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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来的正是我姨夫,他高高瘦瘦的,国字长脸,两腮略有些麻子,或许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色通常是红扑扑的,都说酒精会麻醉神经,因此他说起话来,总是慢悠悠的,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好像是那古代私塾先生之乎者也地拉长了嗓门吟诗作对,潇洒得很,惬意得很,自在得很。
我那姨夫,虽然长得一表人才,却是不好讨老婆的,无非是因为家里兄弟多,日子穷。兄弟三人中,他排行老二,老大和老三都被耽误了,不曾婚娶,唯有他来我家相亲的时候,被爹爹看中了,直接把三姨许配给了他。
众位看官看到这里,不禁纳闷,都说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为什么我爹爹能够做主呢?
这事儿说来话长,诸君且听我慢慢道来。
那时,姥爷姥姥走得早,三姨又是最小的,而娘身为家中的老大,自然是要承担起照顾妹妹的责任来。其实娘并不是真正的老大,而是女孩中的老大,姥姥生了三男三女,娘实际排行老四,却总是因为自己是女孩子中的老大,又支撑着家里的里里外外,一直把自己当老大看。
那个时候,农村里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还是相当严重的,娘虽然上面有三个哥哥,可那三个哥哥都是好吃懒做,又没有什么主意的绵软蛋儿,姥姥那时眼睛又不太好,所以家里头生火做饭、缝补浆洗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我娘来做的。
就是这样,娘还是上下都不讨好,付出的最多,受的委屈也最多,直到嫁给了我爹之后,才算是从苦窝里逃脱了出来。
我爹因为独苗一根,很是喜欢跟人口多的家庭攀门亲戚的,可是爹爹那样精明的一个人,也有走眼的时候,而且走眼走得还特别严重,本来希望借着我娘他家里兄弟多的优势,带领他们,能够在村里吃得开,混得开,甩得开的,却不曾想到娘的这些兄弟一个比一个软塌塌,非但不能给爹爹一丝一毫的支撑,还以为我爹是大户,常常来蹭吃蹭喝。
这些舅舅的宅基地,老婆子,都是爹爹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换来的。拿我三舅来说吧,讨老婆的时候,家里根本就没有像样的菜品,爹爹便和三舅,还有那徐村的我那狗子叔一块儿去赵家村的池塘里偷藕。
为什么单单去偷藕呢?
一个原因是藕能够做的菜品多,在我们老家,至少可以做两道大菜:炸藕合和炒藕片;另一个原因是藕是稀罕菜,除非过年,平常便是见它不着,如果谁家待客的桌子上能有这么一盘子藕,是特别给主人家长脸的事情呢;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除了藕,凡是能偷的菜,基本上都被爹爹他们偷完了,比如张村的芹菜、董村的韭菜、汪村的黄瓜,还有其它相邻几个村子的芫荽、茄子、豆角、辣椒和西红柿……
这些都是长在地面以上的蔬菜,无论是白天或者黑夜,只要趁着人少,顺手牵羊就行,算不得真正的本事。藕就不一样了,十里八乡,放眼望去,唯有赵家村的池塘里才有,而且是绿油油的一大片,这藕长在水底的淤泥里,大白天又是脱裤子,又是下水的,肯定是行不通的,所以唯有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方才可以见机行事。
爹爹跟我讲,那天晚上他们去赵家村的时候,月光是很明亮的,照在地上,人影清晰可见。他们猫着身子,浑身脱得光溜溜儿,好似一条条左右摇摆的泥鳅,匍匐着身子顺着田里的排水沟儿爬到那池塘里,又顺着池塘的坡儿好似鳄鱼入水一样悄无声息地将身子沉进水里。
