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程富律师
平白无故银行卡里多出了12亿,他返还后拿到200元红包和一包烟
今年1月,市民刘先生突然接到银行的电话,称银行卡里的金额搞错了,需要刘先生赶快到银行配合处理一下。放下电话,刘先生立马查了一下银行卡的余额,发现卡内余额多了12个亿。
发现情况不对,刘先生立马赶到银行,工作人员先给他递了一包烟,随后他在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完成了退款。走的时候工作人员又给了他一个200元的红包。
事后据了解,此事确系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而失误原因是其错将存折号码输成转账金额。
(02)
天降巨款如果拒不返还,该担责吗?
套用港剧的经典台词来看,刘先生真的是一位善良、正直的市民。天降巨款,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容的将本不属于自己的巨款原封不动地还了回去。可反过头来一想,如果刘先生拒不归还这笔巨款,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有这么一则案例:2010年11月,某钢铁公司在向客户居某支付货款时,居某因无农商行账户,便提供了杨某的农商行账户。公司现金会计在汇款时因疏忽大意将38140元误汇成381410元至杨某账户。
次日,杨某分两次将该笔款项取出,公司派人到其家中索要,杨某避而不见。2010年12月,公司对杨某等人提起民事诉讼,当地法院于2011年5月判决要求杨某返还公司不当得利人民币343270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杨某有能力返还而拒不返还。
法院认为,杨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判1年6个月。
(03)
平白无故多出的钱,为啥必须要还回去?
卡里平白无故多出来的钱,应当返还回去,这确实是再简单不过的生活常识。但其实在法律上,这也是有法律根据的。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因此,像刘先生、李某这样的情况,银行卡里平白无故多出的钱,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属于不当得利,刘先生和李某负有返还钱款的义务。
但至于说返还钱款后,对方是否会有所“表示”,比如像银行工作人员那样给予红包,这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赠与的行为,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受害方必须有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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