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色·净悟 3 | 偷懒与读书

方芳 / 摄影

1. >>>偷懒与读书<<<

今天,一位朋友跟我说,她懒,从来没有过像别人一样,存在过计划性长远的目标,甚至于像一些人一样,从出生就被动接受规划,主动设计一生,一直到死,都计算得清清楚楚;随遇而安让她得不到别人想要的诸多好处,但也并没有让她吃了多少亏,反倒因为这种“德性”,处处受到眷顾。不过,她又自嘲,兴许是自己并不计较的原因吧。懒失、勤得,想来总是相当的。

我饶有兴致地听着,这倒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之所以说有趣,实在因为我也是这样一类人。比如,一旦觉察到自己面目可憎、肚里空空,浑身不带劲了,便想起,大约是要进学校读书了。好,那就考个试吧。于是,就进了校门。但这样的美事,毕竟不会总是如愿的。考试毕竟也是一种拼搏的行为,等到了一定年纪,势必再也不能这样混下去了。这时候该怎么办呢?本质上,性属四体不勤,易为生活所苦之人,只好自己给自己布置了一些书,硬着头皮读着吧。想着不放下、不读书的灵魂,终究是无法过计划关的——人人都在计划,为稻梁谋,你一个什么都不干的人,除了这些善良的书能接纳你,谁还能做到百分之百不厌弃地对待你啊。由此,一个不愿意处心积虑去奔涌在光明大道上比拼、争输赢的家伙,读书便也成了一个让她冠冕堂皇偷懒的借口——这么说,还得敬请这些高贵的书籍原谅我才好。对谁都可以不认真,唯独对书不可以欺骗撒谎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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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懒,是偷得出十足的美好来的。读了一本好书,你会忍不住跟人分享吧。分享这种行为呢,又不能逢人便分享,以免遭人误会成卖弄、浅薄的家伙——虽然,一个活人多少免不了会带点这样可爱的污点。一旦对方和你共鸣了,再跟你聊聊,再将对方的拿出来跟你分享,这就是美上之美了。

读书是一种偷懒的行为,更是一种富含真气的高贵之举。真读书——读真书——读书真,读书最好完完全全是稚子的天真行为。如果一个人目的明确,时刻不忘为功名而读,那就失却了读书本有的许多乐趣。如果还将这种读书当成一种悬壶济世之乐,那就几乎是一种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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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孤独的记忆<<<

虽然至今一无所成,但我仍然必须得承认,我从小就比较喜欢写字。期间中断过好些年,如今总算重新捡上。不管这个习性好,还是不那么好,总之,灵魂是有了归宿感的。

我小时十分孤独而敏感,也不太爱说话,说出话来时,往往语惊四座。沉默的时候,我一般都在观察。我早熟,会早早就意识到很多问题,有些问题,打上些大大的问号,十分清晰地印在脑瓜里,留在相对成熟的年纪里来解题。所以,我的记忆力连我自己都惊讶,为什么小时候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记得那么清楚。

我记得,大约在初中一年级时,我曾着手写一个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的情感生活与人生终点的文章。搬家的时候,书籍笔记本几经易地,文章是无影无踪了。但是,记忆力好,写了什么,一清二楚。只是,连初胚都算不上,也不好遵照记忆之中的样式复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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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他的根,其实并不一定是在出生地,而多半是在他绵远的记忆中。那记忆深处,永远都无法有任何一个外人能够进去,或者靠近。它有时会是火山,有时也像天堂,有时只是一缕风、一棵草那么简单。既然无法有人靠近或进去,那么,也就无法有人分享你记忆之中的一切了。这几乎注定了,人所谓的热闹,只是肉体浮于表面的寻欢行为。

小时候有很多事,与现在遥相呼应,我都想把它们好好写下来——靠文字挖掘记忆、记录记忆、形象化记忆,其实也就是对当下的复现与反省。不过,这毕竟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完成。

一个人记忆越深远,他对于小时候的事,便越发记忆深刻。说来也怪,于我而言,过去的事记得再多,然而在现在,几乎什么事当下就能忘掉,令人侧目的是,过后竟也大大方方允许自己想不起来。这在别人看来,大约存在选择性失忆之嫌。但实际上不是。是真不记得——一面模糊,一面失忆成习惯所致。对于我小时那些想法,家人都觉得,这孩子完全以好恶处世,脑子太单纯,异想天开。万幸的是,成长过程中,我像别人看我一样,也看他们:这世界真的只能以对错而论吗?一个标准统到底,于人到底有害没有?

令大家无奈的是,我神奇地保留了怀疑精神。我没有改掉这些坏毛病,因为这对我几乎就是改不掉的天生缺陷。到了现在,随着自己记忆力大不如以前,加之经过、看过的事一多,反倒坚定起来:较之满地横流的欲望,孤独感、怀疑精神,这真是天赐的稀有的优点;我也高兴地发现,原来这种人还是不少的。

人过着过着,总会渐渐地原谅。原谅使人忘性加重,而使孤独趋向严重,至于怀疑精神,也渐渐会变成对自我的饶恕、当下的隐忍。当下很多东西自然不必去说了,也就这样;过去的、少时的,恰与当下四起的人人得见的困境相吻合。实际上,这种看似遥远的记忆,大有书写的名堂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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