爹爹小时候是出了名的孩子王,水性好的很,俺们村那西湾子,最宽处有好几十米,他一个猛子扎下去,便能够轻轻松松地从水底穿过。当真是艺高人胆大,爹爹有这份本事,在水里,自然是游刃有余的。
他当真如诸葛亮一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晓,无所不能,大脚丫子在淤泥里随便踩上几下,便知道了藕的生长方向,倒立着身子扎下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能轻轻松松地拽上来两挂藕,白白嫩嫩的,粗粗长长的,在月光下闪着亮银色的光。
和爹爹比起来,三舅和狗子叔就要逊色不少,一来水性不好,二来不懂踩藕,在水里“噗噗啦啦”地胡乱扑腾,又加上心里发虚,那动静本来是想控制得越小越好,却是小心过了头儿,适得其反,动静却越搞越大了。
夜里看藕的,是赵村的民兵连队,有好几个人,身上带着土枪,黑火药混着铁砂的那种,一喷一条大火龙,距离近的话,饶是武艺高强的英雄好汉,也会着了道儿,倒不是因为民兵们枪法百步穿杨,而是那玩意儿散射面太广,想躲也躲不开。
那天也是巧了,民兵队里正好有个耳朵极灵的家伙,听到水面儿上有“噗噗啦啦”的响声,以为是水鸡或者野鸭子,便随口喊了一声“谁啊,偷藕的?”这很明显是一句诈唬,但是爹爹们做贼心虚,当真以为是被发现了。
爹爹胆子自小儿就大,遇事沉着冷静,寻思着这肯定是看守的民兵使诈,便躲在荷叶底下不出声儿;三舅胆子小得很,像个耗子,这在平时绝对是个坏毛病,但是在这种危急时刻却救了他一命,他本来也想跑,可是脚下无力,想跑也跑不掉,只好静静地待在水里听天由命。
狗子叔是三人里面反映最敏捷的,跑得也是最快的,一听自己被发现了,旱地拔葱般从水里一跃,“哗啦”一声巨响,手脚并用般飞快地爬上塘坡,然后一溜烟儿地胡乱跑了出去。
民兵们哪里想到水里真会有人,反而被唬了一跳,愣愣地站在原地,然而,毕竟是经过训练的,一瞬间就反应过来了,便一拥而上,紧紧跟着狗子叔追了过去,一边喊,一边端枪吓唬,哪知道狗子叔简直是飞毛腿,即便是身强力壮的民兵也撵不上。
如果对地形熟悉,或者说大白天的,狗子叔完全可以逃脱得掉,但是坏就坏在这里,狗子叔既不是本村的,又是夜里,即便月光很明朗,但是诸如树林、沟渠等等,还是看不仔细的。相比起立,民兵在追击过程中,就具有了巨大的又是,他们是本村的,打小儿在这里长大,自然对地形最为熟悉,知道哪里有沟沟坎坎,哪里有坑坑洼洼,可是狗子叔完全不知道的。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狗子叔现在是一丝不挂啊!
这个画面,只要一回想起来,爹爹就会忍不住笑,想想也是,月色如水的一片银光下,平坦如镜的无垠田野上,一个极为矫健、白皙,略带神经质的裸男在飞奔,而后面跟着一群全副武装的民兵,确实可乐。
狗子叔的跑掉,给了三舅逃生的机会,他顾不得水里的爹爹,也顾不得穿上衣裳,哆哆嗦嗦地往相反的方向跑去。他跑的时候,爹爹小声喊了他一下,他因为害怕,并没有听到,爹爹说的是,“你瞎跑个什么?”
最后剩下的是爹爹,爹爹看到同伙跑掉之后,反倒更加沉着冷静了,回身到塘子中间又摸了两挂藕,然后犹如怀里抱着婴孩一般抱着那些宝贝金贵的白花花的藕,气定神闲地走上塘坡,慢慢穿好裤子和鞋子,又用上衣兜了藕瓜,找到了三舅和狗子叔的衣服鞋子,随手提了,晃晃悠悠地走在回村的路上。
他走到进村的机井屋子那里便停下了,因为他知道狗子叔和三舅肯定会经过这里,而且这条路是必经之路。他掐指一算,如果三舅和狗子叔逃脱得掉的话,那么肯定会出现在这里,且他们慌不择路,肯定是绕了远的,自己走的又是最近的路,所以在这里等着他们吧。
爹爹一边抽着烟,一边立在那里等他们,果不其然,三舅光着屁股一步一回头地走过来了,爹爹赶紧喊他,“这边儿呢!”三舅以为见了鬼,转身又要跑,爹爹便闪出身子来,喊他:“是我啊!”
