自己就不再是自己了呢?为什么一个人不认为自己的肺被切除了一叶之后就不是自己了?为什么人们觉得自己大脑是与自己特质最相关的地方?
自我认识也是价值观。我们讲过:价值观通过自我复制来维护自己的存在。价值观进化得越快,它就越容易在与其他价值观的冲突中胜出。所以,价值观所在的信息处理平台信息处理能力越强,价值观就越容易传播。而且,价值观在哪个信息处理平台,就会倾向于保护哪个信息处理平台的利益。所以,最可能占据我们大脑的价值观,也就最有可能认为我们的大脑是我们与自己特质最相关的。
在没有公立学校或者公立学校作用不强的情况下,一个人的绝大部分知识都是来自他自己的家庭或者宗族。在这种情况下,对他来说,信息处理能力最强的存在是宗族与家庭,而不是自己的大脑。而他的文化信息与基因信息具有相同的来源,所以这样的人更容易认为基因是他的核心。如果父母对子女没有太多言传身教,子女是自己在社会里成长起来的,对子女来说,信息处理能力最强的存在是自己的大脑,那么子女就不太会认为基因是他的核心。
因此,在一个人的自我认识中,最可能被他当作自己核心的部分,是他信息处理能力最强的那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