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伟锋骨灰被送回了内蒙,他的葬礼在大草原上举行。按照当地的习俗,他们骨灰被撒到了圣洁的大草原上,来年的时候,鲜美的草原上一定会有一棵非常肥美的小草从土里生长出来,那就是他的重生。因为腾格里神接受了他纯洁的灵魂,并将他的躯体化作草原的一部分留在了人间,赋予他永生。
后来听艾茉莉说,赖伟锋曾经跟她讲过一个关于草原的故事。
我们那里的人都信仰腾格里神,因为腾格里神是接收人灵魂的神,人死后,灵魂在他那里会得到皈依。而人的身体会被腾格里神送回人间,变成一望无际的草原里的一部分,草原里的草一年又一年的秋枯春荣,其实那不是生死的轮回,而是死去的人的永生。如果有一天我老了,我的亲人们会把我的骨灰撒到草原里,圣洁的人都会在那里得到永生。
在赖伟锋的葬礼上,沈文彬和霍子健像是彼此陌生的人,因为赖伟锋的葬礼而第一次相聚,没有相互交流,连一个尴尬的眼神都没有。而肖培培向他投来千千百次留恋的眼神,他都不屑一顾。参加完赖伟锋的葬礼,沈文彬还有最后一桩心愿未完,回到学校后,他将准备好要还给赖伟锋的钱都取了出来,包裹好快递给了赖伟锋的家人。其实他们家根本就没有什么上万头羊,几千头牛,他的家里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家庭,至于那些钱他是从哪里弄来的,也成了永远的谜,成了沈文彬心里永远的愧疚。
六月底的清晨天亮的特别早,这是自己在这座小城的最后一晚,沈文彬彻夜未眠,不知不觉窗外已经泛白。
他站起来,看了看自己已经住了四年的寝室,现在寝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快要离开了,他决定默默离开,不跟任何人说。一个人做了最后一次的大扫除,提着行李锁上了门,抬起头看了最后一眼寝室门牌号——605室。
再见!我的兄弟!
再见!我的寝室!
再见!我的大学!
再见!我的青春!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日出特别美,从前太过留恋日落,原来这是四年来第一次这么认真的欣赏校园里的日出。很少早起的他,现在才发现早晨的校园寂静而明媚,竟是如此的可爱,早起晨跑的小学弟小学妹们朝气蓬勃,相比之下,自己更显的落魄。
他突然有一种想要尽快逃离这个地方的冲动,不知不觉的加快了脚步,行李箱的轮子可以作证,它在地板上“噜噜”地响。是害怕留恋,还是惭愧这四年的时光?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沈文彬!”一个熟悉却让自己心痛的声音从背后叫了他一声,沈文彬听出来了,是她。但是他绝对不想在出什么差错,他都已经做好了走出校门,便与她老死不相往来的准备,就当这辈子彼此从来都没有相遇过的好。他驻足了半秒钟,没有回头,托着行李继续走。
“沈文彬,你要去哪里?”她追了过来,拦在他的前面问道。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沈文彬回答说。
“毕业了,我连跟你告别的权利都没有吗?”肖培培委屈的问道。
“这对你来说重要吗?”
“你真的那么恨我吗?”
沈文彬站在原地沉默了片刻,红着眼眶回答说:“我爱过很多人,亲人、朋友、你。我以前没有恨过谁,你是第一个!”
“可是我们两个人之间,我从来都没有做错过什么啊?你这样对我不公平。”
“公平?我给你公平,谁能给我公平?上天从来都不跟你讲公平。”
“我们之间就只能这样了吗?”
沈文彬沉默着,这个问题已经在他心里问了自己无数遍,答案确实另一个问号,“我们之间,除了这样,还能怎样?”
沈文彬不想再跟她纠缠,逼着自己冷冰冰地甩出两个字:“再见!”
“我们还能再见吗?”肖培培呆呆地杵在原地流着泪问道。
“那就珍重。”沈文彬说完便走开了,他从她的身边绕开走掉了。
肖培培低下头拭去眼泪,转过身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对他说:“珍重,我的爱人。”可是还是忍不住悄悄地说了一句,再见。
沈文彬依然决然地跨出校门,他知道肖培培一定会站在原地看着他,直到他走远,直到他消失在远处,可是他再也没有回头。
他将行李箱放进出租车的后备箱里,当司机问他要去哪里的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出了校门,自己竟然连去哪里都不知道。
“火车站。”
对,一定要去火车站,因为要离开这里,无论去哪里,都必须要从火车站离开。
伸手不见五指的未来,方向在哪里?