三舅一看是爹爹,心才重新回到了肚子里,两人又一起等狗子叔,等了将近一个钟头,还是不见人影,便知道他被逮住了。
回到村里,爹爹还是一如既往地该干啥干啥,该吃啥吃啥,好似那些坏事与自己不相干,怪不得郝兽医在评价我故意推到他车子的时候,会说我肯定是我爹的种儿,冲的就是这番做了坏事儿,脸不红来心不跳的本事。
可是,三舅却吓坏了,整天东躲西藏的,一会儿藏在床底下,一会儿藏在粮囤里,一会儿藏在柴火堆,一会儿藏进地窨子,又觉得躲在自己家里不安全,便到很远的亲戚家里躲躲藏藏,惶惶然不可终日,好似要疯了一般
不过,狗子叔相当仗义,尽管是被拉着游街,(当然是穿了衣服的,家里人知道后给他送的),也守口如瓶,不曾供出我爹和三舅的,有了这样光屁股偷藕的好兄弟,爹爹和舅舅方才逃过一劫。
所以,自打姥爷和姥姥弃世之后,三姨的事儿,她那三个哥哥是一概不管的,唯有靠着爹娘照顾方能够混得一口饭吃。她那时候神经已经不正常了,动不动地就撒泼打滚,上房揭瓦,家里人都以为她中了邪,找神婆给她去破一破,却没有一丝效用。
娘却是知道里面缘故的。
那时候我大舅干安装队,从城里弄回来一个没有人要的大镜子,也就有个四尺见方,还破了边边角角,很是破烂不堪的。大舅便去了边边角角,又简单修了一下,顶对还剩一半。
别看这时候没人当作好东西,可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镜子可是稀罕物,何况是那么大的一块。要知道,那时候分家,就算是一双筷子一个碗,各方也会因此而争破了头,所以这块镜子的重要程度就不言而喻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大妗子和三姨竟为了这块镜子抢了起来,生了很多的闷气,到底是我三姨年纪小,经验少,大妗子心眼儿多,又仗着是自己男人从城里得来的,所以更气势一些,又吹上一阵子枕头风,完好无损、轻轻松松地便把镜子争了过来。
这便是个由头,三姨觉得吃了气,无处发泄,神经变得错乱了,经常笑着笑着就恼了,恼着恼着就笑了,而且表情十分诡异,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人。
姥爷姥姥走得早,管不了三姨,三个哥哥又都不成器,自个儿都混不上自个儿吃喝,更是见了三姨就躲得远远的,唯有爹娘不嫌弃,好歹带着她,饿不着,冻不着。
所以,三姨的婚姻,爹爹是能够做了主的。
2
这提亲的人是我家瓜蔓子上的老亲戚,对两户人家都有些了解,觉得两人倒也般配,便想试试成了这桩好事。不曾想,一提,这事儿还就成了!
我三姨夫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眼看着兄弟三个都打着光棍儿,自己能够讨到老婆就是托了天大的福了,哪里还管女方条件怎样呢?因此,他并不在乎三姨的状况。
三姨更是不知道嫁人是怎样一回事儿,那时候又都是父母之命(现在是我爹和我娘),媒妁之言,便胡乱应了,三姨虽然胖胖的,但模样还算周整,又穿了新作的花衣裳,当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竟然变得花枝招展起来,三姨夫觉得她很好,因此两人都是欢喜的。
都说是“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反之也是如此,三姨跟着三姨夫之后,境况改善了好多,前两三年那呆病还偶尔犯几次,到后来真的是遇到了良人,那病一日好似一日,到最后,竟是恢复得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有时候会呆呆地发笑,但却无甚大碍了。
约是过了四五年的光景,三姨连着生下了一对姊妹花,娘很是担心这疯病会遗传,可是那两姐妹一个个生得花容月貌,冰雪聪明,只是日子过得穷苦些,却是越过越好的趋势了!
