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越来越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胸怀“国之大者”积极地去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习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重大课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管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这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要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体悟肩负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以坚定的信念,履行自身的职责,遵循监察官法,敢于刀刃向内,确保全党的发展方向不偏航,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推动高质量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要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把群众的点滴小事办成实事好事。纪检监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想人民群众所想、念人民群众所念、恶人民群众所恶,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机制,推动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督促党员干部恪守公仆本分,时刻警醒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理应反馈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执纪执法、纠风治乱的实际成效践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
三是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自我约束。监察官法的出台,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重视。监察官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法定义务,严格任职条件和选用标准,明确依法免职的具体情形,规定实行地域回避、任职回避,强化对监察官的考核等等。把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明确为重要立法目的,要求监察官严格自我约束,做严格自律、作风优良、拒腐防变的表率,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