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生的“安徽合肥高铁女教师扒门事件”以当事人被停职检查、主动认错罚款2000元告一段落,从这个近期的社会热点,可以引起我们对一个作为社会人的思考和反省。
第一就是“职责”;大家都知道“列宁和士兵的故事”。列宁进克里姆林宫时,卫兵洛班诺夫不认识他,一定要他出示证件。与列宁一起来的随从想说出列宁的身份,被列宁制止了。列宁掏出了证件,卫兵从证件上知道眼前这人就是列宁时,连声说对不起,列宁对他说“你做的很对,这是你的职责”。一般老百姓对执法部门粗暴执法都是深恶痛决的,但这次事情发生以后,大家看了网上的视频,舆论基本上一面倒向铁路管理部门的原因,就是不管是站台上的火车站工作人员还是火车上的乘警都是在坚守自己的职责,保证旅客安全上车、火车安全行驶。你可以有两个选择:要么凭票上车,要么等人改签或退票。
进入冬季以来今年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雨雪天气,天然气告急,天然气条线的工作人员始终处于加班状态;多地雨雪后市民出行困难,环卫工人加班加点连夜扫雪,让市民可以正常出行;由于天气不正常很多航班延误或者停飞,高铁就成了长途安全的首选交通工具,那天的高铁正是在这样的天气下,虽然晚点却克服一切困难来到了旅客的面前,我想他后面肯定包含着很多工作人员的努力和辛苦,这就是大家都理解铁路工作人员的原因吧。
第二就是“公平有偿”的享受社会资源:坐公交车你一个就不能强占两个人的座位,买东西结账就要有序排队,步行街就只有行人能进,机动车和自行车就必须在隔离带外停放,提前预订飞机票就可以享受优先选座位,甚至连跳广场舞也要在不影响别人休息的时间,而且参加跳舞的人还要主动交每个月一元的电费,开放的免费博物馆每天凭身份证排队领票等等。社会在开放公共资源的时候,在与人方便的同时,也要求公平和有偿原则,公平的基础就是先来后到和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三就是规则和规定的执行:网上开始有一封以女教师角度写的信,意思是违反高铁管理规定,认错认罚,但为什么还会在本单位停职检查,这个行为好像跟自身的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后来辟谣这封信不是女教师写的,但提出的这个问题还是值得探讨的。每个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不管是工作或生活都要和别人发生交流,即都是一个“社会人”,这就是为什么你穿上白大褂就贴上了“救死扶伤”,你穿上军装就是“人民的忠诚卫士”,你是教师就应该“为人师表”标签的原因。一个人的职业职务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力是不同的,试想一下,如果那天换成一个家庭妇女或者是一位政府官员或者法律的执法者,那带来的社会影响力又会有多大的不同?
这就是为什么当社会名人做慈善或广告会一呼百应,而当他们吸毒、嫖娼甚至犯法时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原因,名气和职务它就是一把双刃剑,你在享受它的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接收它的监督。
第四就是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底线:
如果你有钱你可以买名牌、包场看电影甚至买私人飞机,那是你的自由。只要你的钱合法、交易合规就行。但是你在自我消费的同时,如果可以进行一些公益行为就最好,这不能进行道德绑架,只是美好的建议,但是如果你有钱却不善待老人,这就违反了社会的道德标准,如果再严重到你虐待老人那就成了违法行为。去年大火的反腐倡廉的电视剧《人民的公义》,从大到副国级小到小官巨贪,都无一例外的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就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的前沿是道德,道德守不住的才要诉诸法律,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没有道德的自我约束,一切靠法律来制裁,那么即使法律再完备,诉讼再公正,也是可悲的。