我这三姨夫很是勤快,平常的话,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打工赚钱,供着一家人吃喝。这年,因为工地上不忙,老板提前结了工钱,阴历十一月刚刚过了,就给工人放了假。于是,三姨夫这头老黄牛才有了闲空儿,可以好好歇上一阵子。
可是,三姨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恨不能一分钱掰成两半来花,见三姨夫放假早,门口修车铺又忙不过来,便让三姨夫过去给老板帮忙,工资也不高,上班也不固定,总归是有进项的,所以三姨倒是乐意。
三姨夫本来不想去,可是人家修车铺看中我姨夫这个人,觉得他活儿好,人又实在,三番五次上门来找,又担心不顺着三姨,她闹不好就会犯病,因为神经受过刺激的人,最怕生气了,也就顺水推舟,应了这个差事,权当是哄老婆子开心。
这天,正好赶上修车铺不忙,三姨夫又是个实诚人,懂得知恩图报,便趁着空儿来我家来瞧一瞧。
三姨夫远道而来,又不经常见面,即便是心里有事儿,爹娘也不能不起来张罗,无非是端茶倒水,嘘寒问暖。尽管爹娘尽力掩饰,但是这心里有事儿和心里没事儿当真是不一样的,特别是我娘,心眼儿比那针鼻儿还小,哪里能够藏得住,不一会儿,娘就愁眉苦脸、长吁短叹起来。
三姨夫属于那种秀外慧中的人,怎能看不出蹊跷来,觉得这其中必定有事儿,便试探着问:“大姐,家里是不是有什么事儿?”
“没……没……啥事儿!你喝茶……喝茶……”娘犹犹豫豫地说。
“别瞒着我了,大姐,你和你三妹一样,有什么事儿都写在脸上,说说吧,说出来,多一个人知道的话,就多一个主意,说不定能帮上忙呢!”
“唉……是这么回事儿,最近家里的生猪闹猪瘟,有一头还特别严重,老是往下掉肉,今天连站都站不起来了。我和你姐夫寻思着自己处理,可现在才十一月,没有销路;又找了几个杀猪的过来,一味地压钱,赔得厉害,又不想卖给他们。”
“这事儿你咋不早说呢?”姨夫狠狠地拍了下大腿。
“怎么,你有头儿?”爹爹眼睛一亮,随即问道。
“这事儿,说不定,还真能成了呢?”
“怎么个成法?”爹爹心里还在打鼓,一副不怎么相信的样子。
“俺村里不是有个饭店么?家里老三在那里做帮工,大闺女也在那里当收银员,那饭店现在红火着呢,光是进猪肉,一天就进不少,可以问问他们。再说了,这猪是咱自个儿养的,价格上稍微往下降一降,饭店岂能有不要的道理?”
