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于别人的许诺在没有做到之前就不要脱口而出,即使你是多么言行合一的人,事情总会有突如其来的变化,这样搅扰影响着事情的如期进行,为了实现承诺你将会付出没有必要的代价。
如果你承诺的事情,对方是你生命中重要的人,或值得,或有价值的,对方会领情,你所付出的代价是有意义的。
别人有求于你是你现在能办到的答应别人办的事就要做到,如果你心里想着要做这件事,在没做成之前就不要先说出来,给自己带来没必要的麻烦。
前些年,在大舅的生日上,见到我曾经在五台学校上学时算是有点沾亲带故的亲戚,是大舅的三小舅子媳妇。我初中三年级复读时是大舅的三小舅子给安排的。在五台上学期间偶有麻烦人家我一直记在心里,想着以后挣钱了来回敬一下。上学时去她家吃过几次饭,天冷的时侯给我添加的秋裤让我在外地上学的孩子感到无比温暖。虽然大人们之间有交情,我想那毕竟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别人对我有好处我不会忘记的。二十多年后在大舅家第一见到她,我把她的电话记下来,称有时间登门去问侯。我一直记着要去看她,等我把一切安顿好在去,接下来我着手看房子买房子,把这件事情给耽搁。半年后在想去看她时,偏巧换手机把号码弄丢了。前几天同学孩子升学招待看到她儿媳是我同学的同学,告诉了我她婆婆的手机号。
次日,我给她打电话自我介绍一番,说明自己的目的为了回敬一下当年人家对自己的好处,感觉到电话那边声音挺亲热的。约定好次日去见她,我买了些礼物,水果,牛奶等。次日早,她来电话说,今天临时有事情不能见面了,我信以为真,因为怕水果不新鲜,我说那就明天吧。次日,我再次打电话,她说没在家出门了,然后她直截了当的说,你是不是有事情啊就直接说吧,还跑一趟干什么!不用总打电话,这次一反常态,语气中有点生硬。她真的是把简单的事情想的太复杂化了,把正常的走动看作了有利可图,有所动机。这是社会的普遍现象,人们之间仅仅存有互利互惠,现用人现交人,得鱼忘筌,把我也视为同一类人了。我能有什么事情有求于她呢,在说她的段位如你我一样都是普通百姓,我又不是攀高枝;她或许把自己看的太高了,我的感恩之心也是有底线的,既然你已经不在是过去你啦,变得不可理喻让我不在认识你,我的好意天会知道。我猜想她一定会认为我家有事情告诉她信,随礼之类的。呵呵呵,好了,那说算了,我的好意误认为是歹意你不领情,你不需要我的回敬,也人之常情,我也不欠你什么,妈妈在世时早有礼尚往来我们现在两不相欠,从此我的记忆中不会在提起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虽过去了,对于我来说是都是一个教育,我会告诉我的孩子自己说过的话要及时兑现,要不就别先说出来,难免让别人认为自己不是一个靠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