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k是至交,要说认识他的时候那要追溯到初中了。但我并不太了解他,印象中那时候他一身短蓝衫,半截小寸头,是电线杆儿那样的高瘦。时不时都能逗的旁人笑哈哈地。他的气质令我们理所应当的成为了朋友。
大概是高中临近毕业那会儿,大家都很忙,有时候偶尔抬个头,也是桌边成筐成堆的卷子,本子,很少会有人脸晃荡。好像这诺大的校园,就被这么些“书围墙”圈起来了,高得你甚至没有心思去数,究竟骆了多少,又有什么些什么科目。
也正是那时候,他变成了一个做什么都要求迅速有效,专心致志的人。下楼靠在左边,走路看着眼前,甚至连去图书馆,也很少四顾流连,更别提与人交谈。面对好友的转变,我只能推究责任给高考了。毕竟,那些茫然,那些未知,我也正经历着。
日子是很紧促的,紧促到慌张惊恐的时间都没有。我也茫然投身于这浩荡的洪流,仿佛没了知觉,很少关心身外或者说身边的事,连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或许那些仿佛生根发芽在桌子上的同学感染了我,也如夏季多发的流行感冒,感染了所有快要高考的人。
也正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知道了一个关于他的,甚至长达十年的,沉默无言地爱情。但那时候,我并没有真正的关心,只是他来找我,然后我宽慰他,给他灌了些心灵鸡汤,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昨天下午我们又偶然碰面,这中间历史,也如这岁月,荏苒半荒,苦乐难算。
我们在路边照面,一切措不及防。匆忙之间找了间咖啡店坐下,那里不算宽,不算窄。比起高中毕业那会儿他又变得健谈了,还是刚认识的那个样子。
我们聊起了很多,我也知道了很多,比如他是来这里出差的,现在已经是某公司高管了,也结婚了。我问他怎么没通知我,他笑着告饶,说是他老婆的意思,隐婚。他又问了我许多近况,直到街边闪起红红绿绿的霓虹灯,我们才一起出了咖啡店。
临别的时候他又掏了支烟递给我,问我说“抽烟了吗?”
我看着那张霓虹光都盖不住的倦容,接了烟,告诉他:“我一直都没抽,但不乏尝试一下。”
他熟练地两指夹烟,一边笑一边点说:“你也该成个家了。”
我笑着问他:“嫂子不管你抽烟吗?”
他显然是有点怕的,说:“家里面不抽。”抹了烟卷又接着说:“陪我走一段吧……”
我当然不会有别的意见,毕竟我们几乎好到穿过一条裤子。于是我们平肩而行,也许一瞬间要聊的太多,这时候话反而变少了,我们一路默默的走着。
走在稍微前面点的他突然他抬起手臂指着手腕上的一根黑色皮筋说:“小叶子,记不记得很久以前我跟你提起过的xx?”
我看着那根皮筋被他指认帮凶一样指着,有些想笑,但实在想不起来xx和这根皮筋有什么关联,因为那就是一根普通的黑色皮筋嘛,几乎所有女孩子都用过那种款式皮筋扎头发,实在太平凡普遍了些。
我笑着问他:“怎么?是嫂子怕你叛变投敌所以给你带个颈箍?”
他站在那里好久不答话,一双眼睛里全是夜一般无尽的空旷。
等了一会儿他才说:“我高中毕业那年再也没有见过xx了,头一两年听老同学说她去了国外,再后来……我好像都忘了这么一个人,我正常吃饭,正常睡觉,正常生活,再也没有从各种渠道打听过她了,再也不会深夜辗转的想起她了。那以后又经历过很久的一段时间,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想起她了。于是我结婚了。”
他低着头静静地说完了,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是只戒指,在戴着黑色皮筋的手腕旁,它正抱在无名指上安静的呼吸着。
他看着戒指又说:“我遇见了她,美的不可方物,又温柔又贤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我常常想,要是先遇见她,该是多好的事。我想我一定愿意用我的一切,乃至于生命,去换和她在一起的机会。很幸运,她居然会看上我……她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完美的梦。”
他的语气温柔,面带笑意。
作为朋友来讲,我是开心的。我说:“那你提xx干嘛?”
他安静了一会儿,像是在想很遥远很漫长的事情,轻声细语地说:“这条皮筋是十年前,我从她桌子下捡的……”
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到那段临近崩溃的日子里,他告诉我的故事,关于xx,关于爱情。
时间跨度太长了,我也想不起来他那时候的体况,我只是模模糊糊记得他说:“小叶子,我喜欢xx,喜欢到骨子里了,快要毕业了,我怕再也看不见她了。我真的没别的想法 ,只想有个的角落可以供我躲藏,以便多看她一眼……”
那时候我只是静静地听他讲,时不时安慰他一下。但是要怎样形容这种喜欢呢?要怎样形容他的表情呢?我无从得知。毕业之后不久他整个人都变了,安静沉稳。我以为,他成熟了。
之后我们各分东西,期间有些联系,但都是电话多,见面少,直至今日偶遇。路边他已经抽完了很多烟,我看着他刚拆的封,满满一盒,现在已经能听见烟盒里空荡的碰撞声响。他只是沉默着,伫立着。
我有些担心地问他“不会吧?都已经快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啊,你还喜欢她?”
他只捏着烟头,满面倦容,没看出什么悲伤,或者哀痛,也没说是,或者不是。
等到烟抽到底了他才开口说:“我们现在已经过了说喜欢不喜欢的年纪了,也没有心力可以纵容你在爱一个人的同时去爱第二个人。时间…真是太快了,昨天我听王刚说她七年前就在国外结婚了,婚姻幸福,家庭美满。”
他又接着说:“小叶子,你不知道。我喜欢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我不是不敢,也不是害怕。哪怕这么多年过去了,哪怕我现在幸福地有些怀疑生活的真实性……我不是想出轨什么的,更别提什么脚踏两条船了。我知道,这世界上或许只有你会懂。所以我没敢告诉任何人,包括你嫂子,也包括她。我从来没打算过告诉她,也从来没打算能和她在一起……我这辈子最大的收获,就是找到了一个值得我用一生去珍爱的人,也就是你嫂子。”
我又问他“那你去找过xx吗?”
他摇了摇头说:“这辈子…也许遇见是注定的,错过也是注定的,我宁愿这些烂在心里,随我入土。”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把那条黑色皮筋藏进袖子里,从外表看,那只手上只有婚戒和腕表,仿佛那条黑色皮筋从来只是个幻觉,或者说是一场沉长而深邃的梦。
爱,或许是比生命还要无私的东西吧。 也许让人自由的去爱,才能体味爱正真的意义。也唯有让人自由的去爱,才会越发体现爱的纯洁性。越自由,越纯洁。
那么这种沉默无言的爱呢?也许就该让它随生命起伏,或者说让它融入生命斑斓的色彩里,随生而生,随死而死。
那枯夜里寂静的花火
是你奉于掌中的苹果
如何形容此间颜色?
寂寞遗落成歌?
流星点燃云朵?
余再无颜色
我决然无法忘记
又无从再伤心些什么
最后由我摘下仍是淡色的苹果
递你时光最后的青涩
那树想也时历波折
稍一虚晃
再无喜乐
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