“我怎么没有想到呢?那开饭店的老板娘就是我本家,还未出五服,我喊她大姑的,联络联络,应该没有问题。还真是幸亏你来了啊!若不是你,我和你姐姐真愁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呢?”爹爹兴奋地说道,又赶紧给三姨夫倒上茶水,让着他喝。
三姨夫摆摆手,忙说道:“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回去,先听下口风。”说完,将杯中的茶一饮而尽,喊声告辞,迈开一双大长腿,快步走到院子里,推了自行车,高抬腿搭上,一溜烟儿骑着车子回去了。
爹、娘和我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感觉心里暖烘烘的,步子轻松了好多,似乎一不小心便能够脱离地心引力,往那蓝天上飘去一般。
3
事情进展得出乎意料地顺利,第二天一早,三姨夫就带来了好消息,说是饭店老板答应了,他是知道我爹的,信得过我爹的人品,觉得这猪虽然病了,也不过是和人一样,吃五谷杂粮,哪能没有个头疼脑热,只要这猪肉煮熟了,炖好了,肯定没有什么大问题,让我爹杀好之后,送过来便是了。
爹爹听了这番话,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但还是一贯的沉稳,终究觉得没有亲口听到,还是有些不放心,便去村里经销点买了两条好烟,骑车亲自去了一趟。那老板娘的确是我村的,见了我爹,觉得挺亲,人又很好的,虽然富有,但是一点架子没有,也不因为我家的生猪有病而故意压价,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我们在最难的时候,竟然遇上了贵人。
爹爹回来之后,便赶紧和娘一起将那几头生猪杀掉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收拾得干干净净。
我早晨出门上学,中午回来吃饭,上厕所的时候,经过猪圈,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很是惊讶,连厕所都顾不得上,急急忙忙跑回来问爹爹是怎么一回事儿?
爹爹左手拿着剔骨尖刀,右手拿着一大块猪棒骨,正低头在那里刮着,见我过来,抬起头来笑着告诉我,人家饭店里把这些猪都要了,刚刚送完回来。
“就剩这么几根骨头么,你没有给我留肉么?”我愤愤不满地反问道。
爹爹知道我是出了名儿的馋猫,坏笑着说:“鱼儿,这次还真没有留啊!”又仿佛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忙着跟我解释道:“倒不是爹舍不得,只是人家要得急,这一上午忙忙活活的,一时间竟忘掉了。”
“哼!你就光知道卖钱?一点儿肉也不给我留。”听闻爹爹这一番话,我肚里更是窝火,小嘴都撅上天了,忽而转念一想,那饭店光是要猪肉,那下货应该是留着的吧。
于是,我又抱着很大的希望,问爹爹:“爹,这三四口猪,那猪下水怎么也得留一副吧?”
爹爹一听这个,更觉得不好意思,讪讪地说:“人家是连下水一块要的,拿到店里,卤好了,当那熟肴来卖的,还真是没有留下。”
我见爹爹杀了好几口猪,却一点也没有留下,心里面满是埋怨,闷闷不乐地进屋去了。
到了晚上,娘在锅里煮了些猪棒骨,那猪棒骨好吃极了,只是上面的肉少得可怜,我吃起来的时候,倒真像是“狗啃骨头——干咽末儿”了,即便嘴巴被塞得满满当当的,那嘴却也一刻不闲着,一个劲儿地抱怨着爹爹不给自己留肉。
我记得,每每到了年根儿,爹爹给跟溜儿大爷帮忙杀猪的时候,也会让人帮忙捎带些猪棒骨回家,好让我们这些小孩子们解馋。
这里面的猪棒骨很有一番意思的,也很有一番鲜明对比的。
那剔得精光的,好似用剐刀剐过好几遍的,肯定是出自跟溜儿大爷之手,娘说,这就是无奸不商的最好说明,恨不得将骨头渣子也剐了进去,和那猪肉一块儿卖钱,就这样,还嫌挣钱不够的。
那剔得不大利索的,带肉带得多的,自然就是出自我爹之手,他并不是每次都这样,平常,他也会跟跟溜儿大爷一样把那骨头剔得干干净净,毕竟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虽是给人帮衬,但也得按照生猪行里的规矩来,不能让主家吃了亏。
但是轮到我们家自己吃,那肯定是不一样的,爹爹下手自然就要“胳膊肘儿往里拐”了。
跟溜儿大爷是那做生意的人,对此当然心知肚明,觉得我爹一个人拉家带口地不容易,趁着母老虎不在,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喽,因此,那猪棒骨上就有了多的肉。
我那时候一边啃着猪棒骨,一边品咂着猪棒骨上肉的滋味儿,据我看来,这肉还是连着骨头的最好吃,有嚼头,也香,肥的吧,因为是连着骨头,有韧劲儿,也不腻,只是觉得软而香,入口即化,香得很;瘦的吧,更是不用说,都是成块的,一气儿连着的,比平常的瘦肉更加劲道,也更有油水,最容易用嘴撕着来吃。
而且,无论是肥肉还是瘦肉,那连在骨头上的肉能够多到哪里去,有道是“物以稀为贵”,所以,我吃起来的时候,自然是愈发觉得香嫩可口了。
待我啃完骨头上的肉之后,娘会端着骨头放到案板上,拿起菜刀,使劲儿用刀背往骨上一磕,那骨头便断成两半,露出大粗面条似的骨髓来,赶紧唤我来吃。我端起骨头,用嘴一吸,好似苍蝇吞蛇一般,滑溜溜儿地爽,骨髓又软又腻又多油水,入口即化,直让人闭上了眼睛,不断地在那美好的味道里沉浸和徜徉。
许多年以后,物质的充裕已经无限度地提高了自己的味蕾,但是,每当有人问起我平生吃得最好的东西的时候,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猪棒骨,没错儿,就是猪棒骨!
