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第39条规定,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这句话有三层意思,
1:公安机关必须知道这个事情归不归自己管
2:这个事情归谁管
3:你还得告诉她怎么办
能不能简单点?从报警上就分支节流呢,有指挥中心告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第39条规定,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这句话有三层意思,
1:公安机关必须知道这个事情归不归自己管
2:这个事情归谁管
3:你还得告诉她怎么办
能不能简单点?从报警上就分支节流呢,有指挥中心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