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协同力吴桂昌,致力于通过财税筹划提升企业家家庭幸福力。今天是2019年2月7日,是每天一篇文章第550篇
今天是阿昌讲个人所得税主题第23篇
【税收政策】
为了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期,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