我在吃猪棒骨的时候,忘情地吮吸着手指头上的油花子,又想起我爹来,觉得应该给他留一些。可是,我爹跟我说过,他们那里的伙食可好了,白菜粉条炖大猪肉片子,大海碗盛着,管够,那油水大了去了,滋一泡尿儿,都能泛起一大片油花子。
想到这里,我便放下了心里的负担,完全融入享受那只属于一个人的饕餮盛宴。
这么一来,爹爹杀的是自己家里的猪,更是应该给我们娘俩多留点儿肉才对呢!爹爹这次是怎么了啊,他总是把好吃都留给我们,自己从来不贪嘴的,为何这次这么反常呢?
我吃饱喝足之后,又写了会儿作业,觉得睏了,便洗漱一番,早早躺到被窝里去了,不一会儿,就忙着和周公他姑娘谈论那春秋大梦了。也许是娘在煮骨头的时候,放了太多的盐,没过多长时间,就迷迷糊糊地渴醒了,我便胡乱穿上鞋,来桌子边找水喝。
我隐隐约约地听到爹娘还没睡,在谈些什么,便支起耳朵来偷听,我的耳朵是一双硕大无比的招风耳,全村上下没有一个大过我的,因此听力要比平常人好很多。
“唉!都怪我,这次没能让鱼儿吃上肉,可怜了这娃儿!”这是爹的声音,一声叹息浑厚而粗壮。
“也不能怪你,人家干饭店的,那还有傻子,一个个都精明着呢!要不人家给猪过了秤之后,派人看着你下肉,就是为了防着你这一手儿。”
“就算是店家不派人过来,咱这猪肉也得实实在在地给人家下,人家帮了咱,咱得对得住人家,不能昧着良心做事!”
“是啊,我只是觉得能够多留上一点点儿肉就好了,孩子跟着咱受苦了,看看他馋的,跟那馋猫一样。”
“你说要是咱这猪不生病该有多好啊!马上就要过年了,咱们准能卖个好价钱,到时候,专门留下一头猪来杀,让你们娘俩吃个够。”
“这已经很不错了!起码找着主儿了,要不然砸在咱手里,那还不是扔的货么?”
“也是,人家毕竟是帮了咱们的,得记人家好,这次人家没压价,咱们还是赚回本钱的。要不然,真是赔掉腚了!”
“那咱们以后还养么?”
“养啊!为什么不养?干啥事儿,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之后的话,声音越来越小,估计是他们忙活了一天,也累了。
我偷听了半天,方才想到自己是因为口渴找水喝的,掂了掂茶壶,还有水,便就着茶壶嘴儿“咕咚咕咚”地牛饮下去,草草回床上继续做我的春秋大梦,心中那抱怨早已丢到万里遥远的爪哇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