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薛兆丰先生的《经济学通识》,常有受不了的感觉,以至于现在只读了三分之二,就忍不住想说两句,故为“初论”。有没有“二论”、“三论”,我还真没信心。
本文与本人的其他读书笔记不同,那些基本都是以五体投地的心态给大家介绍和推广,这本《通识》的读书笔记则基本都是我自己的感想,所以不用在做版权说明了。
我是怀着极为谦虚的心态读这本书的。我深知自己没有任何经济学基础知识,读不懂事正常的。事实上,很多篇章我真的看不明白,其余的也都处在半懂不懂状态。这些都没关系,懂多少算多少呗,我就是个求知者,虚心是我的优良品质,这可不是吹,是我发自内心且外化于形的。
不懂没关系,慢慢深入呗,我没准备当经济学家,是冲着本书封面上的广告词而来:“改造世界,非经济学所长,改造世界观,却是经济学的强项。”这正合我的兴趣方向。我研究宇宙、世界、社会、人生,最终的目标就是完善自己的世界观。我认为一个人的世界观对这个人来说才是天大的问题,不会认识世界,就等于白活一生,哪位哲人说的啦:“没有思考的人生,不值得一过(大意)”。如果因为我在改造自己世界观的同时,还创造了点社会价值,那也是附加的、无意的,就跟唯利是图的商人,在不经意甚至不愿意间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一样。
但恰恰是本书通过经济解释处处透出的世界观,让我倍感寒冷、痛苦和愤怒,也引发了本文的感触。
我不敢评价薛先生文章的对错,我实在没有那个能力,而且社会上与薛先生的争论已经十分激烈。我虽未必同意薛先生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力。
看得出来,薛先生是负责任、有良心的学者,与那些为谋私利颠倒黑白的“叫兽、砖家”有天壤之别。我的愤怒不是对薛先生本人的,而是对薛先生所在的这个经济学派。在这个学派看来,经济学就是要反映人类社会“经济”这个东西的真实情况。初衷并没有错,观点可能也是对的,这个学派的理论,确实深刻地反映了赤裸裸的经济现实。但是,这就够了吗?
在我看来,他们的经济学认为,人类社会的经济规律,与动物的丛林法则没什么区别,这让我很是受不了。比如,最低工资制其实是让一部分人获得了利益,而让另一部分更为困难的人陷入失业,因而生活更为艰难;低收入的农民工、童工,是他们的自由选择,而不是老板黑心故意调低他们的收入,如果没有低收入的岗位,他们就会失业,面临更悲惨的境地;春节期间火车票涨价、北京等地房价奇高、出租车的份子钱具有合理性等等,几乎篇篇都振聋发聩,让你对这个世界有崭新的认识,不愧为“改造世界观”。
但我怎么就是觉得不舒服,或者哪不对呢?
反复思量,我才想到了“丛林法则”,把他的经济学思想与丛林法则放在一起比较着看。不错,薛先生的观点或者真的是正确的,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在看来冷酷的背后,是大自然的规律,具有整体上的合理性和温情关怀。比如,你能不让老虎吃羚羊吗?你能指望老虎先忏悔杀生不对,再不以血腥的撕咬结束羚羊的生命吗?那老虎怎么活?上帝在让羚羊活的同时,也让老虎活。这就是薛先生的经济学。不错吧?的确如此。
在我看来,薛先生的经济学有两个主要思想。一是把世界、社会或者所有人,当作一个整体来考量,就像上帝把所有生灵都放在一起呵护,整体来看,上帝无比仁慈。老虎吃羚羊,不吃就得饿死,这对老虎也是伤害、不公啊。二是把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所谓天道,上天就是这么规定的,人力何为?老虎就是要吃羚羊,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你能让老虎不吃羚羊吗?这,大概就是薛先生经济学的基础。
我总觉得这大可商量。
猴子从树上下来变成人,虽然离脱离动物性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但毕竟还是走出了很远,使人这个物种高出了动物不少。丛林法则即使再有效、再无奈、再自然、再合理,也毕竟还是动物性的,作为人,怎么的也该不甘屈服于动物性本能,希望追求点人性等精神上的升华吧?
否则,按照丛林法则运转人类社会,是不是男人强壮就可以欺负女人,富人有钱就应该三妻四妾,张献忠那样的山大王杀人取乐就理所应当?日本侵华使原本一盘散沙的中华,在极短的时间内凝聚成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从而为中国的后发追赶世界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但就能因此就肯定或者再来一次抗日战争吗?
事实是事实,常识也的确是常识,但人毕竟是人,有人欲也有精神,有理智也有感情,而且有价值观,有美好的理想。人的确脱胎于动物并去之未远,但人的终极目标似乎也正是远离动物性、更接近神性。
薛先生的经济学与达尔文主义一样,把人赤裸裸的动物性揭发出来,不错,但不要把人拉回赤裸裸的动物性去,在承认人的动物性、经济的丛林法则的同时,多从人的角度出发,考虑人的需求、体面、尊严、境界等等,把这些都算作经济学考量的一个侧面、一个参数,再做整体的衡量,对一件商品做一个整体的评估和定价,对一个经济现象做一个更为完整的模型。
比如,一位博士去当清洁工,从丛林法则的经济学看,这是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必然,清洁工的市价就是每月1500元,不管你是博士还是目不识丁。但我们从人的需求和人类的价值观上看,就必须试图改变博士当清洁工的这种现状,需要作出些政策调整来改变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不可直接交给丛林法则去任其生灭,这才是人,才是人的价值,才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否则,我们就放弃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直接回到丛林中跟老虎一起抢羚羊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