沈文彬坐在车里,望着窗外迅速闪过的熟悉的景色,过去了就应该被过去,自己应该去一个新的城市,不如去北京吧。
为什么要去北京?因为北京很大,楼很高,车很多,人更多。在那里就会有很多悲伤的故事,让人应接不暇,眼泪就变得很廉价,谁都不会比谁更可怜。
没有想到自己真的就这么一冲动去了北京,他一个人在这里无亲无故,无牵无挂的成了北漂。在那个小小的出租房里,他一个人竟一住就是五年。
五年了,他拿起桌上当年的毕业合照,原来最长情的岁月不是当年有多恨,而是多年以后忘了怎么恨。
还有当年的友情,那个世界上最帅的胖子已经去了五年,沈文彬才懂得最美的分别不是有朝一日的重逢,而是无论什么时候回去,物在,人未非。
现在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在这里莫名其妙的认识了小侄女,更没有想到这个女孩竟然成了他事业上的贵人,进乔父公司两年后,他终于将自己和肖培培的故事写完了,便近水楼台先得月,签给了乔父的公司。
这属于公司员工内签作品,对质量要求不高,而且基本上没有稿费。其实在公司里很多内签作品的员工都是为了获取一个噱头,出了作品就可以说自己是个什么作家了,但大部分作品都石沉大海,为公司充了数量,效益并不好。
对于沈文彬的签约作品,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但是有一天张主编找到他把稿子打回来了,说让他再修改一下,要知道内签作品只要没有错别字,从来都没有打回来修改的,更何况是主编大人亲自打回来的,这说明主编看了他的作品,其他人的都是直接少量印刷,然后投放市场。
那天张主编跟沈文彬说:“文彬,其实你可以不做公司的编辑了,以你的才华完全可以签约咱们公司,然后专心创作,做一个职业作家。”
沈文彬很是受宠若惊,连忙客气道:“主编大人您见笑了,我这哪是才华啊,滥竽充数而已。”
“文彬,你别太谦虚,自信一点,如果不是珊珊······回去好好修改你的作品,有一句话叫好饭不怕晚。修改好了,咱们公司就主推你的这部作品,我看你有希望就此登上文坛。”
沈文彬真的是受宠若惊,但是他不知道,这次机遇是乔珊珊在背后为他出了力气的。因为如果是公司内签的作品,张主编是从来都不看的,是乔珊珊缠着主编硬让他看一下沈文彬的作品的,这才有机会走出第一步。
一个男人一辈子需要遇到两个贵人,一个是将自己深深踩一脚的人,另一个是在你奋力起身的时候拉你一把的人,不分男女,不论年龄。
后来沈文彬的作品真的就小火了一下,公司很久都没有出过如此受欢迎的作品了,所以策划部决定应该趁热打铁,给这小火上浇点油。于是公司决定,让一些编辑暂时放下手上的工作,形成一个团队专门负责沈文彬的作品,又让沈文彬整理一下他从前的作品,接着创作新作品,一部接一部的投放市场,其实也没有很多东西,大学时候的读书笔记,在北京工作这两年写的心情、日记还有一些小诗,都结成集子投放到了市场上,于是他的名气就更大了,一个叫木杉的文化新宠备受读者欢迎,他的诗集《心事》投入市场后,更是掀起了一波“木杉体”的新潮,他也搬出了那间小出租屋,买了房子、车子。
如今的作家就像是吃流水席一样,你上来一波吃完了,换下一波,估计这个“木杉体”很快就会被下一个什么体换下来,公司为了在这桌流水席上吃的多一点,短期内获得更大的利益,偷偷的将其他人的作品挂在他的名下,这让沈文彬很生气。
结果张主编和乔父的答案如出一辙,现在所有的公司为了利益都这样做,所有的作家也都这样,文化界都这样。
沈文彬发现这趟水,越走越深,他不敢想象自己最后的下场,决定趁现在自己的名声未坏,全身而出,当然也有自己的野心,他想创办一家有良心的公司,当然也是自己事业的开始。
他跟公司里闹掰的时候,乔珊珊刚好毕业,大学四年里乔珊珊的乐队搞的很出色,而且这四年来,乔珊珊对沈文彬的爱慕只增未减,在毕业晚会上她邀请了著名的作家木杉为嘉宾,并为本届毕业生做了贺词,她却特地写了一首歌,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为他演唱。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特意写了一首歌,送个自己,也送给木杉先生,我爱了四年的大叔,你带着全部的心事,从你的过去来到我的世界,我用了四年的时间才读懂你的一切,我想我终于懂了你的心事,而你却成了我心底里的事,我想把写给你的这首《心事重重》唱给你听。”
我想过最美的风景,是有你的人生,阳光和清晨,黑夜和星星。
却看到最伤心的电影,是你和他的爱情,你给她的宠,都是我的痛,而我的心事,在时间的流里荒草丛生。
······
不如做你卑微的听众,看你蹙眉,心事重重,只要你讲,我都愿意听。
在摩肩接踵的人潮,我用最虔诚的姿势点燃天灯,五体投地,但求来生,看这落荒而逃的青春,无处安放却又无法安生。
······
沈文彬坐在台下,可是对于她的错爱,他真的不知道如何回报。
乔珊珊毕业后本来可以到她爸爸的公司里工作,但是他却选择了去帮助沈文彬,就算是做他的助理,她都愿意。
沈文彬的公司走上正轨之后,突然有一天,沈文彬让她安排一个讲座,地点是H大学,乔珊珊当然知道沈文彬的目的,因为他的心一直没有死。
可是所有的事情缱绻交错,故事没有到结局,谁都不知道会如何。就像这次H大之行,沈文彬是衣锦还乡,追回旧爱,乔珊珊就更没戏了,意外的是却成全了自己,沈文彬不仅接受了乔珊珊的爱,还要求马上结婚。
在文学院门口,沈文彬见到了肖培培和那个会变魔术的男人,大概是她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国外回来了吧,她还坐着他的车走了。
乔珊珊当然知道他只是冲动,只是意气用事,但这都不重要,乔珊珊要的是在一起,只要能跟他在一起,那颗两室两房的心,分给过去一半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