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治疗法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最早出现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它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为澳大利亚临床心理学家麦克.怀特(Michael White)及新西兰的大卫.爱普斯顿(David Epston)。他们在 1980年代就提出了此理论,1990 年代他们的书籍得以在北美发行,叙事心理治疗开始大为流行。怀特和爱普斯顿在其代表作 《故事、知识、权力——叙事治疗的力量》(Narrative Means Therapeutic Ends)一书中,系统阐述了他们有关叙事心理治疗的观点和方法。
最初,叙事治疗只是作为一种辅助的治疗手段,后来由于其对社会公平、权利等话题的关注,很快就被一些非主流文化治疗团体所接受,将其用于对同性恋、残疾人、双性恋者等的心理治疗。到今天,叙事法不仅仅被用于心理治疗领域,已经更加广泛的进入公共卫生系统、社会工作领域、学校,帮助解决种族问题(Yi,Kris,1999)、儿童虐待(Wigren,Jodie,1994)、家庭暴力(Janiece E.DeSocio,2005)、精神分裂症(Lysaker,PaulHenry,2001)等各种问题。
叙事心理疗法的概念
叙事,简单地说就是说故事,即按照时间的顺序组织发生的事件。每个故事都是一个叙事,但叙事并非都是传统意义上的故事,相比之下,它具有表达内容和方法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关于什么是叙事,有各种各样的表述,如“叙事是我们解释世界的源泉”;叙事是“人们理解自我生活和经历的方式,我们一直在故事中游弋”;叙事是“记述,或设计以表达所发生的事情的前后联系的例子”等。叙事的拉丁语的本意指的是行为和具有连续性的体验。比较清晰的一种表述是:“叙事是为了告诉某人发生什么事”的一系列口头的,符号的或行为的序列。
叙事心理学指的是心理学中的一种关心人类行为的故事性的观点或立场。具体来说,叙事心理学关注的焦点是:人类行为是如何通过故事而组织起来并赋予意义的。
研究叙事的心理学家所接受的是这样一种概念:人类行为和体验充满意义,这种意义的交流工具是故事而非逻辑论和法律规定的格式。因此,所谓叙事心理治疗(narrative psychotherapy)就是指咨询者通过倾听他人的故事,运用适当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找出遗漏片段,使问题外化,从而引导来访者重构积极故事,以唤起当事人发生改变的内在力量的过程。
叙事心理治疗对“人类行为的故事特性”,即人类如何通过建构故事和倾听他人的故事来处理的经验兴趣。心理治疗要做的就是让当事人重拾主宰自己生活的能力与信心,而叙事治疗重视这样一种积极的治疗方法,它让当事人重新看到自己的力量,并创造机会让当事人体验成功。
叙事心理治疗是在消极的自我认同中,寻找隐藏在其中的积极的自我认同。
重新检视生活是叙事心理治疗的关键,个人问题的形成与叙事的机制有关。人之所以与叙事之间不断产生摩擦,原因在于人对自己所认同的“意义”常常由叙事代表的“真理”所决定,这些真理的论述透过权利运作,使人接受其“指定的人格与关系的规范”。
于是,人必须接受自身的生活是不断处于外界对个体的权力操作中,从而才能找到反抗的机制,进而脱开叙事设下的单一真理,找到实践个人意义的可能。对于自己或他人经验故事的叙述,不足以代表他们的生活经验,个人重要的生活部分与叙事相矛盾,因而无法实现自己的故事是关键。以这样的角度来看,可能帮助人的叙事心理治疗也就在于如何让人“产生或辨识了不同的故事,让他实行新的意义,带给他想要的可能性”。叙事心理治疗的重点,就是要帮助当事人如何重新检视自身的生活,重新定义生活的意义,进而回到正常的生活。
其实就是要换一个角度来看待事件。我们认为“真相”只是故事的一个版本而已。发现其他的版本,其他积极的、有意义的版本,最终以新的故事代替原来的支配性故事。
叙事疗法与过去心理治疗最大的不同就是,叙事疗法相信当事人才是自己的专家,咨询师只是陪伴的角色,当事人应该对自己充满自信,相信自己有能力并且更清楚解决自己困难的方法。与其说叙事治疗是一种理论,不如说它是一种方法,事实上任何人都可以自我进行的一种“疗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