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茶资源中心表示: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猖獗,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涉案地域广,涉及行业多,参与集资群众众多,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非法集资已经演变成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现实案例
2010年,张某因炒股背负债务,为偿还外借的高利资金和想通过继续借款炒股的方式将亏损部分赚回来的心态,他开始萌生了非法集资的想法。为达到集资诈骗的目的,在明知自己无法偿还,严重负债的情况下,张某以房产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谎称其炒房缺少资金以及低价进购二手房高价出售或投资招标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2%-10%不等的高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然而募集的资金并未投入炒房和其他投资,而是不断通过“拆东墙补西墙”方式掩盖其集资诈骗。并用多年募集的资金为其个人购置房、车等固定资产和用于购买彩票肆意挥霍。直到2015年2月,张某逃匿后与外界断绝联系,事情得以败露。
2015年8月茶陵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据调查统计,涉案金额高达620万元。随后,张某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
贵州茶资源中心普法小课堂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征:
1、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伪装性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主要犯罪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识别方法: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玉山公安提醒,莫信天上自己掉馅饼,牢记高额返利是陷阱!具体要做到: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