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幸福的有钱人
和做文章一样,人活着总要有个主题。主题不一样,生活质量也就截然不同,人的价值也就各不相同,人与人的迥然也就应运而生。
从古至今,倘若把所做的文章都印刷出来的话,连起来估计能绕地球百十来圈还有余,同样,如果没有生老病死,来个百代同堂的话,估摸着世界上也早已没了其他物种。所幸的是有新陈代谢,绝大多数文章只能是聊以自慰的胡话,绝大多数的人只会是溺死人海的蝼蚁。
这样说话虽不大合适,但现实就是现实,毕竟小人物是绝大多数,人生主题不过是活着就好。这当然无可厚非,但奇怪的是仅仅是活着又是绝对不够的,得有钱才能好好活着,所以到最后怎样赚钱、如何才能赚更多的钱才是最最需要思考的,至于怎么才算是好好活着反倒不在思考的范畴。这,放到现如今似乎也同样是无可厚非的事。
寒假兼职婚礼主持,见证无数人的所谓幸福时刻,听了一耳朵的故事,最大的感慨不过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的那句话:恋爱的人都是相似的,单身的人各有各有的狗法。不不不,不对,记岔了,是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五六七是我听到的不幸故事的主人公之一,也是我见过的最狗的单身狗,虽然讲述他这个故事的人对他怀着羡慕嫉妒甚至恨的复杂情绪,我仍然要将他归属到不幸的行列之中。
五六七,真名不详,性别男,年龄不详,约莫40有余,单身,然其女人数目据说不详,因为他很有钱,至于怎么有的钱亦是不详,据说来得也那么不轻易。倘若时光倒流,往前放个十来年,五六七也是个幸福的人,因为有人愿意做他固定的女人,当然与此同时他也可能是个不幸的人,因为那时他还不是个有钱的人。所以在新婚前两天,父亲拿了家中积蓄多年的十余万元现金让其去市里置办婚宴所需种种的时候,他开着家中唯一的破面包去了麻将厅,不幸也就是在那一刻降临的,他一夜输了个精光,成了一个彻底的穷人。
下了赌桌,他没敢回家,只托旁人给未婚妻捎话,就俩字:等我!而后开着那辆破面包就走了,从此杳无音讯,去处亦是不详。钱没了,新郎官儿也失踪了,婚礼被迫取消,家中未婚妻哭得昏死过去,老父老母更是一夜白头。
再回故乡的时候,不知是三年还是五年之后,反正五六七仍是单身一人,只是当年的破面包变成了路虎,而当年的未婚妻在等待一年多未果后也已嫁作他人妇,据说孩子都能开口叫他叔叔了。面对佝偻憔悴的双亲,破败的老房子,五六七一家子人抱成一团哭成了泪人。
他有没有去找过当年的未婚妻我不知道,只听说见着五六七荣归故里,上他家说亲的媒人没断过线,但终是没有能修成正果的主儿。有人说他许是还惦记着当年的未婚妻,也有人说他在外面见了世面,又有了钱,许是眼光高了瞧不上本地姑娘了。但五六七再次离开之后,过些年再回来,除了把家中的破屋子变成了小洋楼、把车子变得更好了、肚子变得更大了,散的烟更有档次了,仍旧是孤身一人,直到如今。
当然了,故事讲到这里,也不难看出一开始所讲的五六七的女人数目不详这事儿,或许仅仅只是个猜测,谁也没见过他左拥右抱、妻妾成群,只不过是对那么有钱的他的一种猜测而已。因为人们似乎已经达成了这样一个共识:男人有了钱就要变坏,纵使在他没钱的时候也不见得有多好。另外,我也觉得人们的想象力也有限,有钱男人的生活似乎除了多养些女人就没有其他事可做,由此也可见在大众的潜意识里女人才真正的奢侈品和消耗品...呃,这个是题外话,所以就此罢了好。
见到五六七,是在我主持一个主题婚礼上,天知道怎么就那么巧,新郎是他侄子,新婚典礼由他操办。因此我有幸和这个满是故事的传奇男人攀谈,他个头不高,留着板寸抽着雪茄,衣着打扮算不上有品,但都是名牌,其举止也很得当,并没有那种暴发户的气质,只是对侄子的婚礼各种细节要求颇多,并且强调主持的时候一定要营造浪漫的气息和氛围,恍惚间还以为他才是新郎。
因为最后他说:结婚这种事情,那就是一生一次、一次就得一生的东西,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劳你费心了。说话间,他低下头弹了弹烟灰,又转过头对新郎新娘说:要争气,结婚以后一定要恩爱、两个人过得幸福才能羡煞旁人!而后起身离开,让新郎新娘和我交流,那支雪茄的香气还在弥漫,一旁抽烟的人还在烟雾缭绕间,我看见他接着电话进了电梯,没有再回头,第二天在婚礼现场也没见到他,说是生意忙夜里就走了。
五六七到底在忙什么我无从知晓,但是包括酒店老总在内等许多人都对他抱以艳羡的目光,其亲朋友也无不以他为荣,然而我却只看到了他进电梯离开那一刻些许落寞的背影。他的人生主题究竟是什么我不清楚,但是周遭那么多人的人生的主题,从眼神中似乎是可以窥见的。
在那些眼眼神中,五六七确乎是幸福的,因为他有钱,换句话说:幸福就是有钱,有钱就是幸福!如此整齐划一的主题,显然有抄袭的嫌疑,不值一提,而更可悲的是:五六七不多见,这些人却是当今社会的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